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17:33:39 111 人看过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

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利益,即可以用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精神利益不属于这里的利益范畴。判断受益人是否受有财产利益,一般以其现在的财产或利益和如无与他人之间发生利益变动所应有的财产或利益总额相比较而决定。凡是现在财产状况或利益较以前增加,或者应减少而未减少,为受有利益;既有得利又有损失的,损益抵销后剩余有利益的,也为受有利益。

2、一方受有损失

仅仅有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任何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如甲投资兴建广场,邻近乙的房屋价值剧增,乙获有利益但未给甲带来损失,乙对甲而言不成立不当得利。这里的损失,既包括现有财产或利益的积极减少,也包括应增加而未增加(可得利益)利益的丧失。对于后一种情形,受损人无须证明该项事实如未发生即确实可以增加财产,只须证明若无该项事实,依通常情形,财产当可增加,即为受有损失。也就是说,“应增加”的判定不必以其“必然增加”为必要,只要在通常情况下受损人的利益能增加即为“应增加”。如无权使用他人房屋,不管他人是否有使用该房屋或是否有出租房屋给第三人的打算,都可认为该房屋所有人受有相当于租金额的损失,因为他对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潜在价值受到侵害。

3、利益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损人所受损失间的因果关系,是指受损人的损失是由于受益人受益所造成的。但受损人的损失与受益人的受益,范围不必相同,受益大于损失,或损失大于受益,均无不可,它只影响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并且,受损人所受的损失与受益人所得的利益,其形态也不必相同。如无权处分他人之物,受益的无权处分人获得的是物的价金,而物的原所有人丧失的是该物所有权,但仍不影响不当得利的成立。

4、没有合法的根据

取得利益致他人损失,之所以成立不当得利,原因在于利益的取得无法律上的根据。无法律上的根据是指缺乏受利益的法律上的原因,而非指权利或者财产的取得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原因。

《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善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免除】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恶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6: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当得利相关文章
  • 不当得利一般多久出判决,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不当得利一般多久出判决不当得利一般多久出判决要依据审理的方式而定,如果普通程序审理的,6个月内宣判,宣判后送达判决书。简易程序是3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以下这些:1、没有法律或者约定的根据;2、一方取得财产上的利益;3、另一方遭受财产损失;4、受益人取得上的利益与损失人所遭受的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对于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需要区分得利人主观心态。善意得利人需要返还现存利益,恶意得利人则需要返还所得利益。《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
    2023-04-18
    182人看过
  • 返还不当得利是否包括利息
    返还不当得利是包括利息的。一、民间借贷的利率怎样约定民间借贷合法利息是不超过年利率24%。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双方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2023-03-09
    103人看过
  • 不当得利和拾得遗失物的区别以及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不当得利和拾得遗失物的区别不当得利和拾得遗失物的区别是:1.性质不同。拾得行为的法律性质属于物权问题,发生拾得行为形成的返还原物的诉讼是返还之诉。2.确定责任的要件不同。拾得行为的民事责任,按照有关法律的解释,拾得物灭失、毁损,拾得人没有故意,不承担民事责任。而不当得利人的民事责任则以其在主观上是善意还是恶意来区分责任的大小的。3.请求报酬的权利不同。拾得行为中,拾得人将拾得物品返还失主时,有请求报酬的权利。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1.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2.他方受有损失指因一定的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总额减少。若仅有一方获利而无他方受损,则不能构成不当得利。此处的损失,既包括财产的减少,也包括财产的消极减少。财产的积极减少,是指现存财产的减少。3.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不当得利的成立,以利益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条件。4.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没有法律上的
    2023-06-19
    449人看过
  • 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包括
    (一)善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善意受益人指于受益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而受益的人。不知无法律上的原因,不以无过失而不知者为限,因过失而不知者,亦属善意。善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的范围以现存利益为限,现存利益的确定时期为受益人受利益返还请求之时,于此时非现有的利益,免负返还义务。受益人的返还义务以原物为主,当原物依性质或其他事情,如消费、消耗、出卖、被盗、遗失等不能返还时,于现存利益范围内受益人应偿还价额。现存利益不以受益人取得利益的原形为限,原形虽发生变化,但只要其财产价值仍然存在其代偿利益仍然存在,即有现存利益。凡受益人的财产总额因取得利益而增加,且该财产总额增加尚存在,则可判定现存利益存在。以下几种情形都属于出存利益:(1)原物以及利用原物(物或权利)衍生出的其他利益存在。(2)受益人取得的利益经消费不存在,但受益人因消费不当取得的他人利益而使自己节省的消费支出。(3)受益人取得利益原形不
    2023-06-08
    88人看过
  • 返还不当得利起诉书内容包括什么
    返还不当得利起诉书内容包括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原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性别、民族、年龄、住所、联系方式;被告的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一、离婚诉讼怎么写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起诉书应当写明以下内容:1、原告的姓名、民族、年龄、性别、职业、住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等信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3、诉讼请求及事实依据;4、证据及其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二、起诉前夫不给抚养费怎么写诉状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
    2023-03-30
    450人看过
  • 不当得利 构成合同吗
    一、不当得利 构成合同吗不当得利属于合同。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这也就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债的关系。在此行为之中,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二、什么叫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为: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2、一方受有损失;3、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4、不当得利没有法律根据。因此虽属既成事实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应返还不当利益给受损失的人。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取得不当利益的人为得利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三、不当得利之债的法律后果1.在不当得利之债中,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与
    2023-03-22
    446人看过
  • 不当得利纠纷构成的前提条件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引起的一种事实状态,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叫受害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债权,即所谓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四:一是必须一方获得利益,这是构成不当得利的重要的必要条件;二是必须他方受到损失,这是指一方当事人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使其得到一定的财产利益,是不当得利成立的另一必要条件。三是必须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四是受益必须没有合法依据。因不当得利引起的债权债务纠纷就是不当得利纠纷。
    2023-06-08
    238人看过
  • 不当得利和侵占罪的区别及构成要件
    不当得利和侵占罪的区别是:1、性质不同,不当得利属民事责任;而侵占罪属刑事责任。2、概念不同,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侵占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不当得利和侵占罪的区别?1、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
    2023-07-31
    405人看过
  • 民法典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一、《民法典》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一)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不当得利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若仅致他人损害,而自己并未获得利益,即使负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此处的利益,既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财产的积极增加,是指权利的增强或义务的消失,使财产范围扩大,如取得所有权、知识产权、所有权上负担的除去等;财产的消极增加,是指财产本应减少却因一定事实而未减少所产生的利益,如本应支出的费用而没有支出,实际上等于增加了财产。(二)他方受有损失。指因一定的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总额减少。若仅有一方获利而无他方受损,则不能构成不当得利。此处的损失,既包括财产的减少,也包括财产的消极减少。财产的积极减少,是指现存财产的减少。财产的消极减少,是指财产本应增加而未能增加。(三)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不当得利的成立,以利益和损失之间
    2023-06-19
    80人看过
  • 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包括哪些,其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一、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如下: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利益,即可以用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精神利益不属于这里的利益范畴。2.一方受有损失。仅仅有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任何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如甲投资兴建广场,邻近乙的房屋价值剧增,乙获有利益但未给甲带来损失,乙对甲而言不成立不当得利。3.利益与损失的因果关系。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损人所受损失间的因果关系,是指受损人的损失是由于受益人受益所造成的。4.没有法律上的根据。取得利益致他人损失,之所以成立不当得利,原因在于利益的取得无法律上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称为“没有合法根据”。二、不当得利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不当得利的管辖法院的确定: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
    2023-05-03
    477人看过
  •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民法典中有哪些规定?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素包括四个方面:一、一方取得财产上的利益;二、他方受有损失;三、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四、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这意味着,如果一方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或欺诈行为获得了财产上的利益,而另一方受到了损失,且这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那么这种利益就是不当得利。同时,如果这种利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那么也不会构成正当的利益。因此,不当得利的构成要素是:利益、损失、因果关系和缺乏法律依据。不当得利的构成要素包括以下几点:(一)一方取得财产上的利益。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二)他方受有损失,指因一定的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总额减少。(三)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四)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不 当 得 利 的 构 成 要 素 有 哪 些 具 体 要 求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素包括一方受有利益且无合法根据、他方受有损失且无合法根据、受利益方受损失且无合法根据以及利
    2023-09-04
    405人看过
  • 分析不当得利的构成成分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素如下:1、一方面取得财产利益。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某些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2、他方遭受损失。指因某些事实而减少他人财产总额;3、利益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以利益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条件建立不当得利。也就是说,一方的损失是由另一方的利润造成的;4、没有法律依据。没有法律依据,是指没有法律依据获得利益。取得利益有法律依据的,即使对方遭受损失,也不构成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一)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不当得利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若仅致他人损害,而自己并未获得利益,即使负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此处的利益,既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财产的积极增加,是指权利的增强或义务的消失,使财产范围扩大,如取得所有权、知识产权、所有权上负担的除去等;财产的消极增加,是指财产本应减少却因一
    2023-07-04
    437人看过
  •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诉讼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诉讼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一)不当得利主要有四个构成要件: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2、他方受有损失3、利益与损失的因果关系4、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是指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二)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诉讼期限是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关于不当得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
    2023-06-18
    246人看过
  • 不动产权善意取得的包括哪些构成要件
    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1、不动产登记簿出现权属登记错误。主要有三种情形:(1)共有的不动产登记在一人名下。(2)因履行无效合同产生的登记错误。如:甲受乙欺诈将一套房屋出卖给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半年后,法院判决撤销甲、乙间的买卖合同,乙随即将该房屋出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为丙办理了过户登记,丙可善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3)因其他原因发生的登记错误。如:
    2023-05-03
    440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受益人为恶意时,返还范围以取得利益与损失利益中较大者为限;受益人先为善意,后为恶意的,返还范围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 另外,恶意的受益人将所受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的,恶意受益人... 更多>

    #不当得利
    相关咨询
    • 不当得利与侵权责任的构成条件包括什么?有什么区别?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6
      二者的区别是: 1)不当得利事实的出现往往是受害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而侵权行为法律事实的出现则是侵权人的过错造成的。 2)不当得利只针对财产性利益;侵权行为则包括侵犯财产权和人身权,侵权之债的归责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3)对不当得利之债的处理是返还不当得利,返还不当得利的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平,因为任何人都没有理由保有无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对侵权的处理有停止侵害;排除
    • 不当得利具体指的是什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23
      不当得利具体指的是什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
    • 无当得利概念与构成要件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25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不当得利的特征: ①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②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 不当得利之债是什么意思,因无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得利之债,构成要件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6
      不当得利之债是债的种类之一。因无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而产生的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构成要件: (1)必须是一方受益。 (2)必须使他方受损。 (3)受益和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 (4)受益必须是无法律上的根据。不当得利之债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只能是因对方没有合法根据的行为而遭受损失的人。债务人则是不当得利的受益人。既可能是行使不当得利的人,也可能是其继承人,还可能是第三人。受
    • 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2-14
      关于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无因管理是一种法律事实,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无因管理之债的产生是基于法律规定,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