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了还可以追讨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9 03:40:15 183 人看过

一、房屋过户了还可以追讨吗

1、如果是买卖方式过户住房给他人,已经办理他人名字房产证,那么住房产权发生转移,是要不回来的。

2、如果是赠与方式过户,依照赠与协议,如果受让方违约或者违反民法典以下规定,可以依法收回过户的住房: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民法典中房产过户了能否被追回

民法典规定,房屋过户后出现产权纠纷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房屋确权,法院判决房屋归利害关系人所有的,就能追加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三、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通常来说,房屋过户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审原件,收复印件);

(3)交易评估报告;

(4)存量房合同;

(5)房屋交易登记申请表;

(6)土地纳税登记簿;

(7)卖方资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审原件,收复印件);若为单身的,需到派出所或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或到公证处公证;若为离婚的,需离婚证或民事判决书,并提供财产分割协议及至今仍单身的证明;

(8)买方资料:身份证(审原件,收复印件);外地人口需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9)《房屋所有权证》图纸页若为电脑打印的,需复印两份,一份留房地局存档,一份附在新《房屋所有权证》后,可免测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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