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怀孕期间不能从事什么劳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7:35:04 488 人看过

根据《劳动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止的活动。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上夜班〈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附件三女职工怀孕期间禁止从事的工作范围:铅及其制品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

(2)从事抗癌药、己烯雌酚的生产,接触麻醉气体等

(3)从事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作业,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应急处置

(4)《高处作业分级标准》规定的高处作业

(5)《冷水作业分级标准》规定的冷水作业

(6)《低温作业分级标准》规定的低温作业作业

(7)高温作业分级标准规定的三、四级作业

(8)噪声作业分级标准规定的三、四级作业

(9)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规定的三、四级作业劳动强度

(十)受限空间、高压舱、潜水作业、强震动作业、经常弯腰、攀爬、蹲坐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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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员工怀孕期间是否可以减薪?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各单位不得以性别歧视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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