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审查要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14:15:48 65 人看过

1、出租人出租房屋的合法性

出租人有权出租房屋,这构成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合法性、有效性和可履行的基础。

1.1出租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持有所有权证书;

1.2出租人是房屋所有人而无所有权证书,但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有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是合同中的买方、合同已经在房屋登记部门办理预售登记、预登记;

1.3出租人为房屋的合建方,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持有者(即房屋的建设方、房租建成之后的房屋所有权人)之间有合作建房合同,已经获得合建方同意出租。

作为承租人,必须查看出租人的上述证书和文件原件、尽可能留存复印件;出租人是单位的,要查看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证件,留存复印件。

代理人代为出租房屋的,要查看代理人的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查看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看代理人是否有代理出租的权限,应留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如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上应要求代理人当面亲笔签名。

2、出租人为转租的情形

2.1转租出租人即所谓二房东与房屋所有人之间有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允许转租;

2.2原租赁合同不允许转租或没有对转租作出明文约定,需要取得房屋所有人同意转租的书面同意书。

2.3次承租人最好能查看并持有原租赁合同

3、租赁房屋用途

3.1租赁合同应明确租赁房屋的用途,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能改变用途;改变用途不应违反房屋的本来可用范围、房屋本来的使用性质。

3.2如果租赁房屋用于经营使用、需要将租赁房屋作为承租人的公司住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或者其他类似登记,在签订合同之前先进行核查,如不能实现目的即不应签署合同;如初步核查可行,也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该具体用途;如是否能注册存在不确定性,合同应约定不能注册时的处理办法,如解除合同、退还预付租金、押金等。实践中因为约定不明,发生纠纷的不少。

3.3合同应约定擅自改变用途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出租人的解约权等。

对承租人而言,如果要改变租赁用途,一定要事前取得出租人的书面许可。

根据民法典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4、约定租赁期间

租赁合同应明确约定租赁的起止日期;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租赁期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5、租金的计算与支付

租金起算点要明确;如有装修时间,不计算租金的(所谓免租期),也应明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补充协议约定或合同相关条款、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好的合同可以避免或减少纠纷的发生。如何审查房屋租赁合同,其实也似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这次主要分析的是:租赁合同违约金;房屋装修;房屋的交接等。

6、装修与提前解约

合同宜约定,承租人装修房屋和装修方案应获得出租人书面同意;装修不应破坏房屋基本结构;对装修的其他约定。

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不得要求退还装修费。

7、押金的支付与返还

租赁合同通常约定承租人支付相当于数月租金的押金给出租人,主要用于1)担保租金的支付,防止欠租;2)对房屋的合理使用,防止对房屋及其附属设备的损害;3)防止拖欠水电费等相关费用。

对出租人而言,一定要收到押金后再交付出租房屋;交房后再收押金就难了。

在退租时,租赁双方应检查房屋状况,除房屋和设备的正常损耗外,如不存在损坏,进行费用结算后,出租人应将押金退还承租人。

8、违约金

房屋租赁合同中可以针对不同情形分别约定违约金。

迟延支付租金的违约金。

擅自改变用途的违约金。

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金。

9、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责任

通常由出租人承担房屋和附属设施的维修费用;对于一些微小的维修,双方也可以在合同中另行约定,但一定要明确范围,最好能列一个清单,避免含糊不清将来发生纠纷。

10、房屋附属设备、水电气等相关手续

租赁合同应当对房屋附属设施的情况作出明确的约定;

对房屋使用相关的水、电、天然气、暖气、网络、电话、有线电视等使用和缴费应作出约定。

对房屋的钥匙交接、物业交接等做出约定,并按照约定进行交接、作出记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19: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审查相关文章
  •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有哪些问题怎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首先,承租人需要注意与你签订合同之人是不是房屋的产权人,如果不是,则可能存在着代理关系或者转租关系。若存在代理关系的,需要有产权人委托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最好经过公证);若存在转租关系的,则需要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如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其次,在如何支付租金和押金的问题上,具体几个月支付一期租金由各人自身状况决定,在合同中必须约定清楚每期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及逾期未支付的违约责任。需要提醒的是,无论是支付租金还是押金,如果通过银行划账方式支付的,最好直接划入产权人名下的账户,并留好相关划款凭证,以此进一步控制资金风险。再次,合同应当根据不同的违约情形,约定不同的违约责任。比如,如果出租人逾期交付房屋,或者租期结束承租人逾期退租的,可约定每日按高于租金标准收取违约金;如果出租人擅自收回房屋,或者承租人擅自退租的,可约定
    2023-06-09
    455人看过
  • 租赁合同该怎么审查,如何审查租赁合同
    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1、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2、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3、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4、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一、和群租房里的二房东签订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是否有效要看二房东和房东所签订的协议。如果那个协议里规定二房东不允许转租,则你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如果约定可以转租,合同是有效的。除此之外,房屋转租合同的生效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房屋租赁合同有效且尚未终止。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经出租人同意。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三)次承租人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四)房屋转租合同的内容与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相适应。二、如何处理出租房屋未
    2023-03-03
    379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审查中的关键问题
    一、审查当事人双方是否具备主体资格。二、审查房屋是否存在禁止出租的情形。三、审查房屋的租赁用途与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是否一致。四、审查房屋的坐落地点、面积、结构、装修状况、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五、审查租赁期限。房屋租赁合同审查怎么进行对房屋租赁合同审查的方式:1、审查房屋的坐落地点、面积、结构、装修状况、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2、审查房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3、审查房屋交付的时间、条件、手续和违约责任等;4、审查合同中约定的租金及支付方式、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2023-07-07
    247人看过
  • 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合同,租赁,房屋,特征,承租人,特定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1)租赁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①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②租赁合同是承租人须交付租金的合同。③租赁合同为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④租赁合同是以有体、特定的非消费物为标的的合同。⑤租赁合同终止后承租人须返还原物。⑥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2)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以下特征:①房屋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②房屋租赁合同只转移房屋的占有、使用权利,房屋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③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房屋,它是不动产,而且是特定物。④房屋租赁是属于对特定物的持续性行为。⑤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2023-06-10
    171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在哪备案?房屋租赁备案需要哪些手续
    一、房屋租赁合同在哪备案根据规定,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二、房屋租赁备案需要哪些手续1、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下列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办理登记备案。2、出租人提交的材料:房地产权证或者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其中: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3、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2023-05-22
    310人看过
  • 什么是房屋租赁合同违反房屋租赁合同要承担哪些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要根据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即承租人或出租人来分别认定违约责任:(一)承租人的违约责任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得请求支付违约金。(二)出租人的违约责任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3、出卖、转租房屋时,
    2023-02-14
    425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有什么限制?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有什么限制?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规定不得超过一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是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权,是承租人为使用租赁物而满足自己生活或经营的需要的。承租人并不想长期占用租赁物,因为这种使用权是以支付租金为代价的,当承租人达到使用收益的目的后,需要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二、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注意的问题有:1.注意查看租赁合同内容;2.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并在出租前结清;3.明确租赁期限、能否转租、房租支付时间、付款方式、违约责任、违约的补偿标准、维修责任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4.应对提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三、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情形中可以解除租赁合同: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
    2023-05-03
    406人看过
  • 租房合同范本房屋租赁合同都有哪些内容
    一、租房合同范本出租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承租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为合法住宿之需要,就租用甲方房屋事宜,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合同条款。一、租赁物及用途甲方愿意将拥有完整所有权及处分权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上述房屋,保证在约定范围内使用房屋,并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及超经营范围从事活动。二、租赁期间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的期限为_____,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三、租赁费用及给付乙方租用甲方房屋的月租金为______元/月,采取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按______月缴纳。下一次租金需提前______天内交纳。乙方所用水、电、煤气
    2023-05-16
    273人看过
  • 房屋租赁规定:哪些房屋可租,哪些不可租?租赁合同能否终止?
    下列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入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的房屋都可以出租。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房屋出租人的义务有哪些1.出租人收取租金时,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除租赁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向承租人收取其他费用。除公有住房外,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收取租赁保证金;2.给付义务,即出租人承担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房屋给承租人使用的义务、保障承租人合法使用房屋的义务、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并对出租房屋进行正常维修的义务和尊重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义务。3.在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需改建、扩建或改变房屋用途和结构的,须征询承租人意见,
    2023-07-22
    417人看过
  • 公租房租赁有哪些主要优点
    1、公共租赁住房有助于克服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弊端。首先,公共租赁住房扩大了保障范围,有利于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因为廉租住房只面向最低收入群体,经济适用房尽管保障对象是中等收入群体,但其价格仍然偏高,甚至部分地区的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价格相差无几。2、由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三者之间不能实现对接,形成两个数量庞大的“夹心层”,即收入超过廉租住房申请标准、但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群和收入超过经济适用房申请标准、但无力购买商品房的人群。3、而公共租赁住房则是面向中等以下收入群体出租,在保障范围上实现了与商品房的对接。其次,经济适用房是产权房,存在套利空间,且通过行政手段进行分配,极易诱发权力寻租现象的发生,而公共租赁住房则是面向中等以下收入群体出租住房,不存在引发上述弊端的空间或土壤。4、公共租赁住房有益于弥补个人出租住房的不足。在我国,个人出租住房主要存在以下不足:数量少,尤其是
    2023-04-04
    490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署地点
    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时,要提交下列材料:1、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权属证明;若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2、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如果属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委托出租的,应提交委托合同;代理出租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在哪里办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房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
    2023-07-18
    186人看过
  •  合同终止:房屋租赁有哪些情形?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以下情况会导致合同终止:合同到期、承租人和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关系、房屋存在瑕疵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或对承租人造成危害、承租人未按照房屋性质使用房屋并产生收益、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且经催告后仍未支付。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以下情况会导致合同终止:合同到期、承租人和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关系、房屋存在瑕疵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或对承租人造成危害、承租人未按照房屋性质使用房屋并产生收益、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且经催告后仍未支付。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解 除 条 件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已成就,例如租赁期限届满、合同期满等;其次,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例如长期拖欠租金、擅自将房屋用于经营等;第三,另一方诉诸法律或依据合同的解除条款主张解除合同,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最后,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解除
    2023-09-02
    320人看过
  • 新的房屋租赁政策有哪些亮点
    亮点一: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展租赁业务,加快“去库存”根据《意见》,实行购租并举、培育发展,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城镇居民住房目标的重要途径房屋租赁市场。并从六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具体措施。一家住宅研究机构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金告诉《中国新闻》。Com表示,后续各大部委、地方政府、企业、投资者等将根据政策精神陆续实施,未来还会有更为细化的政策出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住房租赁市场不断发展,但市场供给主体发展不足、市场秩序不规范、法律法规不完善等问题依然突出。意见很明确。培育市场供给主体,要发展住房租赁企业,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规范住房租赁中介机构,支持和规范个人租赁住房。在严×金看来,此举不仅有利于满足城市各级居民的租赁需求,而且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城市住房结构。目前,我国三四线城市以及部分二线城市的“去库存”压力较大。房地产开发商存在现有房屋空置无
    2023-05-08
    154人看过
  • 什么是房屋租赁居间以及房屋租赁居间有哪些特点?
    何谓房屋租赁居间以及房屋租赁居间有哪些特点?所谓房屋租赁居间,是指房屋租赁中介机构以居间人的身份向委托人报告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媒介服务,并由委托人支付报酬的整个活动过程。房屋租赁居间包括房屋出租居间和房屋承租居间。前者出租人是委托人,由出租人支付报酬;后者承租人是委托人,由承租人支付报酬。房屋租赁居间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居间人只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房屋租赁中介机构作为居间人,只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报告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媒介服务,并不具体代表其中任何一方。因此,居间人没有代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如果房地产经纪人代理委托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这时房地产经纪人的身份就不是居间人,而是代理人的身份了。(2)居间人介入房屋租赁活动的程度较浅房屋租赁居间人介入双方租赁活动的程度较浅,只是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2023-04-22
    13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审查指的是: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当事人的约定对合同的内容、格式进行审核。要审查合同如何成立或者是否成立,如何生效,或者是否生效,有无效力待定或者无效的情形,合同权利义务如何终止或者是否终止,相应的合同约定或者条款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会... 更多>

    #合同审查
    相关咨询
    • 房屋租赁合同有哪些主要条款,租赁合同的认定要点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9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
    • 国有资产房屋租赁有哪些要点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09
      国有资产房屋允许对外出租,但需要事先上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租、出借。
    • 租赁房屋有哪些合同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7
      住房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标的物的租赁合同; 是指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关于出租人将其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并在租赁合同终止时将租用的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 住房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审查合同的要点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2-03
      1、审查合同是否需要经过有关单位批准或登记,如需经批准或登记,是否履行了批准或登记手续。 2、如果合同中约定须经公证后合同方能生效,应审查合同是否经过公证单位公证。 3、如果合同附有生效期限,应审查期限是否届至。 4、如果合同约定第三人为保证人的,应审查是否有保证人的签名或盖章;采用抵押等方式担保的,如果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应审查是否办理了登记手续; 5、审查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
    • 房屋租赁合同怎样要求审查合同是否成立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23
      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审查:审查当事人双方是否具备主体资格。1、出租人是否具备主体资格;2、承租人是否具备主体资格。二、审查房屋的租赁用途与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是否一致。这点主要是看房屋的产权证,审查其用途是住宅用房还是经营性用房。如果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与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不一致,须报规划部门批准。三、审查房屋是否存在禁止出租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住宅用房的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