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包括:当地城镇户口或符合军队人员安置条件的家庭,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家庭收入符合规定标准,以及符合其他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但是,具体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需要参考各地的规定和政策。
当地城镇户口(包括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由于各地的经济条件有很大差别,上述规定的条件只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具体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还要参见各地的规定和政策。
什么条件下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根据我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1. 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
2. 申请人应具有城镇户口;
3. 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
4. 申请人应具有城镇户口;
5. 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
6. 申请人应具有城镇户口。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需要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等。如果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审核通过,并发给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经济适用房的价格相对较低,但申请条件较为严格。如果您符合上述条件,建议您及时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以免错过申请机会。
经济适用房是一种针对特定人群的住房政策,申请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申请购买。条件包括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具有城镇户口、收入符合规定等。申请人需要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证书。需要注意的是,经济适用房价格相对较低,但申请条件较为严格,建议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提交申请。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
怎样进行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资格的认定是什么?
398人看过
-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含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
487人看过
-
特殊家庭可以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
69人看过
-
上海经济适用房的购买程序,经济适用房购买的条件
425人看过
-
关于建立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公示制度的通知
327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351人看过
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销售价格和套型面积,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住房。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售等环节。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按照政府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申请和... 更多>
-
郑州的经济适用房有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10不能, 《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具有本市市区建成区城市户口3年以上;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 (三)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 (四)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年龄应满28周岁。 第三条本办法
-
城镇职工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收益权归谁所有呢?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8你这个是房改房 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第十条城镇职工以成本价购买、产权归个人所有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其收人在按照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和土地收益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以标准价购买、职工拥有部分产权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可以先按照成本价补足房价款及利息,原购住房全部产权归个人所有后,该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收人按照本条前款的规定
-
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如何判断?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5-01-291. 对于已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按照当前的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是,出售后业主需要按照房屋成交额的10%缴纳综合地价款。 2. 对于尚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如果确实需要出售这类经济适用房,业主只能以购买时的单价以下的价格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
如何确定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29如何确定经济适用房的价格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其销售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由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房
-
房子由谁来担保,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归谁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14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文件中规定那个,经济适用房产权归个人。但业内人士说,产权性质模糊不清,产权有完全产权与不完全产权之分。商品房具有完全产权,即个人购买的住宅拥有使用权、处置权、受益权,三权合一;而安居房个人只有使用权,不能行使处置权和受益权,属于不完全产权;经济适用房作为房改中的新生事物,虽然国家政策规定了其产权归属,单没有具体规定户主应该拥有那种产权。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