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标的物的质量标准如何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15:32:56 424 人看过

买卖合同标的物质量标准的确定方式是:

1、通过补充协议确定;

2、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

4、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

5、按照行业标准;

6、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一、合同履行的时间如何确定

合同履行的时间可以由双方基于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自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当事人无法就补充协议达成一致时可以根据相关条款、合同目的来予以确定。若依然不能确定的,可以随时履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合同没有约定终止时间怎么办

合同没有约定终止时间的,当事人可以就终止时间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合同的相关条款和交易习惯确认合同的终止时间。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规定,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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