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受理工伤认定怎么办,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09:13:47 191 人看过

一、不予受理工伤认定怎么办

不予受理工伤认定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二、不予受理工伤认定情形有哪些

不予受理工伤认定情形有:

1.申请人不具备申请主体资格的;

2.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法定时效的;

3.不属于本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对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下达《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依据。

三、工伤认定书多久才下来

工伤认定书一般六十日左右下来。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若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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