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哪些行为属于“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8:06:26 405 人看过

1994年原劳动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中规定,“‘无故拖欠’应理解为,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故意不支付劳动者工资。”1995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规定,“‘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同时还规定了不属于“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几种情况: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企业的哪些行为属于“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7: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有哪些
    公司拖欠工资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非全日制用工公司拖欠工资的仲裁流程有哪些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3、
    2023-08-02
    328人看过
  •  哪些行为属于违规,哪些行为属于违法?
    交通违法、违规和违章是交通行为中的三种情况。交通违法指的是违反了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会受到记分处罚。而交通违规指的是未遵守已达成规定的行为,会受到罚款等惩罚。交通违章则是指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会受到罚款等惩罚。在交通行为中,违法(如交通违法)与违规、违章之间存在一定的区别。具体而言,交通违法是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交通管理规章的行为;而交通违章则是指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至于交通违规,它指的是违反已达成规定的行为。2、惩罚不同:交通违法行为采取记分办法进行处罚,依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交通违章采取200元(不含本数)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对单位处以罚款;交通违规取决于造成的损失程度惩罚的。违章与违法的区别违章与违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在法律上有明确的区别。首先,违章是指违反规定、章程或管理制度的行为,而违法则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其次,
    2024-03-15
    492人看过
  • 企业的投资行为属于债务重组吗
    投资行为一般不属于债务重组。债务重组主要方式如下:1、以资产清偿债务,是指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债务人通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等。这里的现金,是指货币资金,即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在债务重组的情况下,以现金清偿债务,通常是指以低于债务的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如果以等量的现金偿还所欠债务,则不属于本章所指的债务重组。2、债务转为资本,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但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的,则属于正常情况下的债务转资本,不能作为债务重组处理。债务转为资本时,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为将债务转为股本;对其他企业而言,是将债务转为实收资本。债务转为资本的结果是,债务人因此而增加股本(或实收资本),侦权人因此而增加股权。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是指修改不包括上述
    2023-03-17
    71人看过
  • 用人单位哪些行为被视为克扣劳动者工资?
    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二: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
    2023-07-20
    110人看过
  • 企业哪些行为不影响员工的劳动关系?
    赵小姐:我本来是在一个集团公司的A公司上班,集团有好几个子公司。最近A公司转营,把员工分到了子公司去,劳动合同没变,关系没有转,工资还是A公司发。请问我是否被派遣了劳动关系有变化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根据赵小姐表述的情况,其劳动关系没有变化,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2023-05-30
    218人看过
  • 企业法人在经营中哪些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虚报注册资本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第一百九十九条【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第二百条【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
    2023-02-19
    430人看过
  • 哪些行为属于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
    一、哪些行为属于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侵犯企业名称权的行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非法干涉企业名称设定权。企业对其名称具有独立的设定权,只要企业在设名称权定自身的名称时,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只要名称符合真实性原则,且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他人不得非法干涉。第二,非法干涉企业变更名称权。企业对其名称权有依法变更的权利,只要不违背国家设立企业名称权的相关禁止性规定,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他人不得非法干涉。第三,非法干涉企业使用名称权。这其中主要包括两种情形:1、非法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行为。企业名称权是一种独占使用权,除企业自身外,其他企业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使用该名称,否则构成侵权。非法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权的行为以冒用他人企业名称和盗用他人企业名称两种较为典型。冒用他人企业名称是指冒充他人企业名称,而为自己企业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即冒名顶替;盗用他人企业名称是指未经权利人许
    2023-04-27
    160人看过
  • 企业侵犯劳动者权益的哪些行为会触犯法律
    一、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导致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非法使用或介绍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或死亡等严重后果的;四、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严重损害劳动者健康或导致劳动者死亡的;五、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造成严重身心损害等后果的;六、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决定并符合申请听证条件的;七、因拖欠劳动报酬以外其他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的30人以上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突发事件的;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2023-06-02
    218人看过
  • 属于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形是怎样的呢?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形是:(一)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用人单位未按约定金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三)用人单位通过转移财产、逃避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4)用人单位有能力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应该怎么办遭遇拖欠工资,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讨要工资:一、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解决。投诉的解决的优点是,一旦用人单位是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理通知的,如果没有特别的原因,用人单位在劳动行政部门的压力下就可能会及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这样劳动者可能用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成本解决拖欠的工资问题。因此,这种方式在处理拖欠工资时,一般情况下可以首先选择。但是,如果劳动者的请求复杂的,如涉及经济补偿、赔偿金等,需要具体认定的,则可能劳动行政部门也无法解决,需要进行劳动仲裁程序。二、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通过劳动投诉无法解决的,劳动者只能向当
    2023-08-18
    212人看过
  •  行政行为哪些情况属于无效?
    本文主要探讨了行政行为生效的条件,其中行政主体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享有国家行政权,二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行政行为才能够生效。同时,文章还列举了行政行为无效的情况以及行政行为生效的前提条件,方便读者理解。以下是几种改写方式:1.行政行为无效的情况包括:实施主体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无法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2.行政行为若要生效,实施主体必须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并且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3.行政主体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享有国家行政权,二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行政行为只有在实施主体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并且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况下,才能够产生法律效力。享有国家行政权的国家行政机关是最重要的行政主体,但是,行政机关并不等于行政主体。除行政机关外,一定的行政机构和其社会组织,依照法定授
    2023-09-11
    409人看过
  • 公司拖欠工资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吗
    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可以要求全额发放。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首先,先去找公司领导进行协商,索要拖欠的工资。如果公司继续拖欠,问清楚拖欠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公司暂时周转不开,此时让公司出具一张欠条。其次,如果与公司协商无果,那么就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让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处理,一般问题到这里就可以得到解决。最后,如果劳动监察大队处理无果,那么此时就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
    2023-06-21
    349人看过
  • 收集者的哪些行为属于暴力拆迁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暴力拆迁行为包括利用水、电、气、暖、堵交通等手段迫使被拆迁人搬迁,或者强行迁出殴打被拆迁人拆迁房屋的行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通知。加强拆迁单位资质管理,严格市场准入。所有拆迁项目应当通过招标、委托等方式,移交具有相应拆迁资质的建设单位。进一步规范委托拆迁行为,禁止拆迁成本“大责任”的方式。房屋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拆迁房屋的位置、用途、建筑面积,合理确定市场评估价格。拆迁人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禁野蛮拆迁、违法拆迁,严禁利用水、电、气、暖、堵交通等手段强迫被拆迁居民搬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拆迁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不断增强他们的遵纪守法意识,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二是对违法征地的行政处罚,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制止违法占地行为。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依法立案查处。应当给
    2023-05-08
    483人看过
  • 拖欠农民工工资属于什么违法行为呢
    拖欠农民工工资属于一般行政违法行为,属于劳动纠纷,会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赔偿责任。一、大学里班级老师打学生耳光算不算违法行为?老师扇学生耳光属于违法行为。1.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2.老师打学生,无论出于什么目的,都属于违法行为。3.老师打学生,不但属于违法或犯罪,亦违反社会道德与师德师风。除了接受相应的法律处罚外,还会被学校或教育部门,处以调离教师岗位,行政降级等处罚。4.教师在收到相应的处罚后,还应当承担受害学生合理范围内的民事赔偿责任。二、行政拘留10天有案底吗会有哪些影响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不是刑事处罚,所以说,被处行政拘留的,没有案底,但其档案长期保存。而且,一般对行为人以后的生产生活工作学习没有什么影响,在公安机关是有关于该违法行为记录和关于本人相关资料的记录的。三、类似要求船舶要经检验合格的危险货物
    2023-04-12
    214人看过
  • 一个月工资拖欠是否属于合法行为?
    辞工到期压一个月工资是不合法的,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辞工到期调休算不算违法任何时候的加班都属于额外劳动,不能调休时,需支付《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加班费,但法定节假日加班不适用调休,只能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辞职属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义务,并继续工作至三十天届满,双方劳动关系即告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尚未调休的加班时间,可在提出书面申请的同时,与公司协商处理方式,要么予以调休,要么支付相应的加班费。根据《劳动法》的条文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可见,在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后,用人单位首先应当考虑的
    2023-08-03
    89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员工无故拖欠工资的行为,是劳动者怎样的行为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25
      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拖欠员工工资的行为,超过《**省工资支付规定》的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对于“无故”作了排除性规定:“‘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
    • 那些事属于企业无效劳动行为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7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其特征是: 1、无效劳动合同欠缺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 2、无效劳动合同不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但是,无效劳动合同作为法律事实的一种,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责任问题,即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当事人基于过错而对他方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问题。我国《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1、违反法律、行
    • 哪些行为属于构成拖欠工资?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21
      【法律分析 】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 哪些行为是无故拖欠工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27
      无故拖欠工资,是无故拖欠工指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下的拖欠员工的工资的行为,超过工资支付规定的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拖欠工资是不合法的,如果双方有合同,被拖欠方可以把另一方告上法庭,但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采取绑架或者威胁之类的手段。 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对于“无故”作了排除性规定:“‘无故拖
    • 职工克扣、拖欠公司工资,属于劳动者的违法行为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09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