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证明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7 00:40:22 150 人看过

举证责任一般而言,由事实的主张者承担,即“谁主张、谁举证”,是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但也存在着例外的情形,即举证责任倒置。在有些案件的诉讼中,如果仍按“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去要求主张事实的人承担举证责任,他们客观上难以或根本无法提供证据。

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在我国民事实体法中已有明确规但举证责任倒置并不是意味着事实主张者丝毫不承担举证责任,而要求原告必须举出作为一个诉讼能够成立的必要证据,否则被告的举证证明就失去了合理的前提。这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原告权利受损的事实及受损程度的证据;原告权利受损原因方面的证据;有关致害源的证据等。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被告证明自己无过错或损害系由原告或第三人故意所为导致的情况下,举证责任则重又转换到原告,原告同样负有举证义务。

一、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证明责任是指在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所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予以证明的责任。

举证责任包括两层含义,即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前者是指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提出证据予以证明的责任,也称行为责任;后者是指如果案件事实真伪不明,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也称结果责任。

(1)作用条件不同。证明责任在任何案件中都适用,而举证责任仅在事实真伪不明的案件中起作用。

(2)法律后果不同。在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负举证责任的当事人败诉,另一方胜诉。

(3)主体不同。案件的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或反驳意见都有证明的责任;而举证责任只能由原被告中的一方承担。

(4)可转移性不同。在同一案件审理中证明责任可以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转移,如原告提出主张并证明,被告反驳,证明责任就由原告转移到了被告。举证责任往往是法律事先规定好的,在同一案件中不可来回转移,否则会造成双方都须对真伪不明的案件承担败诉后果的矛盾,也使当事人无法做出预期判断,违背法律稳定性原则。

(5)目的不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6日 20: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民事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哪些,民事举证责任在民事诉讼是谁
    一、民事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哪些民事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二、民事举证责在民事诉讼是谁民事举证责在民事诉讼当中一般由起诉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因为我国是实施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明责任。所以由起诉方的当事人对他主张的事实提供证据并予以证明,若诉讼终结时根据全案证据仍不能判明当事人主张事实的真伪,则会由该当事人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三、民事举证责任原则民事举证责
    2023-06-27
    308人看过
  • 什么是举证责任,刑事诉讼被告人的举证责任
    什么是举证责任举证责任,也称证明责任,指司法机关或是某些当事人应当收集或是提供证据证明应予认定的案件事实或有利于自己的主张;否则将承担其认定、主张不能成立的责任。举例说明,如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情况下举证责任就在原告一方,也就是说原告在起诉时应当就其起诉的案件与事由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否则将导致其主张不能成立。刑事诉讼被告人的举证责任(一)被告人负有控方所指控的主观要件不存在的举证责任。(二)被告人负有证据要素不存在的举证责任。(三)被告人负有要件之外的事实的部分举证责任。二、我国关于被告人承担举证责任的立法与实践。三、完善我国刑事被告人举证责任制度。(一)完善对某些积极抗辩事由被告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二)完善对存在一个可反驳的推定被告人应承担举证责任。(三)完善对独知的事实被告人应承担举证责任。(四)完善对主张的程序性事实被告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五)完善对刑讯逼供被告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2024-04-03
    399人看过
  • 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遵循的是谁主张谁举证吗
    一、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遵循的是谁主张谁举证吗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遵循的是谁主张谁举证,即《民事诉讼法》64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审判实践中,单一的举证责任分配几乎不存在,从理论上讲,民事诉讼中的举证是对立双方为支持己方主张的事实而进行的交替举证的辩证的矛盾运动过程。原告对自己的事实主张举证证明,经法庭认可,如对方反驳或提出新的主张,也应举证证明,该举证经法庭确认,若原告反驳,则要再举证,以此类推。二、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范围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主要适用于如下范围:1.实行过错推定的侵权诉讼。如因医疗纠纷提起的诉讼。2.实行因果关系推定的侵权诉讼。如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3.难以收集证据,难以举证的诉讼。如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新《民法典》颁布后,高空抛物的侵权也属于此类举证责任倒置的范围。4.对方妨害举证的诉讼。三、民事诉讼逾期举
    2023-04-25
    175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举证期限如何规定,民事诉讼的举证期限
    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2、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3、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4、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5、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6、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7、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8、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
    2023-08-15
    347人看过
  •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合同举证怎么举证?
    谁主张,谁举证。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三)证据证明标准较低,当事人自认的事实无需举证,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前款自认的规定。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四)对于常识性、生活经验法则可推导的事实无需举证。赋予当事人向法院调取、收集证据的申请权。主要是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
    2023-04-19
    361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方法是由提供证据?
    一、民事诉讼举证责任方法是由提供证据?民事诉讼举证责任方法是由谁提出的主张谁来举证;1、《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2、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4、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港、澳、台地区形成的,应履行相关证明手续。5、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外文说明资料,应附中文译本。6、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
    2024-01-06
    265人看过
  • 税务诉讼的举证责任与证明标准
    税务诉讼的举证责任(一)税务诉讼举证责任的含义举证责任制度是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举证责任关系诉讼两造之成败,法谚有云: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一语道破举证责任在诉讼程序上的关键性地位。正因为举证关系到诉讼双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权利能否得到法律的保障,所以各方当事人都会积极地向法院提供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但是双方当事人的证据都不足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即案件事实存在真伪不明时,应当由何方当事人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先要明确一下举证责任的内涵。在英美法系国家,举证责任经常在两种意义上适用。一是指法定责任,这一责任根据实定法规则确定,并且在诉讼的任何阶段都不会发生转移;一是指提供证据的责任,提供证据的责任表示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提供表面证据的必要性,在当事人之间相互转移。提供证据的责任是指提供充分证据给法官以使法官确定将案件移交陪审团,或者在没有陪审团的情况
    2023-06-07
    263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执行异议诉讼程序中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1.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的,应当就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承担举证责任。2.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许可之诉的,案外人应当就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承担举证责任。关于执行异议之诉与权利确认之诉的关系问题民诉法解释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案外人在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同时提出确认其权利的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判决中一并作出裁判。案外人没有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能否另行提起确认之诉?会议认为,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对执行标的的权属发生争议的,则发生执行异议之诉和权利确认之诉的竞合问题,在此情况下,当事人具有选择的权利。因此,在实践中,当案件执行涉及到执行标的的权利问题时,当事人既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同时要求确认标的权利,也可以单独提起标的确认之诉。但不论当事人提起何种诉讼,都应当由执行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225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
    2023-07-08
    478人看过
  • 民事诉讼被告举证怎么举证是有利的?
    一、民事诉讼被告举证怎么举证是有利的?在民事诉讼当中,作为被告可以举证的方式,有通过采取反驳证据的方式或者是反向证明的方式,或者是新的证据方式来对原告的主张进行反驳。而证据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比如说可以是书证的形式,物证的形式,或者是证人证言的形式的。民事诉讼活动中被告方需要按照人民法院的举证通知书举证,在举证通知书中写清楚了举证的要求,举证期限,逾期举证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不过根据最高法的相关规定,民事案件中的举证期限是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的,但应该经过法院的准许。民事诉讼法被告证据是可以提新的证据,也可以反驳证据和反证原告。《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首次明确肯定了民事举证责任具有行为责任与结果责任双重含义,弥补了民事诉讼法第64条只规定行为责任之不足,因而深具理论和实际意义。二、被告的举证负担的特征(一)被告的举证负担是为了避免败诉危险,而向法院提供证据的责任这一点与证明责任(又称为“
    2024-01-13
    255人看过
  • 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第4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这表明举证责任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是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责所在。除此之外,该法的第12条、46条、150条、162条,也是对证明责任的规定,这些规定均明确了证明犯罪构成的责任主要由公诉案件中的检察院承担,即由公诉方向法院提供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不能提供或者所提证据不足以说服审判者信服,就要承担败诉的不利后果。审判中的举证程序是1997年《刑事诉讼法》对1979年《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之一,它将由审判人员出示、宣读证据改为由公诉人、辩护人向法庭出示、宣读证据。这种举证的角色转换突出了公诉人、
    2023-06-11
    193人看过
  • 民事诉讼谁负责举证
    一般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一、担保人的过错由谁举证担保人的过错一般由原告方来举证。根据我国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二、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举证责任分担原则有哪些我国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担的原则如下:(一)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二)无过错责任原则;(三)推定过错责任原则;(四)过错责任原则;(五)公平原则。三、谁来提供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呢原则上是谁主张,谁举证。以下情况例外:(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3)需要鉴定、勘验的;(4)当事人双方提
    2023-06-28
    493人看过
  • 民事诉讼被告人负举证责任吗?
    民事诉讼被告人是否负举证责任就要按实际情况来定;任何民事诉讼当事人都必须承担举证责任,但也有例外,比如医疗事故、环境污染等案件,就是由被告负举证责任。这叫举证责任倒置,意思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
    2023-04-19
    284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举证责任司法解释
    一、民事诉讼法举证责任司法解释《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港、澳、台地区形成的,应履行相关证明手续。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外文说明资料,应附中文译本。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
    2022-12-24
    241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中谁承担举证责任
    在民事诉讼中,谁提出了主张,谁即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一、债权人代位权举证怎么写?债权人提起代位权,应当举证证明代位权诉讼中存在两个合法的债权关系和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2023-06-27
    23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中举证责任的概念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3
      举证责任的概念举证责任,就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举证责任的划分一、一般举证责任1、原告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2、被告对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二、特殊举证责任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
    • 民事诉讼法侵权责任举证规定怎么说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15
      侵权责任举证规定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也就是根据我们国家《民事诉讼法》当中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对于自己所提出的主张是有责任提供相关的证据的同时,如果当事人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不能够自己收集证据的话,那么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收集证据的。
    •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有什么区别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1
      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的区别主要有五点: (1)作用条件不同。证明责任在任何案件中都适用,而举证责任仅在事实真伪不明的案件中起作用。 (2)法律后果不同。在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负举证责任的当事人败诉,另一方胜诉。 (3)主体不同。案件的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或反驳意见都有证明的责任;而举证责任只能由原被告中的一方承担。 (4)可转移性不同。在同一案件审理中证明责任可以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转移,如原告提出主张并
    •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责任举证责任是怎样的,举证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28
      第四条 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
    • 民事诉讼的举证时效是多久,民事诉讼举证时效的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1-03-04
      举证时效也就是审判实践中所说的举证期限,对此,我国民事诉讼法尚未做出具体的规定来设立举证时效制度。根据审判实践经验,我所可以给举证时效下这样一个定义,举证时效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提出某项主张时,应在人民法院规定的诉讼期间内,提出相应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逾期不能或者没有提供证据的即是不履行举证责任,放弃举证的权利,应当承担不利举证的后果的一种制度。 设立举证时效制度,有利于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