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物权公示原则是为保护交易安全,提高效率而在不动产交易中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但是有些不动产的归属争议并不能适用该原则,如错误登记,挂名登记,未予以登记等均应依照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及相应的证据加以认定。
房屋权属证书是登记机关颁发给权利人作为其享有权利的凭证,是判断一套房屋的产权归谁所有的标准就是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
因此买房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的必然结果是房屋所有权登记在被借名人名下,被借名人享有产权人的全部权利。如果买房人要求被借名人过户而被借名人拒绝过户,除非买房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购买房屋的出资事实,否则买房人无法获得房屋所有权。
这种挂名买房的方式存在以下风险:
第一,如果被借名人已将房屋出售,则买房人无权向新产权人主张权利,只能要求被借名人赔偿损失。
第二,如果被借名人有对外债务,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查封并拍卖该房产。
第三,如果被借名人死亡,房屋还可能因为遗产继承关系,被其他人继承。可见,买房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风险极大,在现实生活中,建议买房人不要借用他人名义购房,以避免其财产权益受损害,而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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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登记必须登记,房屋登记证是真实有效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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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实际出资人与产权登记人并非一人房屋应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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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必然以房屋权属登记为准认定所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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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是房屋权属证书,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房产证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证书上填写产权人、房...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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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和登记机关取得房屋所有人的房屋所有人是否都有权处分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6是的,房产证最重要的作用还是保证登记活动的安全,因为房屋的权属情况依据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而登记簿由登记机关记载并且由该机关保管,并不在权利人的控制之下,如果登记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擅自更改登记簿的内容,权利人就面临失权的危险。为了防止此种所以有房权证,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作为证书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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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登记必须登记,房屋登记证是真实有效的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11并非所有的房屋所有权都必须登记,如通过继承、法院裁判文书确定、农村自建房等,均可取得房屋所有权。但要对外转让,必须先登记,登记后才能转让。 房地产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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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所有人去世,房屋登记是否应办理过户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14房屋产权登记的所有人死亡,房产拆迁由产权共同继承人或者推选的代表签字有效,否则,无法院效力。房产产权登记所有人死亡后,继承即开始产生法律效力。只有产权共同继承人或者推选的代表签字,拆迁协议才有效。如果发生你所述的情况,你可以依法向拆迁管理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民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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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人发现房屋所有权人与实际房屋所有人不一致,应该怎么办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20房屋所有权的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权属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提出异议,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异议申请的当日,将异议申请人和异议事项记载于房屋权属登记簿。异议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房屋权利人达成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并通知房屋权属登记机关。逾期未达成协议也不申请保全的,该异议失效。在异议记载于房屋权属登记簿期间,房屋权属登记机关暂不办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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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购买为目的的房屋而获得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房屋产权人是否有权处置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26我于2000年12月以成本价购得住房一套,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产权为“私产”。房产证办下后,一直由单位扣押,因为单位规定工作不满十年的由单位暂时保管。2006年3月,因单位不再聘任,我离开原单位,此时距十年期限还差五个月。我要求单位将房产证归还于我,单位要求我为这五个月还要补交两万多的房款,否则不给房产证。请问:1、单位扣押我的房产证合法吗? 2、要我补交所谓的房款合理吗? 3、如果单位坚决不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