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司法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16:02:19 63 人看过

1、从鉴定的启动次序上看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要先于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只有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才可以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2、从鉴定的委托形式上看

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委托当地设区的市级医学会,再次鉴定只能委托所属省的省级医学会;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及层级性。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不受地域范围的限制,各鉴定机构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3、从鉴定程序上看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医学会应当根据医疗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专业,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专家鉴定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行合议制。

而司法鉴定是由鉴定机构指定或者选择二名司法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的过程中,遇有特别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的,可以向本机构以外的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进行咨询,但最终的鉴定意见应当由本机构的司法鉴定人出具。

4、从证据的形式上看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只盖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用印章,专家鉴定组成员并不在鉴定书上签字,因此,专家鉴定组成员也不可能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这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作为证据使用的明显缺陷。

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司法鉴定应当由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司法鉴定人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应当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4: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相关文章
  • 医疗事故的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有什么关系呢
    医疗事故鉴定可以由当事人提出,也可以由医疗机构提出鉴定申请;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则是由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活动。除此之外医疗事故的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还有哪些区别呢?医疗事故的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有什么关系呢1.提起鉴定的申请人不同医疗事故的启动: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或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两种启动方式。前者属于行政鉴定,解决的是行政处理医疗纠纷中的专门性问题,即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问题和赔偿调解问题。后者属于自行委托的鉴定,其作用在于给双方当事人一个“判定的标准”。即可提起鉴定的申请人为: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医患双方。司法鉴定的启动:目前根据我国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司法鉴定的启动一般是由一方当事人申请或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代为申请,委托社会上依法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司法机关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也可以指令或直
    2023-04-21
    133人看过
  •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多久,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
    一、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多久医疗纠纷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要在受理申请45天内出具鉴定结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二、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
    2023-06-17
    292人看过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能不能重新鉴定
    如果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可以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医疗事故鉴定通常需要走以下流程:申请或者委托--受理--初次鉴定--补充鉴定--出具鉴定。这个是一般的医疗事故鉴定流程。当然了,如果你对鉴定不服的,可以重新申请鉴定。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另外,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出的问题,一般按以下两只方式解决:1、如果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2、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支付。在实务中,我们专业的律师一般都不建议做医疗事故鉴定,而推荐司法过错鉴定。虽然两者都有相同点:第一,都是一种证据。第二,鉴定的基本程序相似。第三,法院审查与评断的标准基本相似。第四,
    2023-03-31
    337人看过
  • 关于对法医类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关系问题的意见
    卫生部:你部2005年4月18日(卫政法函〔2005〕75号)来涵收悉。经研究,交换意见如下: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规定,国家对从事法医类鉴定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组织方式与一般的法医类鉴定有很大区别,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内容也不都属于法医类鉴定。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涉及的有关问题,如尸检、伤残等级鉴定等,属于法医类鉴定范围。对此类鉴定事项,在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由已列入鉴定人名册的法医参加鉴定为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2005年9月22日一、太原市伤残鉴定机构山西省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都是司法部认证的,不存在谁权威与否的问题,凡名册内的,都是有法定资质的国家司法鉴定机构或国家司法鉴定人。机构名称:山西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机构住所:山西省太原市新建南路56号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临床鉴定;血液酒
    2023-06-27
    353人看过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过失”如何鉴定?医疗事故评残标
    遇到医疗事故时应按怎样的赔偿标准要求医疗事故赔偿?我国相关法律中对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计算方法有什么规定?在要求医疗事故赔偿时有哪些注意事项?本文为您做了详细介绍。现行的有关医疗事故的专门法规,国务院于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九日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其第二条对医疗事故作了定义:批量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操作导致功能障碍的。意即: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操作导致功能障碍的后果与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之间必须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或医务人员诊疗过失系引起损害结果发生的起决定作用的主要原因。我国学者多应用马克思哲学的因果关系理论来分析原因与结果的关系,即所谓因果关系是那种内在的、客观的、必然的联系。所谓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即损害结果必须是由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造成的。确定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的因果关系,有两点需要注意:当引
    2023-06-04
    76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技术的应用范围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对发生的医疗事件,通过调査研究,收取物证(包括尸检结果),査阅书证(病历等病案资料),听取证人证言,当事人、受害人或其家属陈述,分析原因,依据法定标准,判定事件性质,做出是否属医疗事故及何类、何级、何等事故的科学鉴定结论的过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步骤是什么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步骤是什么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如下:1、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进行,自受理医疗事故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所需的材料。2、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3、具体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鉴定开始后先由患者进行陈述意见和理
    2023-07-07
    196人看过
  • 医疗事故责任纠纷司法解释对技术鉴定的规定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责任纠纷司法解释对技术鉴定的规定是什么?《最高法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当事人依法申请对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依职权委托鉴定。第九条当事人申请医疗损害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鉴定人。当事人就鉴定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人民法院提出确定鉴定人的方法,当事人同意的,按照该方法确定;当事人不同意的,由人民法院指定。鉴定人应当从具备相应鉴定能力、符合鉴定要求的专家中确定。第十条委托医疗损害鉴定的,当事人应当按照要求提交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提交的鉴定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更换或者补充相应材料。在委托鉴定前,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当事人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第十一条委托鉴定书,应当有明确的鉴定事项和鉴定要求。鉴定人应当按照委托鉴定的事
    2023-06-19
    330人看过
  • 法院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否合法
    法院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合法的。医疗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人民法院不能直接委托医疗事故鉴定,而是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鉴定程序启动方式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一、医疗纠纷的起诉程序如何进行1
    2023-03-21
    77人看过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怎样取得鉴定结果
    如何确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1、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如何确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中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也就是说,如果发生医疗纠纷的地方是市辖区的话,在该地区的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的医疗事故的地方是不设区的市或县的话,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应该是当地的市县卫生局的医学会。由于等级鉴定,鉴定后发行的医疗事故鉴定书是XX市XX区医疗事故鉴定书,还是XX市.XX县医疗事故鉴定书。2、二级医疗事故鉴定,对初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多在鉴定文件的最后一页,当事人在15天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提出再鉴定申请,由省医学会负责再次组织鉴定。这就是二级医疗事故鉴定。省级医疗事故认定程序与市县级医疗事故认定程序相同,认定机构多设置在各地省会、直辖市卫生局或医学会,发行的医疗事故认定被告为XX省(
    2023-08-18
    287人看过
  • 医疗事故死亡鉴定多久出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
    一、医疗事故死亡鉴定多久出来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应该在患者死亡48小时内进行尸检,申请医学事故技术鉴定的,从提交材料之日起45天内出具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第二十九条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负责组织
    2023-04-19
    292人看过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全面解读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包括以下步骤:患者家属提出争议、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接到鉴定书后双方自行协商或向卫生局申请调解或向法院申请判赔。这一程序旨在确保医疗事故的公正鉴定和处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申请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鉴定,具体的程序为:1、患者的家属提出有关于医疗事故的争议;2、患者的家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事故鉴定书后,根据鉴定结果,首先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赔偿,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向卫生局申请调解或者向法院申请判赔。北京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1、申请:病员或家属对医疗单位的医疗提出质询或鉴定申请后,该医疗单位的医疗委员会部门应认真调查核实,组织本单位内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及有关专家予以鉴定并将鉴定结论以书面形式送交病员或家属。医疗单位对每一起医疗事故或事件病员方的接待须由专人负责。鉴定结论应在病员或家属正式向医疗单位提出质询或鉴定申请书面材料的
    2023-06-30
    204人看过
  • 委托律师参与处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患者及其亲属缺乏医学知识,特别是临床医学知识,委托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医学专家参与鉴定程序,当事人才能明白、清楚、放心,允许患者及其亲属委托具有一定职业技术资格的医学专家代理其参与鉴定,尤为重要。代理人参加鉴定活动,应享有以下权利:1、有权查阅证据和案卷材料。包括对方当事人向鉴定委员会提供的病程、病历材料,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所依据的有关证据等;2、代理人就所代理的医疗纠纷有权调查、访问、收集医疗机构调查,访问医学专家和医学研究机构,广泛收集证据。有关单位应予支持;3、代理人有权代表当事人出席鉴定程序,向鉴定委员会出示证据,参加质证和辩论;阐述该医疗事件是否为医疗事故及其证据和推理过程。反驳对方当事人的主张;4、经当事人授权可提出或放弃某项请求或主张。代理人应履行以下义务:1、保守在代理活动中知悉的当事人的秘密和个人隐私;2、不得私下、单方接触鉴定委员会成员和鉴定委
    2023-06-01
    147人看过
  •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都鉴定哪些,医疗事故的司法鉴定程序
    一、医疗事故司法鉴定都鉴定哪些医疗事故司法鉴定都鉴定的内容主要是院方对患者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司法过错,以及过错的大小和是否具有因果关系。二、医疗事故的司法鉴定程序医疗事故的司法鉴定程序是:1.委托人向鉴定机构提出委托,并提供相应的材料;2.鉴定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做出受理决定;3.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后再进行复核;4.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并发送给委托人。《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八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三、医疗事故鉴定需要的材料医疗事故鉴定需要的材料有: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023-06-28
    238人看过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对鉴定的提起有何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确保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有序进行,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第三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争议的再次鉴定工作。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以下简称医学会)可以设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组织和日常工作。第四条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第二章专家库的建立第五条医学会应当建立专家库。专家库应当依据学科专业
    2023-04-21
    224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事故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或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更多>

    • 司法鉴定与鉴定医疗事故的区别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16
      医疗事故鉴定司法鉴定的区别是: 1、鉴定主体不同,医疗事故鉴定的鉴定组织是医学会组织医患纠纷双方当事人从专家库中抽取的专家组成鉴定组,鉴定人基本都是医学医疗方面专家,而司法鉴定组织是国家批准成立的相对中立的鉴定机构。 2.鉴定的内容不同,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侧重于对纠纷事由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事故属于几级进行鉴定;而司法鉴定鉴定的事情范围较广,比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的因果关系
    •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知识有哪些,医疗事故与医疗事故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知识】对于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理解1)广义上讲,法院委托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也属于司法鉴定的范畴;2)狭义上讲,法院委托非医学会组织的医疗过错鉴定为司法鉴定。2、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主要区别1)司法鉴定必须由法院指派或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或由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2)司法鉴定可以由医学会鉴定,也可以由其他鉴定机构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由医学
    • 医疗过错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问题
      山西在线咨询 2021-04-01
      医疗过错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案件的过程中,依据职权或应患者任何一方的申请,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患者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疗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和判断,从而为诉讼案件的公正裁判提供科学依据而进行的一项科学诉讼活动。目前,患者可以在诉讼前先委托律师事务所到有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医疗过错鉴定。确定医院存在过错的,患者则可向医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医院
    • 技术鉴定和技术鉴定有什么区别?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2
      区别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定涉及是否医疗事故的问题;非医学会组织的司法鉴定结论主要是过错鉴定,不涉及医疗事故的问题; (2)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由医学会组织鉴定;司法鉴定可以由医学会鉴定,也可以根据《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由其他鉴定机构鉴定;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或由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司法鉴定必须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否属于医学鉴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5-24
      1、不属于。 2、二者本质不同 医疗鉴定多注重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认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而医学鉴定,应当是指伤者在医院里的各种检查化验结果和损伤、疾病的诊断证明等内容。 3、诉讼地位不同 在诉讼活动中,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诉讼证据的一种,具有独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