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合法有效的评估报告,能否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8 00:10:22 238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没有合法有效的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是不能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没有合法的评估报告,不能确定房屋的价值,从而无法签订补偿协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一、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方式是怎样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房屋拆迁评估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成本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和基准地价修正法。其中,后三者经拆迁双方选择后可以适用。

1、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是最具说服力并易于当事人接受的方法,因为这种评估方法最能直接反映评估对象的市场价格,但其前提条件是必须有同类房屋的交易实例可供比照。贵阳市规定,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房屋拆迁估价,所选定的参照物实例,应当与被拆迁房屋所在区位、用途、建筑结构相同或相近,参照实例的成交时间不超过估价时点12个月,选取的参照实例须在3个以上,参照实例的综合修正系数不超过30%.但是由于市场比较法需要交易实例作比照物,实践中公用设施、公益事业房屋以及农房等交易实例较少,对这些房屋拆迁估价拆迁双方可申请使用其它估价方法。

2、成本法

成本法是通过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折旧,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3、收益法

收益法是预计估价对象未来的正常净收益,选用适当的资本化率将其折现到估价时点后进行累加,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4、假设开发法

假设开发法是预计估价对象开发完成后的价值,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税费和利润等,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5、基准地价修正法

基准地价修正法是在政府确定公布了基准地价的地区,由估价对象所处地段的基准地价调整得出估价对象客观价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5日 22: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房相关文章
  • 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是多久评估报告会失效吗
    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是多久,评估报告会不会失效在房屋征收过程中,评估机构对被征收人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的,需出具评估报告,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从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计,不得超过一年;房地产估价师预计估价对象的市场价格将有较大变化的,应当缩短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超过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使用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使用者承担。在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内使用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出具估价报告的估价机构承担,但使用者不当使用的除外。估价报告使用限制,应说明估价报告和估价结果的用途,使用者、使用期限等使用范围及在使用估价报告和估价结果时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项。其中的估价报告使用期限应自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计算,根据估价目的和预计估价对象的市场价格变化程度确定,不宜超过一年。《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第二十六条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从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计,不得超过一年;房地产估价师预计估价对象的市场价格将有较大变化的,应当缩短估
    2023-08-17
    172人看过
  • 出现这6种评估违法状况,征收补偿决定可能被撤销!
    一、出现这6种评估违法状况,征收补偿决定可能被撤销!1、房屋性质、面积等认定不明确。被征收房屋应当区分已经登记的和未登记的建筑。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房屋性质、面积、用途一般以不动产权证为准,当不动产权证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时,除非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一般以房屋登记簿为准。对于未经登记的房屋,应当按照市、县政府认定、处理的结果进行评估。2、存在出具虚假评估报告、虚假签字情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34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选用评估方法错误。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根据评估的对象和当地房地产
    2023-06-02
    270人看过
  • 法院是否有必要对违法征收补偿决定作出判决
    相关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七条:人民法院认为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不宜判决的维持或者驳回请求的,可以作出确认其合法性或者有效性的判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判决,确认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一)被告人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对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没有实际意义的;(二)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违法的,但没有可撤销的内容;(3)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第五十八条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将给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决,责令被起诉的行政机关撤销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害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承担赔偿责任。附件:征收补偿决定书的内容(一)行政相对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等基本情况(产权不清的房屋除外);(二)被征收
    2023-05-02
    470人看过
  • 征收方用两年前的评估报告来征收,合法吗?算了下,补偿少一半
    李女士在安徽马鞍山市某城区有一套房屋,2016年因旧城改造将其纳入征收范围。同年12月,当地房屋征收部门与被拆迁人抽签确定了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其作出评估报告并送达给被拆迁人。然而这次征收“光打雷不下雨”,一直没进行。房价明明8千,补偿只愿给4千,中断两年的房屋征收,坑了拆迁户2018年1月的时候,中断的征收突然“复活”了。奇怪的是,征收方告知李女士,补偿标准还是要按照2016年的房屋评估报告来计算。“两年时间物价和房价还能是同一个水平吗?”离奇的征收,离奇的补偿标准。李女士疑虑重重。两年时间,李女士家周边房价已从平均每平4000元涨至每平8000元,房价足足翻了一番。如果征收方的补偿金额不根据市场情况相应提高,李女士拿到手的补偿款只够买到原来房屋的一半面积。“相当于两年时间,我的房屋无缘无故就凭空消失了一半。”李女士心中不服,认为这样的征收“未免太不讲理”。虽然李女士极力反对,但征收方还
    2023-04-19
    158人看过
  • 评估机构招不合格员工所出报告是否有效
    依据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评估机构招聘不具有评估师资格的人员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报告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资产评估(以下称评估),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第八条评估专业人员包括评估师和其他具有评估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的评估从业人员。评估师是指通过评估师资格考试的评估专业人员。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评估师专业类别。第九条有关全国性评估行业协会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实施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公民,可以参加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资产评估执业风险有哪些(1)法律法规欠缺带来的风险截至目前,我国尚未制定《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法》,评估行业本身也没有制定完整的法规体系。我国评估监督体系
    2023-04-17
    482人看过
  • 评估报告对拆迁补偿是否有拘束力?
    被拆迁房屋估价报告是由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作出的、具有证据性质的结论。必须明确,在拆迁补偿中只是作为参考,补偿可以通过协商,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裁决。协商完全依照意思自治原则,可以以评估报告为基础,是否依据评估报告完全由拆迁当事人自行决定。因此,可以看出,评估报告是拆迁补偿协商的参考。当协商不成时,经拆迁当事人申请,拆迁管理部门可以作出裁决,但是,要明确,评估报告在裁决中仅为证据,没有约束力。
    2023-04-22
    338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房
    词条

    收房是指业主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在房屋交付日到开发商办公室进行现场交接的过程。 通常在房屋达到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开发商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业主收房。业主在收到通知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及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更多>

    #收房
    相关咨询
    • 如何判断征收评估报告是否合法,评估公司是否具有合法的价格确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7
      如何判断征收评估报告是否合法:(一)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不是按照该条款产生的评估公司都不具有合法性。征收人更不能直接指定评估公司。(二)评估公司应在其核准的资质等级范围内开展评估工作,评估公司在超越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已经失效或没有资质的情形下形成的
    • 拆迁评估报告没有给我评估是否违法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02
      根据法律规定,当地政府征地要有省级人民政府或是国务院批准征地的文件。法律规定,市、县人民政府有权发布征地公告。 房屋拆迁是需要对房屋进行评估的。 如果你不同意评估,可以针对评估报告提起诉讼来维权。 没有发通知以及公告的情况下进行房屋评估,这是违反法定程序的,你可以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没有入户评估就下达的评估报告有效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23
      没有入户评估就下达的评估报告肯定是没有效的,没有入户,那么就意味着被评估房子的当事人是不会进行签字确认的,而这个评估报告也是没有任何的法律效益,只有实地的考察才能进行评估。
    • 怎样的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才是有效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16
      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是必须要有专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来的报告才算是有效的,但如果对于出来的报告有什么不服的,那么当事人一般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之内重新进行申请评估。
    • 城市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有异议能否对房地产价格评估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26
      在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往往会收到被征收人送达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被征收人不一定要被动接受。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评估。这里需要注意申请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评估申请,指出评估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如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也可在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评估报告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