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
职工自动离职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要求职工赔偿或交付违约金而发生的争议,称为自动离职争议。
二、单位对自动离职的处理是怎样的
目前,处理自动离职争议的主要依据有:
(1)《劳动法》。
(2)《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
(3)《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4)《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的通知》(劳人计[1983]61号、劳人计[1984]39号)。
(5)《全民所有制单位技术工人流动暂行规定》(劳人劳[1987]14号)。
(6)《关于企业处理擅自离职职工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3]83号)。
原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劳人计[1983]61号)第2条“对于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的职工,按自动离职处理”。第3条“停薪留职期满后的1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原单位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等规定与原劳动人事部颁发的《全民所有制单位技术工人合理流动暂行规定》(劳人劳[1987]14号)第11条:“对擅自离职的,以旷工论处,可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给予除名处理”的规定是一致的。因为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均属无故旷工行为,况且旷工时间已够除名规定的期限,所以可按除名处理。原劳动部办公厅劳办力字[1992]45号《复函》重申了以上意见。
-
用人单位针对自动离职人员的权利是什么
378人看过
-
单位对行政处分的职工的处理
257人看过
-
如何处理事业单位人员自动离职问题
259人看过
-
劳动者擅自离职单位怎么办
358人看过
-
单位自动离职以前的工伤怎么赔付
122人看过
-
被单位辞退单位却说自动离职怎么举证
80人看过
违约金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或金钱替代物。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违约金通常是一种违约的惩罚,用于弥补对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需要注意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 更多>
-
-
劳动者自动离职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对擅自离职的劳动者如何处理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06自动离职、擅自离职的含义是相同的,都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这种不辞而别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常常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也往往要追究该劳动者的责任。用人单位对擅自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按照国家规定,自动离职的劳动者不享受任何待遇。原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
-
-
用人单位针对自动离职人员的权利是什么?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4用人单位针对自动离职人员的权利如下: 1、依据本企业规章制度,行使行政处分权; 2、企业享有劳动合同解除权; 3、离职人员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享有损失求偿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