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罪的侦查措施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6 21:41:15 89 人看过

集资诈骗案件的侦查

在阐述具体的侦查方法之前,首先简单的说一下集资诈骗犯罪案件在查清事实上的要求,以便于更有针对性的提出侦查方法,主要要求有以下几个:查清犯罪嫌疑人用以好找集资的名义、投资项目的手续、兴办企业的文件、集资分类的章程等作案手段;查清犯罪嫌疑人非法集资所依托的网络;查清犯罪嫌疑人进行集资诈骗的方法;查清犯罪嫌疑人进行集资诈骗的预谋、实施的全过程;查清犯罪嫌疑人对集资款的使用情况,其中包括自己挥霍的、挪作他用的以及个人的名义转移的三个部分;查明犯罪嫌疑人集资款所付高额利息的来源等。

根据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证明对象和证据特点,以及案件查清事实的要求,有关集资诈骗案件的侦查方法主要有:

(一)详细询问被害人、证人,了解集资诈骗的经过

询问要围绕被害人是在何时、何地参加非法集资,行为人是以何种名义、何种方法集资诈骗以及涉案财物的数额等等进行;要求被害人讲出犯罪分子的人数及年龄、口音、体貌特征,被害人和行为人接触经过、谈话内容等细节。询问中要对被害人、证人讲清法律和政策,敦促他们打消顾虑,讲出实情。对于证人的陈述,要全盘分析,鉴别真伪,分清哪些是证人亲眼所见、亲耳所听,哪些是道听途说,是否夹杂证人个人的推测评论及感情色彩。对于证人证言前后不一致或者互相矛盾的,要抓住矛盾点和疑点,反复询问,揭露虚假的证言。

(二)查清犯罪团伙的组织体系,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真实性名、基本情况和身份由于集资诈骗行为往往需要多人共同实施,有的甚至结成犯罪集团来进行,其中的首要分子或其他主犯一般场合不会亲自出面实施,或者会采取伪造姓名和身份的方法进行犯罪活动,因此,应根据被害人、证人以及通过其他途径收集到的集资诈骗团伙的背景资料、惯常聚会和活动地点、所使用的房产、交通工具、通讯方式、银行开户资料、工商登记资料等线索,锁定犯罪分子的范围,依辨认程序,组织被害人、证人辨认、排除,查清他们的真实身份。

(三)收集、调取、保全并核查与集资诈骗犯罪相关的物证、书证

针对集资诈骗案有物证、书证的特点,对于犯罪分子非法集资时,所使用的合同、收据、有价证券、受益凭证、债务凭证、会员卡、彩票、证件、文件、宣传材料、付息凭证等等,都要细致深入地收集并核查。对于保存在金融、工商等机构的会计资料,要及时调取;对于发现有可能转移、销毁、伪造、篡改物证、书证的,要及时采取保全证据的措施;对于收集到的物证,要辨别其真伪,分析其形成环境,比对原件与复制品;对于书证,要突出对“骗”“假”两方面的核查,揭露事实真相,暴露其诈骗方法,使每一份书证的证明力得到充分的发挥。

(四)搜查

在侦查过程中,对涉嫌非法集资的场所、犯罪嫌疑人的窝点以及可能隐藏犯罪赃款、赃物及其他证据的地点,要及时、全面地进行按查。按查行动要注意采取好保密措施.防止犯罪分子毁灭证据、闻风而逃。对于经搜查发现有用的证据,要依法扣押;对于赃款、赃物,应由被害人或被害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辨认,以确定是否被骗之物。

(五)讯问犯罪嫌疑人

讯问犯罪嫌疑人时,要首先讯问犯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其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再向他提出问题,重点问明犯罪的策划经过,非法集资采取的行为方式,在娜些环节实施了诈骗手段,所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的使用方式,什么人参与作案,同案人员的分工等,考察其认罪态度。对于负隅顽抗,拒不回答问题的.要及时出示物证、书证、让被害人出面指认等,攻破其心理防线。对于抱有侥幸心理,回避罪责,不如实回答问题的,要院以利害,并善于抓住其言语中的漏洞和矛盾之处,关键问题可以找证人、同案人对质,促使其如实供述。

(六)综合运用其他侦查措施

集资诈骗罪涉及金融业、工商业、服务业等各个领域,行为人种种虚构事实,隐瞄真相的手段更增加了案情的复杂性,加之现代科技使得犯罪人的反侦查能力大为提高,给案件的侦破带来较大的难度。因此,侦查人员要根据案情.注意将高科技、信息化的先进方法运用到传统的勘验、鉴定、查殿之中。同时,要注意对犯罪嫌疑人的监管,必要时应采取强制措施,防止其申供、逃跑、自杀、隐匿毁弃证据等。

目前在我国,集资诈骗案件的发案数量与90年代相比大为减少,但是不能小统它的危害性。现在发生的集资诈骗案件形式比以往更新,犯罪分子手段更隐蔽,欺骗性更强,有的还运用了计算机、互联网等作为犯罪工具。在调查集资诈骗案件时,侦查人员要学会应用高科技手段获取、分析证据,也要同工商、金融、税务等部门密切配合,遇到疑难问题虚心向有关专家请教,以便更好的侦破案件,令不法分子无处遁形。

一、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要查明什么内容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8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以下内容:

1、事实清楚

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正确定罪量刑的前提,查明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正确定罪量刑的依据和基础。

在查明犯罪事实和取得确实、充分证据的基础上,应当对犯罪的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恰当进行鉴别。犯罪的性质与罪名互相联系,密不可分,如果只认定了犯罪性质,而不认定具体的罪名,性质也难以定准。因为在同一性质的犯罪中,法律又规定了若干罪名。可见,审查犯罪性质与审查具体的罪名,应当同时进行。

2、其他责任

人民检察院追诉犯罪应当客观、全面,因此,在审查起诉时要注意审查有无遗漏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要查清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就必须查清犯罪嫌疑人的全部罪行,对共同犯罪案件要查获所有实施犯罪的人。例如,在审查盗窃、诈骗、走私案件时,要注意追查销赃犯和包庇、窝藏犯,对于已构成窝赃、销赃罪的,也应对窝赃、销赃者一并提起公诉;在审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要注意审查有无教唆犯;审查个人犯罪案件时要注意发现团伙犯罪活动;审查团伙犯罪时更应注意审查有无漏诉其他犯罪成员。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1984年6月15日在《关于当前办理集团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指出:办理共同犯罪案件特别是集团犯罪案件,除对其中已逃跑的成员可以另案处理外,一定要把全案事实查清,然后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案人,全案起诉,全案判处。切不要全案事实还没有查清,就急于杀掉首要分子或主犯,或者把案件拆散,分开处理。这样做,不仅可能造成定罪不准,量刑失当,而且会造成死无对证,很容易漏掉同案成员的罪行,甚至漏掉罪犯,难以做到依法“从重从快、一网打尽”。在共同犯罪案件中,还应审查共同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责任的认定是否恰当。

3、是否追责

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是人民检察院的职责之一,因此,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必须查明犯罪嫌疑人有无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作了明确的规定。

4、附带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对于全面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首先要审查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是否给被害人造成了经济损失;被害人是否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已提起的,要保护被害人的这项权利,没有提起的,应主动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其次,还要查明国家、集体财产是否因犯罪而遭受损失,如果造成了损失,人民检察院可以在提起公诉时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5、侦查合法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过程,也是对侦查工作进行法律监督的过程。因此,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时,要注意审查侦查人员的侦查活动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特别要查明在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证人的过程中是否有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情况。一旦发现侦查活动中有违反法律的行为时,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1日 09: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同犯罪相关文章
  • 侦查措施的种类
    法律综合知识
    侦查措施有如下几种: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询问被害人;对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解剖尸体;人身检查;以及搜查等。侦查措施的种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第一百二十五条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第一百二十七条询问被害人,适用本节各条规定。第一百二十八条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第一百三十一条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第一百三十二条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可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第一百三十八条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
    2022-07-20
    139人看过
  • 司法机关常用侦查措施有哪些?
    一、司法机关常用侦查措施有哪些?(1)调查措施。如现场勘查、检验、侦查实验、调查访问、辨认、讯问、询问、通报等。(2)追缉措施。如追踪、堵截、搜索、守候、通缉等。(3)强制措施。如拘传、拘留、逮捕、搜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二、《刑事诉讼法》对于侦查的规定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第一百一十七条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三)对与案件无
    2024-01-30
    327人看过
  • 技术侦查措施适用条件有哪些
    一、技术侦查措施适用条件有哪些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条件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规定。1.公安机关在立案后,针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若侦查犯罪确有必要,且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方可采取技术侦查措施。2.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也可根据侦查需要,经严格批准后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并交由相关机关执行。3.在追捕被通缉或已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若技术侦查措施为追捕所必需,亦可在批准后实施。二、技术侦查包含哪些具体措施?技术侦查措施涵盖了多种具体手段,旨在适应不同侦查需求。这包括电子侦听,即:1.通过窃听设备监听人与人之间的口头谈话;2.电信监控,涉及对各种通信方式的联系进行监控;3.电子监控,主要通过秘密拍照、录像及使用电子设备对侦查对象进行监视、跟踪、定位
    2024-08-15
    264人看过
  • 办理行政案件侦查措施有哪些?
    办理行政案件侦查措施有以下几种:1、讯问犯罪嫌疑人。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传唤其到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其住处进行讯问;2、询问证人、被害人,侦查人员可以依法询问证人、被害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3、勘验、检查。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检查。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4、搜查。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及可能隐藏罪犯或犯罪证据的人的人身、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5、扣押物证、书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一、强制侦查行为和任意侦查行为的区别1、强制侦查行为,是指采用强制性手段,对相对人的重要权益造成侵
    2023-02-06
    130人看过
  • 集资诈骗罪侦查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集资诈骗罪侦查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这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个人集资诈骗数额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的。所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募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等手段。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4)具有
    2023-06-03
    96人看过
  • 什么时候适用于技术侦查措施,技术侦查措施包括哪些
    适用于技术侦查措施的情况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等,技术侦查措施包括电子侦听、电话监听等。一、什么时候适用于技术侦查措施技术侦查措施适用的范围为:1.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2.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3.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案件批准程序。二、技术侦查措施包括哪些技术侦查措施包括电子侦听、电话监听、电子监控、秘密拍照、录像、进行邮件检查等秘密的专门技术手段。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在立案以后的侦查过程中,才能使用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是否要进行技术侦查。等确定
    2022-06-27
    353人看过
  • 可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情形有哪些
    技术侦查,与其他侦察手段不同,在侦查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和侵犯被侦查人的隐私,所以刑事诉讼法对其适用情形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刑诉法规定,公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最后,对于追逃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采用技术侦查措施适用条件采用技术侦察措施适用条件为:1.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
    2023-08-17
    128人看过
  • 集资诈骗罪的客体有哪些,集资诈骗罪客观要件
    一、集资诈骗罪的客体有哪些集资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集资诈骗罪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本罪行为人在客观方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必须有非法集资的行为。所谓集资,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为实现某种目的而募集资金或者集中资金的行为。依法进行的集资主要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个人、团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问社会、公众发行有
    2024-01-23
    131人看过
  • 哪些情形对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证据材料要采取保护措施
    1、对于使用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证据材料,如果可能危及特定人员的人身安全、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暴露侦查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三十条一、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具体有哪几种1、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的规定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所谓盗窃商业秘密,包括单位内部人员盗窃、外部人员盗窃、内外勾结盗窃等手段;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所谓披露,是指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向第三人透露或向不特定的其他人公开,使其失去秘密价值;所谓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是指非法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具体情形;3、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合法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可能是与权利人有合同关系的对方当事人,也
    2023-06-24
    360人看过
  • 公安机关的侦查措施包括哪些?
    (1)调查措施。如现场勘查、检验、侦查实验、调查访问、辨认、讯问、询问、通报等。(2)追缉措施。如追踪、堵截、搜索、守候、通缉等。(3)强制措施。如拘传、拘留、逮捕、搜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一、监察法留置是否需要强制措施监察法中的留置不是强制措施。法律规定,刑事强制措施只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而留置是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所采用的限制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的一项严厉措施,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的范围。二、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都有哪些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有以下这些:(一)拘传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二)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三)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
    2023-06-29
    283人看过
  • 什么是集资诈骗罪,集资诈骗罪有哪些特征
    一、什么是集资诈骗罪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从这一概念可以看出本罪是目的犯、法定犯、数额犯、结果犯。关于本罪罪状的表述,有人认为颠倒了行为目的与行为手段,易与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混淆,因为这二罪都是以欺诈方式进行的集资犯罪,故宜表述为“以集资的方法进行诈骗”为妥。两种表述均成立,因为本罪的预备和着手须以诈骗方法开始而且这种诈骗方法的实施贯穿于本罪实施过程始终,诈骗和非法集资都是非法占有非法集资款的手段,二者的有机结合方能实现非法占有集资款的目的,本罪行为的目的是“非法占有”,所以将“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或“以非法集资方法进行诈骗”表述为行为手段都是可以的。二、集资诈骗罪的特征第一,诈骗手段具有特殊性。最高人民法院在1996年12月16日《关
    2024-01-23
    479人看过
  • 哪些是集资诈骗罪集资诈骗还有死刑吗
    律师解答:没有。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集资诈骗罪没有死刑。《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4-04-29
    235人看过
  • 集资诈骗罪自首会轻判吗,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有哪些
    一、集资诈骗罪自首会轻判吗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分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如果犯罪较轻,还可以免除处罚。所以如果犯了集资诈骗罪,自首是可以轻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二、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有哪些区别集资诈骗罪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诈骗罪,因此它既有一般诈骗罪所具有的共性,也具有一般诈骗罪所不具有的特殊性。两者区别主要是:1、犯罪的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
    2024-01-16
    424人看过
  • 侦查措施是怎样的
    一、侦查措施是怎样的侦查措施指的是侦查机关,在同刑事犯罪作斗争中,为查明案情,收集证据、缉捕罪犯所依法采取的一些必要的方法和手段。在侦破各种预渫案件、犯罪集团案件,以及其他复杂的重大案件时,还可采用其他专门的调查和控制措施。侦查方法方法和手段可分为:(1)调查措施。如现场勘查、检验、侦查实验、调查访问、辨认、讯问、询问、通报等。(2)追缉措施。如追踪、堵截、搜索、守候、通缉等。(3)强制措施。如拘传、拘留、逮捕、搜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二、证人的资格条件1、了解案件情况:清楚案件的情况并且具有作证能力的人,并且能够辨别是非,正确表达。2、身体精神状况:证人的智力状况,身体健康,精神状况,年龄等都影响证人对是非的辨别和表达,有特定人员对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后,若确定证人的精神情况不能分清是非,则无法作证。3、当事人以外:证人必须是当事人以外清楚案件情况的人,当事人与案件存在利害关系,直系亲属
    2023-04-25
    20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 更多>

    #共同犯罪
    相关咨询
    • 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措施有哪些侦查措施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0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具体侦查措施包括:第二节讯问犯罪嫌疑人第三节询问证人第四节勘验、检查第
    • 非法集资诈骗罪侦查过程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3
      一、及时勘验现场、详细询问被害人,全面了解案情、获取犯罪证据。案发现场是最宝贵的线索来源,很多痕迹物证稍纵即逝,所以在接到报案后侦查人员应该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保护现场,随后对现场及其周边环境进行全面的取证勘验工作。与此同时向被害人了解情况,了解被害人在发案前后的所见所闻,被害人的家庭、社会背景。掌握被侵害财物的种类、名称、数量、特征、价值;掌握案件的发案时间、地点和经过。二、全面分析研究案情,确定
    • 经济犯罪侦查书中一般侦查措施和特殊侦查措施具体是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1
      特殊侦查措施我们在侦办经济犯罪案件中,在一般性侦查措施难以达到侦查目的时,应当采取针对性和专门的侦查措施。(一)技术侦查。在严重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中,公安机关进行秘密调查所采用的科学技术手段。(二)内线侦查。在侦查活动中为掌握犯罪动向,了解犯罪活动情况,及时获取罪证,运用秘密力量接近重大犯罪嫌疑对象开展的特殊性的侦查措施。主要包括:卧底侦查、贴靠侦查、复线侦查等。
    • 集资诈骗应对措施
      江苏在线咨询 2024-12-02
      如果遭受了诈骗,应立即停止参与,停止投资,并远离相关非法活动。同时,应尽快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取缔办法》第18条规定,参与者应自行承担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所受到的损失。如果组织其他人参加非法集资活动,则涉嫌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果没有组织其他人参加非法集资活动,则不会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参与非法集资所获得的钱不受法律保护。
    • 什么是技术侦查措施,技术侦察措施有哪些呢?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9
      我们今天就介绍常用的技术侦查7类具体措施: ①电子侦听(麦克风侦听):电子侦听是指通过窃听设备对人与人之间的直接性的口头谈话进行侦听。就有点像那部很火的《窃听风云》。 ②电信监控:电信监控是指通过对各种通信方式的联系进行监控。 ③电子监控:电子监控和电信监控不相同。电子监控主要通过两种手段获取图像讯息。一是进行秘密的拍照与录像二是使用电子设备对侦查相对人进行监视、跟踪、定位。 ④邮件检查:邮件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