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的会议方式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9:50:48 464 人看过

业主大会的会议方式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例会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举行。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应在会议召开前15天通知所有业主。

小区业主大会会议同时通知有关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制作业主会议记录。业主大会的组成。

业主大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中,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物业管理区设立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考虑公共设施设备、建筑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

同一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但是,业主只有一人或者业主人数较少,全体业主同意不召开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定;

3。选举或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4。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5。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6。重建和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7。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取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独占部分的半数以上业主和半数以上业主应当出席。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对《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第(六)项的决定,由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批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由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一半以上、总人数一半以上的业主批准。

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被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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