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制作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在执行完毕后,依审判监督程序被撤销;
人民法院制作的先予执行的裁定,在执行完毕后,被本院的生效裁判或上级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判所撤销的,因先予执行而取得财务的一方应当返还。
其他机关制作的由人民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在执行完毕后,被制作机关或其上级机关依法撤销的。
执行回转的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做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1条规定:人民法院先执行后,依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申请人应当返还因先予执行所取得的利益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该意见第275条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执行完毕后,该法律文书被有关执行机关依法撤销的,经当事人申请,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
最高院《执行规定》第109条规定:在执行中或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变更的,原执行机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按照新的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责令原申请人返还已取得的财产及其孳息。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第110条规定:执行回转时,已执行的标的物系特定物的,应当返还原物。不能退还原物的,可以折价抵偿。据此,执行回转有以下几个特征:
1、执行回转的基础是基于执行的法律文书的应执行内容全部执行完毕或部分执行。
2、执行回转的起因是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不再具体执行力。
3、新的法律文书使取得财产的人丧失合法依据。
4、执行机关依据职权或当事人申请,责令取得财产的原债权人返还财产及孳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有一些情况使执行回转不能,如执行标的物为特定物被原债权人消耗的情况。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第三款规定:“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根据这一规定,在人民法院对共有物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无论是执行案件当事人,还是案外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析产诉讼。此类析产诉讼一旦启动,不仅可以解决诉讼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之争,同时还具有排斥法院执行行为的效力,因而也是一种典型的执行异议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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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回转,是指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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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回转必要条件是什么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4执行回转的条件: 1、原执行依据正在执行或已经执行完毕。 2、执行依据被依法撤销或者变更。 3、新的执行依据是其必备条件。 4、只适用于原申请执行人取得财产的情况。 《执行规定》第110条规定:执行回转时,已执行的标的物系特定物的,应当返还原物。不能退还原物的,可以折价抵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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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条件:强制执行申请的触发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11-14根据法律规定,当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或行政裁定书上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此,申请强制执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为执行的依据。以行政判决书为例,如果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则发生法律效力。而二审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 2. 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也就是说,裁判文书必须具备能够通过积极作为完成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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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担保有哪些前提条件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1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中,被执行人确有暂时困难,缺乏偿付能力时,为了保证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得以实现,其本人或第三人(即担保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而暂缓执行的一种制度。执行担保的前提条件有: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执行案件,但尚未执结。也就是说执行担保只能发生在执行过程中。 (2)被执行人按照执行依据立即履行义务确有困难。如果被执行人有立即履行义务的能力,就不应允许其提供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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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条件:关于不予执行与执行异议的规定甘肃在线咨询 2024-12-17不予执行的条件 1. 公证债权文书: 如果确有错误,人民法院将裁定不予执行。 2. 国内仲裁裁决: 以下几种情况下不予执行: (1) 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 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 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 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5) 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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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回转需要符合什么条件?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2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执行规定的规定,执行回转应具备以下条件:(1)执行回转的前提是作为执行的根据被撤销或变更,据此而取得财产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失去了对该财产权利的法律依据,所以应当返还给不应履行这项义务的原义务人。(2)执行已经完毕。如果还未执行完毕,执行根据被依法撤销,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执行,一般不发生执行回转问题,如已有部分财产已执行,对这部分财产应适用执行回转。(3)原执行根据的权利人拒不返还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