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
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一、实践合同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实践合同的成立条件:1、合同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2、当事人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3、一方履行合同义务。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二、贷款不取钱能拿出来吗?
贷款贷出来不取有利息。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三、供房贷款什么时候可以提前还
购房贷款一般可以在偿还贷款一年后申请提前还。但是具体的时间,不同的银行规定有所不同,可以查看贷款合同的约定。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规定,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
怎么确认借款合同履行地,借款合同履行地指什么
424人看过
-
合同确定的借款履行地有哪些特征
230人看过
-
借贷合同能否约定违约金,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确定?
278人看过
-
民间借贷,没有签订借款合同,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
421人看过
-
借款合同银行汇款履行地
363人看过
-
合同履行的确定特征履行地规则
233人看过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
借款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的合同履行地的地点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131993年11月17日法复〔1993〕10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鲁高法函〔1993〕44号《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货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
-
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应注意哪些事项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0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法复〔1993〕10号 1993年11月17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鲁高法函〔1993〕44号《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
-
要确认借款合同的履行,借款合同怎么确认履行的呢?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30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工业借贷合同、商业借贷合同、农业借贷合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
-
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点,应当怎样确定合同的履行地呢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22所谓“合同履行地”,通说认为指“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地点”,也即义务清偿地点。现行《民法典》、《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对合同履行地概念的表述略有不同,其中《民法典》和《民法典》作为实体法对其表述成“合同履行地点”,而《民事诉讼法》作为程序法则称其为“合同履行地”,两者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是各法在立法中对本法所要解决问题的侧重面不同而规定的一个地理概念,在法律概念上是相同的。审判实务中我们通常遵从
-
劳动合同协议履行地标准的确定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31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标准是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场所。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确定合作管辖争议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