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4 19:25:22 300 人看过

铁路旅客运输损害主要是指国内铁路运输中的损害,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运输中发生的旅客人身伤亡及其自带行李的损失。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就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旅客运送期间发生的旅客人身伤亡及其自带行李的损失,运输企业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旅客的损失。实践中须注意把握以下两点:(

1)旅客是指持有效乘车凭证乘车的人员和按照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免费乘车的儿童,以及经铁路运输企业同意,根据铁路货物运输合同,随车护送货物的人。(

2)旅客运送期间是指自旅客经剪票进站始至到达行程终点出站时止。其中,旅客在候车室内的时间不包括在内。

一、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凭证是什么

铁路旅客运输合同是明确承运人与旅客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起运地承运人依据本规程订立的旅客运输合同对所涉及的承运人具有同等约束力。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基本凭证是车票。铁路旅客运输合同从售出车票时起成立,至按票面规定运输结束旅客出站时止,为合同履行完毕。旅客运输的运送期间自检票进站起至站出站时止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四条规定,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一十五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失效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二、客运合同当事人必须履行哪些义务?

旅客的义务:

1、旅客有持有效客票乘运的义务。2、旅客有限量携带行李的义务。3、旅客有不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违禁物品的义务。

承运人的义务:

1、承运人的告知义务。2、承运人有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的义务。3、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的救助义务。4、承运人的安全运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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