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公司章程属于自治性规则,股东可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制定、修改公司章程,但不得违反公司法的强制性规范,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案情]
原告:童丽芳等13人。
被告:上海康达化工有限公司。
被告上海康达化工有限公司登记股东为49个自然人,原告童丽芳等13名自然人系该公司的股东。2006年7月29日,被告召开股东会会议,讨论修改公司章程事宜。会议记录表明:应出席54100股,实际出席53891股,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占全部股权的99.6%;经表决,同意42451股,不同意11440股(其中13名原告的表决意见均为不同意),同意的比例为78.8%,不同意的比例为21.2%,同意的比例超过三分之二。
修改后引起争议的章程内容有:(一)第二十五条规定了股东享有的权利,共有七项。该条第(四)项规定: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按照股东会决议可以优先认缴出资。(二)第二十四条规定了自然人死亡后其股权的处置办法,其中第(二)项规定,合法继承人只继承部分股东权利(继承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七项股东权利中的四项)和所有义务;第(三)项规定继承人可以出席股东会,必须同意由股东会作出的各项有效决议。(三)第二十九条规定,股东会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
过。但股东会作出有关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四)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公司工会主席担任。
股东会决议还对被告公司原有章程的其他部分内容作了修改。
原告认为,被告不顾原告的反对,操纵股东会强行通过《上海康达化工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上述决议内容实质上是公司的少数大股东利用优势表决权,损害甚至剥夺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达到其完全操纵公司的目的。由于上述章程条款内容违法而无效,且基于上述无效条款是章程的一部分,故原告起诉请求法院确认2006年7月29日通过的《上海康达化工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无效。
[审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司章程是调整一个公司所有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必备性文件,它是股东意思自治的体现,但章程的自治性是相对的,以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为前提。
一、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项、第(三)项内容的效力。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院认为,基于公司所具有的人合性,法律允许公司章程对已故股东的继承人成为公司股东设置一定的限制条件。然而一旦章程规定继承人可以继承死亡股东的股东资格,则该继受取得资格的股东就应当依法享有法律所赋予的股东权利,而不应当对其股东权利加以随意限制。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会议是股东表达自己意志的场所,股东在股东会上有表决权,这是股东基于投资人特定的地位对公司的有关事项发表意见的基本权利。法律赋予公司章程自治权,即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另外的行使表决权的方式,但并不能因此剥夺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权利。现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项、第(三)项显然剥夺了继承股东的上述权利,违反法律的规定,应当确认无效。
二、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第(四)项内容的效力。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据此,法院认为,在有的情况下,考虑到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因素,可以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但必须经过全体股东的约定。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第(四)项的内容违反了上述法律的规定,应确认无效。
-
公司章程的冲突与解决
477人看过
-
公司章程与公司法冲突时效力怎么认定?
97人看过
-
公司法强制性效力规范含义
365人看过
-
利益冲突与公司法的制度安排
497人看过
-
公司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相冲突时怎么办?
391人看过
-
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冲突怎么办
290人看过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公司章程通常由公司发起人或股东共同制定和签署。章程的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经过相关... 更多>
-
公司法中的强制性条款与公司章程冲突怎样办呢?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5(一)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合法继承人继承部分股东权利和所有义务,继承人可以以出席股东会议,但必须同意由股东会作出的各项有效决议(二)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按照股东会决议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三)股东会议作出有关公司增加资本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公司工会
-
公司的强制性条款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22《公司法》强制性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 第
-
公司劳动合同制度和公司条款冲突怎么规定的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17公司劳动合同制度与公司条款冲突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誉告,贵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优先适用效力,是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适用的。但假如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做了特别的约定,
-
公司设立协议与章程相冲突解决方法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22正常情况下,公司章程往往是以设立协议为基础而制定的。设立协议的主要内容,通常都会被公司章程所吸收。在这种情况下,设立协议与章程之间不可能发生冲突。但是,如果公司章程与设立协议发生了冲突,则如何适用呢? (一)如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发生冲突时,应以公司章程为准 正如前述,公司设立协议的效力期限,一般止于公司成立。也就是说,公司一旦成立,则公司设立协议的效力就终止了,有关公司设立与经营管理的相关事项,均
-
公司商标注册与公司名冲突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4商标申请途径:可以自己亲自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北京)办理,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申请所需资料: 1、需商标图样; 2、注册商标所要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 3、身份证明文件:A.公司申请的: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B.个人申请的: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费用:需向商标局缴800元官费,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向代理机构交700元左右的代理费。申请程序:1、先对商标进行查询,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