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会有时间限制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1 14:01:43 274 人看过

1、因工伤暂停工作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因此,因工伤暂停工作,保留劳动关系的时间不超过2年。

工伤赔偿有时间限制吗

工伤赔偿是有期限的,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工人受伤的具体情况。逾期不申报,或者用人单位不愿意申报的。受伤员工或员工的家属,必须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报告工伤。

一、工伤事故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康复费。赔偿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3、伙食补助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

4、交通食宿费。关于医生出诊的交通费以及受害人或其陪护人员使用私家车的费用。

二、工伤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如下:

1、职工与企业或雇主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2、职工必须受有人身损害事实;

3、职工的损害必须是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的;

4、该事故须是职工受到损害的原因。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10: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赔偿协议相关文章
  • 工伤赔偿时间是多久,工伤赔偿有没有时间限制
    对于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从期限上来看可以分两种: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期限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在依法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因此,需提醒参保的用人单位切莫小视工伤认定30日的期限。另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其他有关工伤赔偿的期限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期限是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视为工伤的情形之一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一定的
    2023-02-22
    497人看过
  •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工伤赔偿时效是多久?
    一、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工伤赔偿时效是多久?一般时效规定:仲裁时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
    2023-04-28
    220人看过
  • 了解劳动关系仲裁的时间限制
    确认劳动关系,是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用工事实及用工行为在法律上的定性,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在职权范围内,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进行的法律判断。在仲裁和司法实践中,由于缺乏统一的法律规范,对劳动关系确认是否适用仲裁时效,存在着截然不同的观点。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时效是多久1、劳动关系的仲裁时效为一年;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
    2023-07-04
    401人看过
  •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工伤赔偿区别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区别:(一)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二)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三)主体资格不同。一、如何认定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认定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如下: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其适用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立和存在劳务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是否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
    2023-03-31
    186人看过
  • 工伤期间劳动合同解除有时间限制吗
    工伤期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关系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单位。之后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除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或者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主动解除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一、有工伤的与公司解约怎么赔偿工伤职工主动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二、劳动关系如何解除?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如下: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后解除劳动合同;3.因劳动者存在过失,单位过失性辞退劳动者;4.单位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无过失性辞退劳动者;5.因经济性
    2023-06-25
    112人看过
  • 劳动关系协议解除赔偿金有几种
    劳动关系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方式有:协商解除的赔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非法解除的,按上述标准双倍赔偿。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的几种情形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下列情形: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4、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
    2023-08-08
    422人看过
  • 工伤私了协议能证明劳动关系吗
    我们遗憾地告诉您,这种观点并不完全正确。根据现行法规,只有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有效的劳动合同纽带后,才能被确认为工伤事故。因此,我们有充足的理由来确定该劳动者确实与用人单位已经建立了合法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即指由双方签署劳动合同所形成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联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024-05-06
    301人看过
  • 六级工伤保留劳动关系后的工资会减少吗?
    会减少的,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0%,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一、申请认定工伤应提交哪些证明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书》;2.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3.企业的工伤报告,属于统计范围的因工伤亡事故,提交安全监察部门的结案批复
    2023-04-06
    379人看过
  • 工伤赔偿有前提劳动关系是关键
    近日,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原告职培与被告常熟市阿拉法派服饰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判决被告给付原告400元仲裁费用。法院查明,原告职培的丈夫申某系被告公司驾驶员。从2007年10月上旬开始,原告夫妇一起居住在被告公司宿舍。同年10月12日,原告开始在被近日,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原告职培与被告常熟市阿拉法派服饰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判决被告给付原告400元仲裁费用。法院查明,原告职培的丈夫申某系被告公司驾驶员。从2007年10月上旬开始,原告夫妇一起居住在被告公司宿舍。同年10月12日,原告开始在被告公司上班,不料下午即在被告公司车间使用钉扣机工作时被机器打伤右手中指。事发后,被告公司派人将原告送至常熟市中医院治疗,原告被诊断为右手中指骨折,实施了内固定术,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在原告的医药费收据上签名,支付了原告部分医药费用。后来,原告夫妇为事故善后事宜与被告公司协商时,
    2023-06-10
    231人看过
  • 厂里出工伤保险公司赔偿有时间限制吗
    工伤认定,是在发生工伤后,一个月内,由企业申请认定,超过一个月,企业没有申请的,劳动者或者家属可以申请认定,时效是在一年内,不能超过一年,超过的视为权利的放弃。工伤认定下来的同时,你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的时候,你就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立即申请仲裁。一、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超过1年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不予受理。在职工因交通事故发生工伤事故时,部分职工可能因为取得了交通事故肇事方的赔偿款,而忽略了本应该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部分职工对行使权力的期限缺乏充分认知,导致本应可以取得的权利丧失,十分可惜。工作中事故
    2023-04-10
    313人看过
  • 工伤复发解除劳动关系赔偿争议的仲裁时效是多长时间
    一、工伤复发解除劳动关系赔偿争议的仲裁时效是多长时间?工伤复发解除劳动关系赔偿争议的仲裁时效是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二、工伤复发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仲裁需准备哪些材料?1、劳动仲裁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
    2023-06-16
    114人看过
  •  劳动关系终止时,会给予赔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需要符合一定情形。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且支付金额为劳动者本应得到的赔偿金的两倍。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就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是违法解除;二是属于其他情形。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就需要以经济补偿为基础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赔偿金。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就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劳 动 合 同 法 】 用 人 单 位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需 支 付 的 经 济 补 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的经济补偿包括:劳动者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
    2023-09-10
    225人看过
  • 四级工伤解除劳动关系和保留劳动关系有什么区别
    1、主要区别是解除了劳动关系的职工,一次性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而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则是长期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根据(劳社部发[2004]《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第4条的规定,跨省流动的1至4级伤残的农民工,可以选择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还是长期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此,1至4级伤残的工伤农民工选择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是合法的。至于1至4级工伤农民工享受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办法,由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3、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是农民自己提出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或社保经办机构不得强行要求农民工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否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选择权在工伤农民工。劳动者在工伤之后除了积极进行治疗以外,还是要对工伤之后的权益和应该有的待遇有所了解。对于因为工作而造成的伤害,用人单位都是需要负责任的,四级工伤保留劳动关系是应该的,用人单位不可
    2023-03-23
    467人看过
  •  询问劳动关系是否受到时间限制
    劳动关系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原因而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原因而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仲裁时效期限是多长时间?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
    2023-10-11
    200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赔偿协议是指雇员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病的情况下雇主应按照法律规定向雇员支付相应的赔偿和补偿的一种协议。该类协议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工作中受伤或患病时能够获得应有的赔偿。... 更多>

    #工伤赔偿协议
    相关咨询
    • 不解除劳动关系工伤赔偿协议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1
      1、是否解除劳动关系,对工伤赔偿标准没有影响。 2、工伤赔偿标准是法定的,只要是在工作期间受伤的,都按相同的标准赔偿,不论是否解除劳动关系。 3、另外,在确认工伤后,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的,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 有限制时间工伤赔偿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06
      根据法律明确规定,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但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属于请求权利救济,时效应该重新计算,从工伤利救济程序结束之日起计算一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 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的时间限制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5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为此,说明劳动关系必须依照《劳动法》规定实行劳动时间制度,加班工作的要另行计算加班工资;至于雇佣关系的劳动时间,雇佣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工作内容后,可以钟点工计算工资,也可以约定以日或者以个月计算工资。
    • 解除劳动关系协议有效时间?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14
      在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中,落款时间写递交辞职申请的三十天后是有效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离职的,落款时间写递交辞职申请的三天后即有效;用人单位存在法定情形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落款时间写当下即有效。
    • 工伤九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如何赔偿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0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用人单位不能因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与伤残职工的劳动关系。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可见,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则可依法终止劳动关系。 职工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仅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