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未尽告知义务消费者“错买”获补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8:35:08 373 人看过

货不对板是消费者在购买建材家具中容易遇到的一个问题。前不久,市民沈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在店里看中的木门和送货到家的款式不一致,一问才知道,原先看中的居然是几年前的款式。

沈先生家里正在装修,他在逛建材装饰城时看中了一款实木复合木门,当下便定了5扇门,包括门套和窗套,一共消费一万多元。可是送货上门后,沈先生发现送来的木门和原先看中的样品不一样。我当时就联系了对方,卖门的老板这才告诉我,当初看中的样品已是几年前的款式,现在这个型号已经换成了送上门的这款样式。沈先生不能认可商家的做法,便向工商部门进行了投诉。

润州工商调解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与当事人双方进行了沟通,证实沈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商家表示,由于样品是几年前的旧款,厂家已经停产,无法调换,并对自身在销售中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感到抱歉,愿意赠送沈先生200元礼品作为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22: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消费者相关文章
  • 应该怎么样证明商家未尽到告知义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知情权,在消费者选购时有义务告知,并在单据上注明,以避免发生消费纠纷。商家没有尽到提醒和告知义务,对于消费者的选择失误应承担一定的责任。那么怎么证明商家未尽到告知义务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六)规定: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商家未尽告知义务的举证责任属于消费者。消费者只要证明,没有告知即可。商家告知义务并非仅仅是口头。在现代商品社会,商品日益复杂,口头说明已经无法满足使用的需要。因此,商家告知义务的履行更多的是依靠产品附随的说明书和使用事项。因此,在说明书中表明的事项,视为商家已经履行告知义务。此买卖合同成立且生效。如果你也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024-04-27
    289人看过
  • 未尽告知义务经营者售价6倍埋单
    今年3月,家住安吉县递铺镇的丁女士用多年积蓄购买的房子开始装修了。为了避免施工队偷工减料影响工程质量,丁女士凡事亲历亲为,可没想到最后却在自己精心挑选的装修面板上出了纰漏。装修一开始,丁女士就满大街地跑着到处挑选各类装修材料。3月11日,经多方对比后,她选中了县城一家某品牌板材专卖店,以68元/块的价格买了27块水曲柳面板用于橱柜装饰。5月10日,装修工程如期完工。不料,验收当日,家人惊奇地发现橱柜上有一条一条的细缝。“刚油漆完工就开裂”气愤的丁女士立刻找来了板材店讨说法。板材店和厂方技术人员查看后,认为板材质量没有问题,但消费者使用的油漆与该板材吸附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经营者当场也承认了没有告知清楚。于是,丁女士当即计算出了近3万元的板材、油漆材料费和误工、返工费,并向对方提出了2万元的索赔要求。总共才1800多元的交易一转眼竟被索赔10倍之多,板材店觉得消费者索赔夸张之余提出了赔偿20
    2023-06-07
    61人看过
  • 消费者的知情权与经营者的告知义务
    《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第十九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
    2023-06-07
    202人看过
  • 保险代理人未尽告知义务
    经保险代理人的耐心开导劝说,辽宁省鞍山市曾女士便在对保险常识无知的情况下,为丈夫买了3份终身寿险。6年后,曾女士的丈夫意外身亡,就在曾女士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时,保险公司以其丈夫带病投保、隐瞒事实为由拒赔。对此曾女士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院终审判决保险公司支付曾女士保险费6万元。曾女士今年46岁,1997年她遇到了一位某保险公司代理人,这位代理人向曾女士推销保险,遭到曾女士婉言拒绝,后在其坚持不懈劝说下,曾女士为丈夫买了3份终身寿险。这种终身寿险每年缴纳一定的保费,一直交到被保险人60岁,届时保险公司每个月返还100元钱。据曾女士讲,她丈夫生前特别爱喝酒,曾因戒酒还住过医院,出院后仍无法戒掉。出险后,曾女士才知道丈夫这种身体情况是不应参保的。但当时保险代理人并没有提供这些要求,也没有向她介绍有关这方面的情况。就这样,她以自己为受益人给丈夫买了3份终身寿险,一切手续都由保险代理人代办,合同也没
    2023-06-08
    360人看过
  • 未尽告知义务山医一院赔偿11万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近日依法调解一起罕见的医患纠纷案件:山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因手术时未及时向患者常某或其家属告知病情,致使常某癌瘤扩散,医院因此向常某致歉并愿意赔偿常某11万元。2001年初,八十多岁高龄的常某到山医一院就诊,被诊断为前列腺增生症,遂在该院做了手术治疗。去年5月,常某感到身体不适,再次到山医一院就诊,被诊断为前列腺癌晚期,癌细胞扩散。常某家人诧异,在查看上次住院的病历时发现:常某上次手术后的病理报告即显示为前列腺癌。常某及家人据此认为,由于院方未将此病情告知常某或其家人,致使此后较长时间内延误了诊治,常某体内的癌细胞扩散,造成不应有的严重后果。
    2023-06-08
    175人看过
  • 消费者购新车起纠纷经营者未尽义务退赔
    2006年5月3日,松阳消费者杨某在某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了一辆越野车。次日,杨某到汽车美容店对车进行内装璜时发现该车的引擎盖与叶子板颜色深浅不一致,继而又发现车子的保险杠有明显的喷漆翻修痕迹,左门锁心内陷,同时引擎盖的数枚螺丝也有重新拆装的痕迹。于是杨某找到汽车贸易公司要求退车并赔偿经济损失,经交涉经销商承认该车在运输途中的确受过刮擦,后经修补出售,整车不存在质量问题,由于公司方认为其只存在工作上的失误,没有刻意欺诈消费者,仅同意消费者退车,双方就赔偿问题争执不下,于是杨某向县消协投诉要求调解处理。松阳县消协受理投诉后经调查认为,经销商在没有告知消费者实情的前提下,将一辆曾经修复的新车卖给消费者,按照《消法》的相关规定应该赔偿消费者的实际损失。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汽车贸易公司一次性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5000元,汽车退回公司。点评:根据《消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
    2023-06-07
    342人看过
  • 未尽告知义务拍卖人赔3.5万
    不久,张如萍拍得的两间房子中断施工,近2年时间没有进展,竣工验收遥遥无期。张如萍认为,开拍之前,拍卖公司没有告诉她拍卖房屋存在不能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的风险,拍卖公司对此应承担相应责任。因多次交涉未果,2005年9月23日,张如萍诉至法院,要求拍卖公司交付拍卖标的物并支付违约金10.3万元。拍卖公司认为,张如萍签订成交确认书时已明知她购买的房屋属在建工程,无法确定竣工验收日期。拍卖后,法院已裁定将拍卖标的物的产权变更为张如萍所有,拍卖公司在法律上已履行了交付义务,不再承担责任。张如萍认为自己花费50余万拍得门面房,绝不仅仅为了取得拍卖标的名义上的产权,而是为了最终占有、使用该标的物。在拍卖公司未声明该房屋存在不能竣工验收和交付的情况下,自己按照正常逻辑,自然会认为该房屋会在合理的期限内竣工、验收并交付。经法院调解,拍卖公司承认自己有未履行风险告知义务的瑕疵,愿意从这次拍卖所得的佣金中拿出3.
    2023-06-08
    220人看过
  • 未尽告知义务免责条款无效
    驾驶途中捷达王轿车起火自燃,向保险公司索赔,却被告知责任免除,由此引发了陈志义长达7年的诉讼。9月17日,陈志义告诉记者,经过再审程序,他终于打赢车辆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拿到了石河子某保险公司赔付的车辆保险金14万元。68岁的陈志义老人是农八师148团退休职工。2001年5月13日凌晨零时许,他驾驶新C-08038捷达王轿车行驶至石河子西营镇路段时,车辆仪表盘下冒烟。陈志义随即熄火停车检查,发现发动机与仪表盘部位起火,随车人员下车施救灭火,但未能将火扑灭,车辆被烧毁。之后,陈志义向保险公司提起索赔,却被告知车辆火灾系自燃,责任免除条款规定:自燃或不明原因产生火灾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陈志义很是纳闷,在投保单上签名时并没有看到相关保险条款,对于责任免除条款更是一头雾水,更没人提醒自己投保自燃损失附加险。他认为,保险公司未就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尽到明确说明义务,应当承担理赔义务
    2023-06-08
    408人看过
  • 医务人员有告知义务吗,未尽告知义务应负什么责任?
    医务人员有告知义务,未履行告知义务,致使患者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属于医疗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条,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律师补充:医务人员履行说明义务的范围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二是在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情形下,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具体说来,病情包括疾病的性质、
    2023-05-07
    261人看过
  • 卖家说由业主给份物品未尽告知义务要赔偿吗
    商家没有尽到提醒和告知义务的,对于消费者的选择失误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法律规定,在消费者选购时商家有义务告知,并在单据上注明,以避免发生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一、商家以旧充新怎么处罚商家以旧充新的处罚如下: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2、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
    2023-02-13
    457人看过
  • 为何保险公司未尽到告知义务?
    保险人仅仅通过加黑印刷或者口头提醒等方式提示投保人注意免责条款,而不作进一步的解释和说明,当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发生保险纠纷时,保险人应对自己已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要求免责,负举证责任,否则应承担对其不利的裁判结果。对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是保险人对合同免责条款内容(概念、内容和法律后果)的明确、详细、具体的解释,这种解释不属于合同条款或合同内容,而是合同中免责条款生效的法定条件,即只有保险人向投保人履行了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免责条款才产生效力。否则,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保险公司未尽到告知义务酒驾保险公司赔偿吗赔偿。对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是保险人对合同免责条款内容(概念、内容和法律后果)的明确、详细、具体的解释,这种解释不属于合同条款或合同内容,而是合同中免责条款生效的法定条件,即只有保险人向投保人履行了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免责条款才产生效力。否则,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依据这个标准,即使免
    2023-07-07
    294人看过
  • 未履行告知义务商家承担责任
    消费者吴某于2008年11月20日,在宜兴市某商场为其儿子购买一双“阿迪达斯”高档运动鞋,价款为358元。但在穿了5天后,就发现其鞋底严重磨损。以商品质里问题为由向宜兴工商局123巧消费者申诉举报受理中心申诉,要求商场退货,并承担经济损失。点评:这是一起典型的由于经营者未履行告知义务引起的消费者误消费行为消费者是以满足生活需要才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只有在充分了解商品的功能、效用、等级、规格、主要成分、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等相关情况的基础上,才能作出满意的选择。经营者向消费者告知真实信息,这是《消法》规定的法定义务。
    2023-06-14
    132人看过
  • 债务转让未尽告知义务构成欺诈么
    债务转让未尽告知义务,可以构成欺诈。但是债务转让需要尽的不是告知义务,而是需要获得债权人的同意。只有经债权人同意后的债务转让行为才是有效的,如果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则转让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一、饭店转让债务可以吗可以,只要债权人同意。债务转让有一定的条件,具体如下: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2、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不可转移的债务有以下几种:(1)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3)不作为义务。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二、三角债务如何转移有效?三角债务具备下列情形的转移有效:1、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2、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3、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4、债务转让中,被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移转性。三、借条转让怎样才能生效借条转让需要四个要素:1
    2023-03-10
    450人看过
  • 会员卡只用两次就过期市民:质疑商家未尽告知义务
    赣州市民刘女士:我办理了童乐湾王国游乐城一张会员卡,没想到只用了2次就过期了,我认为该游乐城没有尽到告知消费者会员卡有效期限的义务。童乐湾王国游乐城位于赣州市八一四大道金钻广场,今年5月份,刘女士在童乐湾王国游乐城充值200元办理了一张会员卡,可前往游乐城消费5次,她在6月前往游乐城消费了2次。9月28日,刘女士带着女儿前往该游乐城游玩时,却被告知办理的会员卡已经到期了。刘女士说,当时办理会员卡时,工作人员并未告知她,会员卡的有效期限是3个月,童乐湾王国游乐城没有尽到告知消费者的义务。10月8日上午,在童乐湾王国游乐城入口处,一则提示宣传画摆在显眼位置:从9月1日起,所有5次会员卡停止使用。就此,童乐湾王国游乐城一工作人员说,刘女士当时办理会员卡时,在宣传手册上,已经明确写清楚了,该会员卡的有效期限为3个月,童乐湾王国游乐城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就此,章贡区工商局东外分局的工作人员分析说,在
    2023-06-07
    127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费者
    词条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

    #消费者
    相关咨询
    • 商家有没有义务履行未尽告知义务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20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知情权,在消费者选购时有义务告知,并在单据上注明,以避免发生消费纠纷。商家没有尽到提醒和告知义务,对于消费者的选择失误应承担一定的责任。那么怎么证明商家未尽到告知义务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六)规定: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商家未尽告知义务的举证责任属于消费者。消费者只要证
    • 商家未尽到告知义务能否举证?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5-20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知情权,在消费者选购时有义务告知,并在单据上注明,以避免发生消费纠纷。商家没有尽到提醒和告知义务,对于消费者的选择失误应承担一定的责任。那么怎么证明商家未尽到告知义务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 (六)规定: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商家未尽告知义务的举证责任属于消费者。消费者
    • 购买商品未尽告知义务怎么办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0-20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知情权,消费者购买时有义务通知,文件上明确记载,以免发生消费纠纷。业者没有履行注意和通知义务,对消费者的选择失误负有一定的责任。《消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有权知道购买、使用的商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服务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检验合格证明书、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服务内容、规格、
    • 卖家未尽告知义务要赔偿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0
      商家没有尽到提醒和告知义务的,对于消费者的选择失误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法律规定,在消费者选购时商家有义务告知,并在单据上注明,以避免发生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
    • 商家未尽告知义务退货或者换货能要求赔偿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3
      商家没有尽到提醒和告知义务的,对于消费者的选择失误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法律规定,在消费者选购时商家有义务告知,并在单据上注明,以避免发生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