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住院费用报销受理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9 08:42:53 500 人看过

一、桂林住院费用报销受理条件有哪些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二、桂林住院费用报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三、桂林住院费用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异地就医非直接结算报销登记表;

社会保障卡(无社会保障卡提供居民身份证和银行卡);

住院收费票据;

疾病诊断证明;

费用汇总清单;

住院病历;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证明材料(仅限住院医疗机构为异地就医非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人员提供,待国家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库建立后取消);

意外伤害无第三方责任相关证明或个人承诺书(仅限意外伤害人员提供);

急诊相关证明;急诊备案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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