债务人破产欺诈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6-27 03:44:37 417 人看过

债务人破产欺诈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债务人在破产清算过错中有欺诈行为,从而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企业破产法特别规定破产欺诈的行为主体虽然是债务人,但责任主体是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的直接责任人员。债务人破产欺诈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债务人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向人民法院提交或者提交不真实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情况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债务人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向管理人移交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或者伪造、销毁有关财产证据材料而使财产状况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章 破产清算 第三节 破产程序的终结  第一百二十三条 自破产程序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或者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终结之日起二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n  (一)发现有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n(二)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n  有前款规定情形,但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不再进行追加分配,由人民法院将其上交国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4日 17: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债务人损害债权人利益需要承担哪些民事责任?
    (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继续履行;(七)赔偿损失;(八)支付违约金;(九)赔礼道歉。一、民法典中侵权怎么处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二、民事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吗包括。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以下这些:(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
    2023-03-15
    228人看过
  • 如何清偿破产中的损害赔偿债权
    我国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吸取了各国破产法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然而,任何法律的确立都要依存于历史传统和客观现实,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变化,起到促进人类文明的作用。我国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尚有缺陷,体现在第一顺序的清偿范围过于狭窄,一些迫切需要清偿的债务未能列入第一顺序。考察第一顺序债务确立的立法原因和依据,就需要对现阶段规定的相关债务类型成因及特点进行分析;(1)从产生的依据上讲,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的形成基于职工劳动和劳动法律法规,其他债权的产生一般是基于民事法律行为和民事法律法规;(2)从权利义务的对比关系上讲,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一般是职工履行劳动义务后取得的权益,但一定条件下仅有劳动关系存在而无劳动义务的实际付出仍能取得该权利,且该权利从经济价值上并不是劳动义务的镜面反映,职工付出的劳动与获取的报酬和其他费用不是等值或等价的,企业自身发展和社会生产发
    2023-04-29
    416人看过
  • 律师执业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问题
    一、律师执业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概念律师执业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是指执业律师在办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及其他非诉讼业务过程中,由于律师的过错(包括故意与过失)而致委托人(或当事人)遭受损失,应当由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对之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1]。二、律师执业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一)律师执业民事赔偿责任的权利主体。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协议,建立合法的权利、义务关系。委托人因律师违法执业或者过错而受损失,有权行使法律赋予的索赔权利,其成为“赔偿请求权人”,并无争议。此外,在法律援助案件中,接受律师无偿法律服务的受援人,因律师违法执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也可以作为律师执业民事赔偿责任的权利主体。(二)律师执业民事赔偿责任的义务主体。我国《律师法》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
    2023-03-24
    497人看过
  • 树木致人损害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1、树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无过错,免除其赔偿责任。2、不可抗力,如果树木倾倒、折断或者果实坠落,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免除其所有人、管理人的赔偿责任。不可抗力与一般自然力原因不同,例如本案,树木枯枝应当及时清理,风大刮断枯枝,其管理人有过错,不是不可抗力。3、完全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树木致害他人,其所有人、管理人免责,损害赔偿责任应由第三人承担。如果第三人过错行为与树木的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行为相结合而发生致害结果,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完全由于受害人自己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免除树木果实的所有人、管理人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一、因动物致人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义务人动物致人损害,与因人的行为致人损害发生原因不同,前者系属一种自然事实。但理论上认为动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饲养人,对防止动物致他人损害负有管理的义务。发生损害事故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饲养人即为加害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作为赔偿义
    2023-03-04
    157人看过
  • 民法典:明确侵害他人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民法典对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有哪些民法典对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有用于伤残等级鉴定的鉴定费、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造成他人残疾的,还除了前述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受害人致残前所抚养的不具备生活能力的人的生活必需费用。造成他人死亡的,还需承担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3-08-16
    220人看过
  • 精神损害的民事责任
    1、民法通知规定的以下十种责任,都涉及到。(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赔偿损失;(八)支付违约金;(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赔礼道歉2、人身伤害赔偿(治疗费、检查费、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3、因提供商品或服务造成人身伤害、人格受损、财产损失的民事责任及赔偿范围。(1)人身伤害的民事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人受伤、残疾、死亡的,应承担下列责任:①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②造成残疾的,除上述费用外,还应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抚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③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抚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用。(
    2023-02-04
    283人看过
  • 谁承担产品损害赔偿的责任
    一、谁承担产品损害赔偿的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二、损害他人财产的承担什么责任损害他人财产的首先应当承担对财产所有人的赔偿责任,赔偿所有权人财产损失。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如果是恶意破坏他人财产,他人报警处理的,还可能承担行政责任,可能会被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
    2024-01-26
    450人看过
  •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区别
    第一,在法律适用方面。医疗损害赔偿案件要适用《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则要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配套的的法规文件。第二,在医疗鉴定方面。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一律需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而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则可能需要司法鉴定。第三,在损害赔偿方面。医疗损害赔偿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最显著区别就表现在赔偿项目、赔偿系数和赔偿数额上的不同。1、赔偿项目。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包括11项,而人身损害赔偿包括12项,二者除了在项目计算上存在差异外,后者较前者还增加一项“死亡赔偿金”。2、赔偿系数。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要考虑责任程度、原发疾病、事故等级等因素,而人身损害赔偿则要考虑过失参与度、责任程度、损害结果、因果关系、收入差异等因素。3、赔偿数额。如前所述的各种区别,直接结果就是造成赔
    2023-08-17
    482人看过
  • 民法典中欺诈侵权赔偿有哪些,财产损害赔偿有哪些
    一、民法典中欺诈侵权赔偿有哪些民法典中欺诈侵权,侵犯他人财产权利,造成财产损毁的,受害人可以获得财产损害赔偿,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赔偿费用支付方式】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二、财产损害赔偿有哪些原则1、全部赔偿原则全部赔偿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指的是侵权行为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的大小为依据,全部予以赔偿。换言之,就是赔偿以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为限,损失多少,赔偿多少。2、财产赔偿原则财产赔偿也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之一,是指侵权行为无论是造
    2023-04-18
    241人看过
  • 2024欺诈有精神损害赔偿吗
    一、欺诈有精神损害赔偿吗欺诈行为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欺诈的一方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聚合】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因素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过错作为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对于侵权行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是至关重要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区别故意和过失在精神损害赔偿中意义是较大的。因为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一般与损害程度密切相联。侵害人的主观故意或过失对受害人所产生的精神损害有轻重之别,因此在确
    2023-12-10
    241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怎么赔偿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对于员工,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工作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以上工资是指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实际平均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23-06-19
    455人看过
  • 提单欺诈损害赔偿纠纷案
    原告:海南省木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立富,经理。被告:新加坡泰坦船务私人有限公司(TITANSHIPPINGPTELTD)。被告:新加坡达斌(私人)有限公司[TATPIN(PTE)LTD]。原告海南省木材公司(以下简称木材公司)因与被告新加坡泰坦船务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坦公司)、被告新加坡达斌(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斌公司)发生海上货物运输提单欺诈损害赔偿纠纷,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原告木材公司诉称:1988年7月20日,原告在海南省海口市与被告达斌公司签订了订购9000立方米马来西亚坤甸木材的购货合同。签约后,原告依约向中国银行海口分行申请开具了以达斌公司为受益人、编号为43OH88573的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货款总金额1831500美元。但泰坦公司、达斌公司合谋伪造海运单证,企图欺诈货款,造成原告经济损失。请求法院判令上述购货合同和该信用证项下的海运单证无效,并撤销该信用证;
    2023-06-05
    77人看过
  • 民事起诉状:指控交通损害赔偿责任
    若交通事故发生了,作为受害者的一方就要用到起诉状,将对方起诉到法院。那么什么是起诉状?起诉状亦称“诉状”。是指公民或法人因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的文书。那么该怎么写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起诉状呢?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起诉状。道路交通损害赔偿解释道路交通损害赔偿解释是指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以及人身损害赔偿,具体的赔偿数额要看案件本身收到的损害程度,涉及到的内容也是不同的,如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责任主体的认定、损害赔偿的范围、交强险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等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指因为交通事故多方当事人或车辆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失,然后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其中包括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
    2023-07-13
    431人看过
  • 医疗事故中如何评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一、医疗事故中如何评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医疗事故民事责任主要是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来界定的。医疗事故民事责任可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医院需要根据自己承担的民事责任与患者协商民事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项目费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二、医疗事故中民事责任构成的要素是什么医疗事故中民事责任构成的要素如下: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三、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还是多久医疗事故的有效时间一般是三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医疗事故诉讼时效期限为三
    2023-12-28
    41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进行破产欺诈的行为,债务人进行破产欺诈的责任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债务人进行破产欺诈的行为债务人进行破产欺诈行为,必然减损债务人的整体责任财产和财产性权利,损害债权人的共同清偿利益,使债权人遭受经济损失,如不追究行为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就无法真正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经济秩序。但是,由于债务人已进入破产程序,丧失了债务清偿能力,其民事主体也将被注销,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犹如水中捞月、画饼充饥,已经没有任何实际意义。所以,有必要将对债务人的民事赔偿责任的
    • 欺诈行为的侵权责任损害赔偿如何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8-28
      1.法律所禁止的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向被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未禁止刑事诉讼结束后被害人可以另行针对其他应负责任的民事主体提起民事诉讼以寻求救济。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不能弥补损失的,以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之外的责任主体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损失赔偿,并不违反一事不再理的原则。 2.在法律行为事实上已经无法撤销的情况下,对于行为人受欺诈实施法律行为而遭受的损失,当然有权向欺诈者请求赔偿
    • 民事损害,损害赔偿责任如何认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1-03-21
      1、对已经支付的医疗、误工、护理等费用的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践中,对有关费用的计算不宜过于苛严而使受害人处于不利地位,尤其是应当考虑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这一客观情况。 2、对未来将发生的医疗、康复、护理、器械等费用的赔偿 有些受害人需要继续治疗和康复(如功能训练、整容),有的还由于失去自理能力而需要专业人员或者家人的护理,有的需要更换假肢、轮椅等器械。对于受害人将来发生的医疗、康复、护理、器械
    • 人身损害附带民事责任赔偿怎么赔偿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21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当事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被告人分期偿还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 (一)物质损失范围的确定。依照刑诉法第77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请求赔偿的范围是“物质损失”,即是指犯罪行为引起的,被害人因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遭受已经受到的经济损
    • 产品产生的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怎么认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23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