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医疗费由谁结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5 22:00:38 203 人看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医保卡可以异地购药吗?

参保人员在省市内进行异地购药的,可以使用医保卡来结算,但跨省市在药店买药的,由于目前还尚未实现医保卡统一划扣,很多地方都是无法直接购药。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二、医保卡费用一年一次

法律对职工使用医保卡报销的次数是没有限制的。满足条件的医疗费用,就可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

三、医保启动条件

大额医疗保险是指为解决参保人员因大病、重病产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建立了大额医疗保险制度。

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后,由单位或医院填报《大额医疗统筹费申报表》,向市医疗保险局申报。

在就医的,除个人自付部分外,大额医疗费由医院与市医疗保险局结算:转外就医的,由单位凭《转外就医申报表》、住院费用收据、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到市医疗保险局报销。

大额医疗费报销比例为90%(转外就医的为80%),12个月内大额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2.5万元(不含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

2.5万元)。

参保人员按比例自付大额医疗费:参保人员在进入大额医疗保险支付后,其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和在门诊治疗重症疾病、慢性疾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由大额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员按比例分段累加,共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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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5日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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