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日期和验收日期是多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4 10:10:29 352 人看过

按照规定,工程项目于完工之日起的第三个自然月份内必须接受竣工验收。需要明确指出的是,竣工验收这一环节有着严格的法律时限要求。当建筑企业完成施工业务后,若工程具备了竣工验收所需的各项条件,理应在接下来的三个自然月内完成该项工作,而若难以按期通过验收,经过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则可以适当地延长相应的期限。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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