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9 04:20:48 302 人看过

一、河池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四十六条……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

二、河池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核发的材料有什么

《广西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申请表》

《医师执业证书》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全国职业病医师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或《广西职业病医师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近期小二寸白底免冠彩照

三、河池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核发的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四、河池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核发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

(一)具有医师执业证书;

(二)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病诊断标准;

(四)从事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关工作三年以上;

(五)按规定参加职业病诊断医师相应专业的培训,并考核合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12: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职业病相关文章
  • 河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河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2、《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五条: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第七条: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二、河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受理条件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四)没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2023-05-18
    467人看过
  • 河池船舶名称核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河池船舶名称核准法律依据是什么【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第十条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船名由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核定。船名不得与登记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规范性文件】《船舶名称管理办法》(海船舶﹝2010﹞619号)第三条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船舶名称不得与核定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船舶名称经船舶登记机关核定后方可使用。二、河池船舶名称核准办理材料1.委托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2.相应部门的批准文件3.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三、河池船舶名称核准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
    2023-05-14
    438人看过
  • 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一)具有医师执业证书;(二)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职业病诊断医师业务知识能力考核合格。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四、办理地点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28号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许可审办大厅综合窗口五、办理时限六、办理机构省卫生计生委七、办理费用该事项不收费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六十号,2016年7月2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七条:……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组织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13年2月19日卫生部令第91号)第十六条: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文章来源:河北政务服务网(http://www.hbzwfw.gov.cn/)
    2023-05-08
    262人看过
  • 河池遗失补发鉴定人执业证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河池遗失补发鉴定人执业证法律依据是什么《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六条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编入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的增加和撤销登记情况,定期更新所编制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三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决定的规定,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司法鉴定人要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的,应当及时通过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向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变
    2023-05-18
    153人看过
  • 河池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河池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法律依据是什么《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第十条: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二、河池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办理条件1、材料齐全2、区直各单位和中直驻邕
    2023-05-19
    463人看过
  • 河源源城区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有什么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全文详见附件--(表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0年)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一)超过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未延期复审的;(二)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已不适合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的;(三)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四)特种作业操作证记载虚假信息的;(五)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0年)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注销特种作业操作证:(一)特种作业人
    2023-05-28
    420人看过
  • 河池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河池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第十一条: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二、河池求职创业补贴申领的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三、河池求职创业补贴申领的受理条件毕业年度的广西区内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符合六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求职创业补贴:(1)身患残疾。(2)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3)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4)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5)来自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023-05-14
    354人看过
  • 河池职业(工种)技能鉴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河池职业(工种)技能鉴定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九条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九条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第七条经劳动部批准,有关行业可建立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要职责是:参与制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外非社会通用的本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标准;组织本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考评员的资格培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及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推动本行业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二、河池职业(工种)技能鉴定受理条件有哪些《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职业资格核发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第(二)。《中华人民
    2023-12-14
    164人看过
  • 河池市公证机构合并核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河池市公证机构合并核准法律依据是什么《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公证机构变更名称、办公场所,根据当地公证机构设置调整方案予以分立、合并或者变更执业区域的,应当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后,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核准变更的,应当报司法部备案。公证机构变更负责人的,经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后,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备案。二、河池市公证机构合并核准受理条件《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司法部令第101号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第十六条第一款公证机构变更名称、办公场所,根据当地公证机构设置调整方案予以分立、合并或者变更执业区域的,应当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后,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核准变更的,应当报司法部备案。三、河池市公证机构合并核准办理期限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四、河
    2023-05-14
    178人看过
  • 河池公证员执业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河池公证员执业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一条担任公证员,应当由符合公证员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经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任命,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应当经所在公证机构同意和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报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公证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机构的,经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后,由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二、河池公证员执业许可受理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主席令第三十九号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2015年主席令第二十五号修改)第十
    2023-05-19
    113人看过
  • 河池学历证书免考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河池学历证书免考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已经取得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生或专科生学历的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考部分课程。二、河池学历证书免考申请的时限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三、河池学历证书免考申请的条件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区自学考试考生如果在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以及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中取得合格证书,可依规提交自学考试对应的课程免考申请,自治区自考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进行考生免考条件审核确认。四、河池学历证书免考申请的办理材料自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学校所学课程合格成绩的学籍档案,或由教育部颁发的非学历证书原件
    2023-05-18
    161人看过
  • 河池公职律师工作证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河池公职律师工作证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1、司法部《关于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02〕79号)“试点期间,公司律师执业证由司法部统一制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颁发申请公司律师执业证书,由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经所在企业批准后报经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再由审核同意的司法行政机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审批。司法厅(局)应在15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2、《法律援助条例》第四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地方律师协会应当按照律师协会章程对依据本条例实施的法律援助工作予以协助。3、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02〕80号)三(二)“公职律师执业应取得公职律师执业证。试点期间,公职律师执业证(试行)由司法部统一印制
    2023-05-18
    209人看过
  • 河池出入境通行证签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河池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二十四条: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或者参加边境旅游等情形,可以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2、《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港澳同胞来内地后遗失港澳同胞回乡证,应向遗失地的市、县或者交通运输部门的公安机关报失,经公安机关调查属实,出具证明,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一次有效的入出境通行证,凭证返回香港、澳门。港澳同胞无论在香港、澳门或者内地遗失港澳同胞回乡证,均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港澳同胞回乡证。二、河池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的办理流程1、凭身份证到窗口领取申请表2、领取申请表3、照相(可提供符合公安部技术标准的数码照片和相纸相片)4、复印(可使用自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5、受理窗口受理6、缴费窗口交费
    2023-05-18
    141人看过
  • 池州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认定要办多久
    一、池州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认定要办多久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二、池州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认定设定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六十号,2018年12月29日予以修改):第四十六条: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13年2月19日卫生部令第91号):第十六条: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三、池州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认定受理条件有哪些(一)具有医师执业证书;(二)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病诊断标准;(四)从事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关工作三年以上;(五)按规定参加职业病诊断医师相应专业的培训,并考核合格。
    2023-05-13
    313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业病
    词条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诊断为法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 更多>

    #职业病
    相关咨询
    • 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 扣留职业资格证的法律依据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29
      扣留职业资格证没有法律依据。 对于内部培训,要看是不单位付费的专业培训,还是岗前培训,对于后者,所谓服务期约定没有依据。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如果只
    • 想知道关于职业病诊断证书格式如何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31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法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2]第24号部长令发布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职业病诊断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组织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进行集体诊断。
    • 诊断证明书职业病影响结果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11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包含事项:《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明确诊断被检查者是否患有职业病,对患有职业病的,还应当写明所患职业病的名称、程度(期别)、处理意见和复查时间。《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包含内容:《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须包括患者职业病接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依据的诊断标准、诊断结论等方面的内容,应由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签名后出具,经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
    • 关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范本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29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包含事项:《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明确诊断被检查者是否患有职业病,对患有职业病的,还应当写明所患职业病的名称、程度(期别)、处理意见和复查时间。《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包含内容:《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须包括患者职业病接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依据的诊断标准、诊断结论等方面的内容,应由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签名后出具,经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