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务员调任暂行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8:45:31 117 人看过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切实规范公务员调任工作,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务员调任应认真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素质优良、适应需要的要求,与公务员的选拔、培养和使用紧密结合,做到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第三条公务员调任必须在特殊岗位、特殊需要情况下,在编制职数限额内进行,同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依法办事、程序规范的原则。

二、调任范畴

第四条公务员调任系指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调入机关担任的职务,系指市直机关副处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副调研员及其以上非领导职务,县区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且与机构规格设置相匹配。

第六条公务员调任范畴的职位出现空缺,应首先从机关内部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调整选配,对特殊岗位、特殊需要、内部选配确有困难、通过公务员招考无法满足时间要求的,可采取调任方式进行选配,但不超过本地区、单位年度空缺职数的30%。

三、调任条件

第七条调任公务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坚定,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有较好的依法行政能力;

(三)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工作勤奋,业绩突出,清正廉洁,勤政为民;

(四)有胜任拟任职务的相关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

(五)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第八条调任公务员除应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

(一)市直机关调任公务员,一般应为事业单位正科级以上及企业相当职务领导人员,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一定业务专长、急需引进的短缺人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5岁以下;

(二)县区机关调任公务员,一般应为企事业单位中层以上的领导人员,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一定业务专长、急需引进的短缺人才以及特别优秀的村干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

(三)调任公务员,必须具有四年以上工作经历,同时一般应具有一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提拔调任的应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县区公务员转任市直机关公务员,必须在县区公务员岗位工作满两年以上;

(四)调任公务员,属特别优秀或确因工作特殊需要的,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同意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符合调任职务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调任: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四、调任程序

第九条调任公务员一般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和县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公务员调任的组织实施,一般每年组织一次公务员调任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报计划。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本单位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制定调任计划,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二)发布公告。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通过申报计划后,市直机关调任公务员在全市范围内发布公告,县区机关调任公务员在本地区发布公告。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考试。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公务员调任职位,报名的人员要达到一定比例。经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市直机关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组织实施,县区机关由县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并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权重计算总成绩,每个职位由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四)组织考察。由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以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

(五)讨论决定。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由各单位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任人选。

第十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同意,可经考核直接调任:

(一)调任市管副局级以上干部的;

(二)市直机关党委(党组)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副县(处)级领导职务干部调任本机关的;

(三)县(区)委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副科级领导职务干部平职调任本县区机关的。

第十一条实行调任公示制。凡调任公务员,必须在本地区、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学历情况,出生、入党和参加工作时间,在原单位所任职务及任职时间,拟调入单位及职务等基本情况。

第十二条严格审批备案。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全市各级公务员调任的审批。对经公示没有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调任的人员,各地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提交调任申报材料,主要包括调任请示、《本溪市公务员调任审批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各一式四份。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照规定审核同意后,正式办理调任手续。属市政府序列的,市人事局审核审批备案后,调入单位将调任人员的调任审批表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第十三条试用培训。调任公务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调入单位党组织负责考核,考核合格者,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培训考试。试用期考核、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取消调任公务员资格,并根据其特长安排适当工作。原在机关担任属于调任范畴职务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由组织安排到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的,调任回原机关的,不实行试用培训制度,提拔的实行一年试用期。

五、纪律要求

第十四条调任公务员要严格执行本办法的规定,不准超职数、超编制、超计划调任,不准在拟调任人员考核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所提供的文件、证明及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档案材料必须齐全。

第十五条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受理公务员调任工作的举报、申诉,对违反规定办理调任的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执行本办法,坚持公道正派,任人唯贤,坚决防止和杜绝点调、内定人选及暗箱操作等不正之风。

六、附则

第十六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8: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履行职责相关文章
  • 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拓宽选人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规范公务员调任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调任领导成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调任必须坚持德才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资格条件,坚持组织安排与个人意愿相结合,从严掌握,择优任用。第四条调任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第五条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负责公务员调任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第二章调任资格条件第六条调任人选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二)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三)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
    2023-04-24
    379人看过
  • 山西省完善土地承包责任制试行办法
    为解决土地承包中存在的遗留问题,做好后续工作,进一步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特制定本办法。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一项长期政策,要按照群众的要求来稳定。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15年以上。形成一定规模,实现集约经营,确定增产的,可以根据承包人的要求签订长期承包使用合同。未向农民发放土地使用证的,应当在合理承包的基础上尽快向农民发放。在规定的合同期限内,只要承包农户按合同正常经营,农户没有要求,就不应轻易变更。承包期结束后,农民可以继续承包。承包商必须按照合同规定使用土地。未经批准,不得将土地用于非农业用途。严禁在承包耕地上挖土、烧砖、建房、建坟和从事其他非农生产设施。那些已经这样做的人应该被命令返回农业。二是加大投入,既要提高集体经营水平,又要提高农民家庭经营水平。农民承包应根据土地质量水平与产出、投入挂钩。集体要奖励投入大、产出高的农民。一般应建立土地等级档案。每隔几年,奖励就会增加,惩罚
    2023-05-31
    172人看过
  • 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证国家公务员依法执行公务,促进国家行政机关的廉政建设,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公务员有下列亲属关系之一的,必须按规定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第三条国家公务员凡有第二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监察、审计、人事、财务等工作。同一行政首长,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各地区、各部门可以根据本条规定并结
    2023-04-24
    214人看过
  • 山西省完善土地承包责任制试行办法
    为解决土地承包中存在的遗留问题,做好后续工作,进一步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特制定本办法。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一项长期政策,要按照群众的要求来稳定。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15年以上。形成一定规模,实现集约经营,确定增产的,可以根据承包人的要求签订长期承包使用合同。未向农民发放土地使用证的,应当在合理承包的基础上尽快向农民发放。在规定的合同期限内,只要承包农户按合同正常经营,农户没有要求,就不应轻易变更。承包期结束后,农民可以继续承包。承包商必须按照合同规定使用土地。未经批准,不得将土地用于非农业用途。严禁在承包耕地上挖土、烧砖、建房、建坟和从事其他非农生产设施。那些已经这样做的人应该被命令返回农业。二是加大投入,既要提高集体经营水平,又要提高农民家庭经营水平。农民承包应根据土地质量水平与产出、投入挂钩。集体要奖励投入大、产出高的农民。一般应建立土地等级档案。每隔几年,奖励就会增加,惩罚
    2023-05-31
    129人看过
  • 山东省人事争议仲裁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人事争议仲裁队伍建设,推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事争议仲调解,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四)参加仲裁庭合议,对案件提出裁决意见;(五)及时制作仲裁文书,整理归档案卷材料;(六)其他由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赋予的职责。第五条仲裁员的权利:(一)按照有关规定取得报酬;(二)参加仲裁委员会组织的有关业务学习、培训;兼职仲裁员与专职仲裁员在执行仲裁任务时享有同等权利,承担相应义务。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所聘仲裁员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七条专职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从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办事机构工作人员中聘任。兼职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从党委、政府和军队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以及专家学者、律师中聘任。聘任兼职仲裁员应征得其所在单位同意。仲裁委员会聘任仲裁员的数量由仲裁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各级仲裁委员会都要建立仲裁员信息库,为当事人
    2023-04-25
    184人看过
  • 公务员的调任
    国家行政机关领导职位和助理调研员以上的非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时,一般通过晋升的方式从低职务公务员选拔,当采取晋升的方式不能选拔出合适的人时,可以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从社会上公开选拔,也可以采取调任的方法,从国家行政机关以外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中选调。调任既是国家行政机关补充职位空缺的一种辅助形式,也是公务员与其他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之间的一种交流形式。适量的调任,既有利于各机关、单位之间调剂人员余缺,实现人员素质互补,优化群体结构,又有利于锻炼培养人才,更好地发挥各类人才的作用。也许有人会问:公务员制度强调公开、平等、竞争,为什么不对所有空缺职位都实行公开考试录用?为什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只规定担任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必须考试录用,而对领导职位和助理调研员以上的非领导职位没有规定呢?这是不是不公平?我们认为,我国公务员制度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将公平和效率有机地结合。从其
    2023-06-06
    45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提前履行合同如果符合当事人约定的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提前履行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合理情况下让其进行赔付、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下: 1、要... 更多>

    #履行职责
    相关咨询
    • 山西省山西省行政区划调整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3
      根据2018年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根据2018年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根据2018年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根据2018年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根据2018年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根据2018年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根据2018年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根据2018年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根据2018年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根据2018年山西省国
    • 湖南省公务员录用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13
      市(州)级以下机关录用计划的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按如下规定办理:(一)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本级所属部门及本县(市、区)所辖乡(镇)的公务员录用计划进行初审后,综合编制上报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二)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本级所属部门和本市(州)所辖县(市、区)的公务员录用计划进行审核后,综合编制本市(州)公务员录用计划并上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三)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省公
    • 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执行办法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27
      违反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山西省公务员考试录取报名条件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25
      一般要求法学类专业,具体可查看当地省公务员考试招考简章。一般来说,检察院招录的大多为书记员和法警。其中,书记员要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法学类和职务犯罪侦查、经济犯罪侦查专业,但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的可不受专业限制;法警一般要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公安学类专业,或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法学类和职务犯罪侦查、经济犯罪侦查专业。
    • 山西公务员工资待遇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9
      一年至多5万,现在事业单位和公务员通常都没有什么福利了,就是死工资。不过一些效益好的事业单位还有个别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