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离婚房屋的审判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2 17:24:04 299 人看过

离婚农村自建房屋的所有权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确定房屋所有权。

农村自建房屋未取得所有权或者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时,双方对未取得所有权或者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得判决房屋所有权的所有权,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离婚时农村自建房屋是怎样分配的

离婚时农村自建房屋的分配首先需要明确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商分割,取得产权的一方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属于个人财产的,则不需要进行分配。

婚前个人建造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双方约定为共同财产的除外;婚后又双方共同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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