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免责协议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确认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的本质即是一种合意,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这个意思表示必须要明确且真实。
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双方的意思表示都是通过一定的条款表现出来的,意思表示一致应当表现为对合同全部条款和内容的协商一致。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订立,必须要保障公民及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免受损害,必须维护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否则无效。
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是免责条款的主要功能,也是其合理性因素之所在。
5、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
二、签订免责协议的注意事项
1、合同订立阶段
免责条款的提出方必须确保该免责条款成为合法有效的合同的组成部分。
确保合同合法有效是免责条款发生效力的前提,一个无效的合同,免责条款是不可能发生效力的。
免资条款必须载于合同文本之上,或能够举证证明被免责条款的口头合同的部分。
2、使用清楚、明确,不易产生歧义的文字表述免责条款的内容
是当事人提出免责条款所追求的基本目标,免除或减少未来风险得以实现的根本保证。
3、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提出免责条款
是免责条款能够发生法律效力的基本前提。
4、注意证据的保留
对保险人来说,即使履行了保险法规定的明确说明义务,在诉讼阶段如果不能举出相关证据证明其已经履行了义务,会被视为没有明确说明,依然会面临败诉的结局。
5、对未在民法典分则中规定的合同
应特别注意相关专业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如保险法、拍卖法、海商法等。
协议免责的条件
协议免责要想具备法律效力除了符合责任范围的限定外,还要满足以下条件:
1、协议的双方对协议的内容有处分的权利。
2、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采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达成的协议是无效或者可撤销的。
3、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侵害社会公益和第三人的利益。对一方显失公平的协议也是可撤销的。协议免责采用的形式。协议免责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既可以明示做出也可以默示做出。但是采用书面形式有利于从法律上证明协议免责的效力。
三、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1、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未向对方当事人提醒注意和详细说明的无效。
格式条款的提供者出于保护其身利益的目的,而设立一些免除自身责任的条款,签约时既不向对方当事人提醒,也不向对方当事人作出任何说明,致使对方当事人要么懵懂签约,要么被迫接受其条款,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因此,要求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在与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应特别提醒合同中所约定的关于免除自身责任的有关条款,并对此条款的本义作出详细说明,在得到对方当事人的认可后方能生效。故意不提醒注意或作出说明的,则此条款无效。
2、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
对于人身的健康安全和生命安全,法律是给予特殊保护的,并且从整体社会利益的角度来考虑,如果允许免除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人身伤害的责任,那么就无异于纵容当事人利用合同这种形式合法地对另一方当事人的生命进行摧残,这与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的宪法原则相违背的。并且在实践中,这种免责条款也是与另一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相违背的。
3、因故意、重大过失致他人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他人财产损失的责任不能事先约定免除。该项规定系由过错程度控制免责条款的效力。从过错程度看,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责任是否允许被事先特约免除,与国家对违法行为否定性评价机制有关,无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是触及了社会一般道德范畴,还是属于违法范围,均应遭受否定性的评价,属于国家、社会所抑制的范畴。当然对于因一般轻微过失而造成的损害,虽同样应受到否定性评价,但因其对社会秩序、社会以公共利益触及不大、影响甚微,因而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调。司法实践中对一般轻微过失的损害的态度是:受害人请求赔偿的,予以支持;受害方愿意免除侵害方责任的,予以尊重。然而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所产生的责任,没有任何可免除的理由。
-
免责协议是什么意思
294人看过
-
工厂的安全免责协议合法吗
176人看过
-
喝酒免责协议范文是什么
215人看过
-
法律意义:免责协议在法律中的意义是什么?
391人看过
-
合同中的条款免责协议
261人看过
-
车辆免责协议是否合乎法律要求?
270人看过
格式合同又称定式合同、定型化契约、量贩契约,它是以合同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已能预见当事人双方未来关系的主要内容,并且已对各种具体化、特定化的事项,加以预拟的格式文书为表现形式。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 更多>
-
朋友让公司员工签免责协议,免责协议规避刑事责任合法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4-09-22协议免责要想具备法律效力除了符合责任范围的限定外,还要满足以下条件: 1、协议的双方对协议的内容有处分的权利。 2、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采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达成的协议是无效或者可撤销的。 3、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侵害社会公益和第三人的利益。对一方显失公平的协议也是可撤销的。协议免责采用的形式。协议免责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既可以明示做出也
-
急?免责合同协议怎么写?澳门在线咨询 2023-07-05本人单位(姓名单位名称)于(时间)委托(委托人或单位)申请购买了(产品名称),由于(概述问题),本人单位(姓名单位名称)现申请获得(产品名称)的管理权。为了避免权属纠纷,特做如下说明:(姓名单位名称)是(产品名称)的真正所有者,今后由(产品名称)引起的纠纷和造成的一切后果,其责任概由(姓名单位名称)承担,与(委托人或单位)无关。特此声明! 声明人单位信息 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号(单位可以不写):联
-
免责协议要写什么内容?云南在线咨询 2022-12-17免责协议书 甲方: 一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由甲方(厂方)提供宿舍(在公司院内)给员工晚上住宿用,为此乙方以此协议承诺,在乙方工作期间,如外出发生意外(属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特立此协议以资证明。 甲方签名(加盖公章): 乙方签名(加盖公章): 协议证人签名(加盖公章):
-
请问乘车免责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5是无效的。免责协议是不具备法律效果的,因为驾驶人有义务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搭车人。如果不是乘车人的过错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司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协议关系免责协议怎么写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04本人单位(姓名单位名称)于(时间)委托(委托人或单位)申请购买了(产品名称),由于(概述问题),本人单位(姓名单位名称)现申请获得(产品名称)的管理权。为了避免权属纠纷,特做如下说明:(姓名单位名称)是(产品名称)的真正所有者,今后由(产品名称)引起的纠纷和造成的一切后果,其责任概由(姓名单位名称)承担,与(委托人或单位)无关。特此声明! 声明人单位信息 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号(单位可以不写):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