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权和留置权的区别:
一是成立条件不同。根据双方的约定,留置权直接由法律规定。
二是占有条件不同。虽然两者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和转移为要件,但质权只在设定时转移占有,担保物与债权没有事先占有的关系;留置权的债权与担保物有法律关系。也就是说,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
3、法律关系的对象不同。质量权的目标包括动产和财产权;留置权的目标只是动产。
4、权利的实现不同。当债权在清偿期未清偿时,质权当然可以行使质权;当债权在清偿期未清偿时,留置权必须有法律规定的程序才能实现。
5、消除不同。质量权不会因为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而留置权则被消灭。
法律效力:留置权效力优先。
留置权抵押权质押权的区别有哪些
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的区别:
1、性质不同,抵押权和质押权是约定的,但是留置权是法定的;
2、具体实行不同,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就可以实行抵押权和质押权,而留置权的实行还得经过一定的程序。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而把财产作为债权担保的标的,作为债权履行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法律规定的程序处分该财产,并因处分所得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
3、质押权是指的以担保债权的履行为目的,而由债权人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交付的物或者权利,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标的物,并以处分标的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提供质押物的人叫作质押人,债权人叫做质押权人;
一、质押权与抵押权的区别:
1、标的物不完全相同,一般来说抵押权的标的物是不动产,质押权的标的物是动产或者权利;
2、本质的不一样,抵押权上抵押人不转移标的物占有,但是质押权不一样,质押权必须转移标的物占有。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二、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的区别:
(1)合同标的不同。动产质押的标的为有形的动产;权利质押的标的为无形的权利。
(2)标的物的移转占有方式不同。动产质押,出质人向质权人交付质物;权利质押,以证券化的债权设质,将设质情况通知债务人即可,以股份、股票或知识产权设质,依法质押登记即移转占有。
(3)合同中都不得约定,当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或质权未受清偿的,抵押物或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抵押权人或质权人所有,
(4)抵押合同与质押合同都有向有关部门办理登记的规定,
(5)抵押物与质押物都必须办理登记的,抵押合同与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6)抵押权与质权与其各自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同时消灭。
(7)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质权因质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赔偿金,应作为出质财产。
(8)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的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9)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超过债权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补足;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超过债权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补足。
(10)无论抵押或质押,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都享有对该抵押物或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价款的优先受偿权。
(11)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转让所得价款应提前清偿债权。
(12)抵押物不移转占有;以股票出质设定质押,由于股票市场电子化,股票无须移转占有。
(13)抵押人可用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等权利设定抵押;质押人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其他权利设定质押。留置,指当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折价或拍卖、变卖该留置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获得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和实现债权的权利。
三、抵押权留置权有三处共同点:
1、都是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
2、都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
3、都可以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对该财产的优先受偿权。而通常来说,不同担保物权竞合时适用的一般规则是:留置权>登记的抵押权>质权>未登记的抵押权。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
质押权和留置权哪个优先
216人看过
-
留置权和质权的区别,哪一个优先受偿
118人看过
-
权利优先级:抵押权 > 质押权 > 留置权
185人看过
-
船舶优先权、抵押权和留置权的区别
297人看过
-
质权和留置权哪个优先
82人看过
-
质押权和留置权区别
293人看过
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 更多>
-
质押权和留置权的区别,留置权优先受到哪种权利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22质押权和留置权的区别: 一是成立条件不同。根据双方的约定,留置权直接由法律规定。 二是占有条件不同。虽然两者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和转移为要件,但质权只在设定时转移占有,担保物与债权没有事先占有的关系;留置权的债权与担保物有法律关系。也就是说,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 3、法律关系的对象不同。质量权的目标包括动产和财产权;留置权的目标只是动产。 4、权利的实现不同。当债权在清偿期未清偿时,质
-
留置权优先于质押权和抵押权受偿的区别陕西在线咨询 2021-04-02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例如刚列举的洗车的案子,车行是基于修车合同占有车辆,并基于维修行为就修理费对车主享有了债权,车主未按时支付修车费,车行有权留置车辆并优先受偿。 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所以无论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的设立时间谁在前,留置权一律优先于抵押权、质押权受偿。
-
留置权质押优先权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31、在留置权、质押权中,优先的是留置权。当事人在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而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可以依法将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五十五条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四百五十六条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第四百五十
-
留置权、质押权和抵押权哪个优先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61、留置权具有最优先的地位。 2、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
留置权质押权哪个优先?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31、在留置权、质押权中,优先的是留置权。当事人在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而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可以依法将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五十五条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四百五十六条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第四百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