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纪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8 08:36:05 55 人看过

存在的问题有员工劳动纪律遵守度不强,工作缺乏热情和敬业的态度,对自身的劳动要求不高等。整改措施包括收集员工对劳动纪律的看法并在听取民意的基础上作适当修改;严格执行岗位劳动纪律,考勤制度和请假销假制度和责任制度;员工针对规章制度查找自己的问题并改正。

城市管理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城市管理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是:对于城市规划建设滞后的问题,应当完善城市功能。对于城市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应当理顺管理体制。对于执法人员的素质较差的问题,应当提升执法水平。对于市民的文明素质不高的问题,应当提高市民素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6日 10: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会保险相关文章
  •  缓刑撤销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缓刑的撤销程序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被缓刑的犯罪分子犯新罪,缓刑应予撤销;2. 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缓刑应予撤销;3. 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被缓刑的犯罪分子若严重违法,缓刑也应予以撤销。关于缓刑的撤销程序,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被缓刑的犯罪分子犯新罪,缓刑应予撤销;2.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缓刑应予撤销;3.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被缓刑的犯罪分子若严重违法,缓刑也应予以撤销。 缓 刑 撤 销 的 相 关 法 律 规 定缓刑撤销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根据该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受到审判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
    2023-09-03
    498人看过
  • 逾期催收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当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都面临着销售难、收款更难的双重困境。一方面,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为争取客户订单,企业需要提供近乎苛刻的优惠条件,利润越来越少;另一方面,客户拖欠账款,甚至产生大量呆账、坏账,利润被大量侵蚀。企业间三角债相当严重,形成了恶性循环。据统计,目前我国有80%以上的企业深受三角债困扰,企业间相互拖欠货款高达上万亿元。国家曾采取多种措施试图根除此顽疾,但前清后欠,效果不明显。企业间的相互拖欠严重影响了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干扰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一、目前企业应收账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信用销售已成为商家争取客户、扩大销售额和经营规模的最有效手段,以信用方式为主的结算方式已日趋成为取代现金结算而占主导地位的企业间交易形式。但是越来越多的企业发现:虽然利润表上的盈利数额非常可观,但实际上现金流量表上可供支配的自由现金流却捉襟见肘。企业无法将盈利转变为可供支配
    2022-05-02
    233人看过
  • 认真解决立法和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目前情况下,中国的《反垄断法》无论是立法还是监管执行,都是借鉴西方发达市场经济的经验。反垄断机构如何出牌,涉嫌垄断的外企如何接牌,其复杂程度均远高于发达国家的案例。从立法层面看,由于《反垄断法》是粗线条的,没有相应具体实施细则,因此仅凭一部法律应对垄断行为并不足够。比如对垄断行为的界定,本身就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概念。因为无论从构成事实垄断还是行为垄断,仅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来说,怎样判断企业是否具有支配地位除了法学定性外,还需要经济学的定性。从监管执行层面看,现有的《反垄断法》只是设立了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而反垄断委员会是立法和协调机构,不是执法机构。反垄断需要进一步研究协调执法机构,涉及到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这种多头执法的模式带来的执法标准如何统一、分工如何明确、遇到交叉问题时如何协调等事项,还会对建立统一大市场进行干扰。因此,随着我国市场经
    2023-06-07
    487人看过
  • 校车管理存在诸多亟待解决问题
    频发的交通事故,令校车成为全社会焦点。当前校车缺少相关部门监管,迫切需要出台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身为江西文清实验中学投资人,肩负着购买安全校车责任的刘XX心事重重。为了能够找到更为安全的校车,刘专程来京参加了2月15日的校车展。然而让刘长辉迷惑的是,尽管会场内有百辆披着醒目黄色外衣,带有明显校车标志的客车。但他始终没有弄清究竟什么是安全校车。其实,陷入迷惑的不止刘一人,由于目前国家校车标准尚未出台,校车上牌也面临着法律的真空地带,价格不菲的校车究竟该由谁买单——众多刘XX似的学校管理者正急盼国家相关政策给出答案。标准之争针对校车安全,2011年12月16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校标》(征求意见稿)等7项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国标委综合[2011]70号)。10天后课题组提交了(征求意见稿)草案。工信部网站上所示,该征求意见稿由公路学会客车分会、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郑州宇通客车(下称
    2023-04-23
    487人看过
  • 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1.暗箱操作在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前去参加某物业招标,但是一些知道内情的人早就说出中标者是谁,而整个招标的过程都证明了这个消息的正确性。又如某物业招投标,开标之时七八个公司竞争,初选以后剩下两三个公司,决标之前又莫名其妙进来一个公司,然后该公司一路前进中标。事实证明,许多招标项目的委托对象早已内定,或者基本已定,招投标仅仅是在走一个添加某种光彩的形式,组织者其实并不想招标,只是想通过招标摸清行情。上述现象虽只发生在部分地区,但却造成了严重不良影晌。它使人们对招投标的公平、公正性产生了怀疑,破坏了选拔高水平物业管理公司的宗旨,更助长和加剧了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不正当竞争。一些公司为了中标,找关系,走后门,大搞暗箱操作。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规范招投标活动。物业管理的招投标是一种市场经济活动,只有采用市场经济的活动方式才能真正达到目的。因此,政府应该成为招投标的倡导
    2023-06-10
    390人看过
  • 纪检监察机关案管存在的问题
    第一、案管部门承担同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但作为纪委的一个内设部门,相关单位及部门对案管的组织协调地位并未给予普遍认同,再加上现阶段反腐败协调工作制度还不够健全,许多要求和规定还是总体性、原则性的,缺乏可操作性强的配套制度,案管部门承担组织协调职责的难度较大。第二、案管部门作为监督检查部门,与其他业务科室处于平行地位,平行的管理体制决定了案管部门缺乏监督检查权的相对独立性和事实上的权威地位,监督效能较低。签订责任状、开展案件回访等偏重于表面形式,实质效果不明显。还有一些同志认为,搞内部监督容易产生矛盾,伤害同志感情。这种困境有时只是“不被理解”,有时是“冷嘲热讽”,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案管干部行使监督权力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如何理解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与控告?检举与控告是《宪法》和《党章》赋予公民和党员的权利。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是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违反党
    2023-07-22
    357人看过
  • 抚养费和探视权的法律问题在民法中的解决方式
    有。离婚后一方不需要对方付孩子抚养费,是权利的放弃;但对方的探视权属法定的,不能因此剥夺,对方仍有探视权。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民法典中不付抚养费是否有探视权民法典规定,支付抚养在费是一种义务,而探望子女是一项权利,这些义务和权利不是捆绑在一起的,不支付抚养费不能剥夺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进行协商或者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
    2023-07-06
    390人看过
  • 员工违纪处理和劳动纪律管理
    纪律是保证执行力的先决条件,什么是纪律?纪律首先是服从,下级服从上级、部门服从公司、公司服从集团。令行禁止,决定的事和布置的工作必须有反应、有落实、有结果、有答复。纪律是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贯彻各种会议决议,执行集团、公司制定的预算、计划、通知。当然,自律是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干部必须带头遵守有形的规章制度和无形的企业文化,这是贯彻纪律的关键。任何干部、员工都不得将个人、亲属、朋友、小团体的利益凌驾于企业利益之上。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董事长张文中说:个人的生活习惯我们无权管,也没有必要管。但既然在公司里做事,工作习惯必须适应公司的纪律。形成纪律是一个人、一个团队在复杂多变的竞争环境中生存、发展乃至成功的基础。从学习规则,遵守纪律,树立纪律意识,刻意使自己的行为服从于纪律,到自觉把纪律变成自己的习惯,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需要克服自身许多不完善之处。但只有把纪律变成为习惯,才能具备持久的战斗力。
    2023-06-10
    403人看过
  • 劳务派遣管理问题及其解决方法
    劳务派遣用工是中国企业用工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务派遣工与正式职工的待遇差距实际上就是工作过程中存在的最大安全事故隐患,从长远发展来看,不利于用工单位的长治久安。劳务派遣工无限扩大不利于扩大党的执政基础。缩小贫富差距应先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贯彻落实到位,最终实现同工同酬。拒绝区别对待,规范劳务派遣,抵制劳务外包,外委。如何认定劳务派遣可以根据劳务派遣协议依法载明的内容来认定劳务派遣。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2023-07-15
    108人看过
  • 企业在劳动维权中的常见问题和处理方法
    近年来由于经济的发展,企业用工人数的逐年增加和《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劳动纠纷的数量呈现上升趋势,尤其是当前经济形势下,不少企业为了度过危机而进行的调岗、降薪、裁员等活动更是增加了劳动纠纷发生的几率。新《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保护的力度较《劳动法》等有所加强,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开始觉醒,因而企业在平时对劳动者的管理过程中和对劳动纠纷的处理过程中若不注意技巧,就会常常处于不利的地位。本文选取了多数企业常常遇到的问题,并从不同方面对如何处理问题作出了回答,有助于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和维护企业在劳动纠纷中的合法权益。问题一: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或没有经过公示程序,在劳动仲裁和诉讼中,用人单位有可能因此败诉。如何处理:规章制度的内容一定不能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同时企业也应当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并保留已经履行民主程序的相关书面证据。此外,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在规章制度
    2023-06-09
    443人看过
  • 公司高管存在的劳动关系问题
    《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立法旨意是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了确保该规定得以有效实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惩罚性赔偿规定,对用人单位恶意或者故意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进行加倍惩罚,以提高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1],首先有助于明确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互相督促对方按照劳动合同的书面约定履行自己义务;其次是双方履行劳动合同的法定依据,也是劳动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力证据,有利于及时化解纠纷解决矛盾
    2023-06-01
    495人看过
  • 委托执行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
    一是委托案件的被执行人或被执行财产下落不明,有些法院明知委托执行会出现中止、终结现象,仍要委托,致使两地法院为此相互公函来往,浪费大量时间。二是受托法院对委托执行事项执行不及时、不认真、不到位,甚至长期拖延,成为“抽屉案”。三是委托法院给受托法院的执行手续、资料不全,使受托法院无法及时执行,甚至难以执行。四是委托执行后,未经受托法院同意或函告,委托法院又自身执行,造成重复执行。以上问题的存在,究其原因主要是地方保护主义作祟。要改变这种现状,切实搞好委托执行,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对委托执行工作的监督力度。委托法院委托执行后,应及时同受托法院联系,并告知受托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受托法院也应及时将执行情况告知委托法院。同时受托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应建立完善的督查机制,定期检查委托案件的执行情况。二是委托法院的委托执行事项,应当以生效的法律文书为依据。委托法院应注明委托执行的事项,写
    2023-06-13
    100人看过
  • 工资问题和忘签劳动合同的解决方法
    用人单位在招用职工时,要积极主动与劳动者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能因为劳动者不愿意签而放弃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也不能以劳动者口头或书面承诺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后果而不与其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均将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对于劳动者不愿意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应耐心细致做好劳动者思想工作,促成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确实不愿意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应及时终止劳动关系。没签劳动合同辞职不给工资怎么办单位没签劳动合同辞职不给工资的处理办法如下:首先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的数额,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工作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录音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对于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除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有
    2023-07-04
    169人看过
  • 解决合理低价中标后施工中存在问题的
    一、做好招标的前期准备工作强化施工图设计的深度。施工图是投标报价的依据。因此施工图设计深度不够,近则关系到报价的准确度,远则关系到施工过程中的一系列设计变更。建设单位急着进行招投标工作时,有时会拿着尚未完工的施工图做为资料,或者是压缩设计工期,让设计单位在短时间内完成施工图,这样的施工图设计精度、深度都达不到要求。而对于工程技术比较复杂的工程项目,国内现有的大多数设计院没能力进行全面设计,对于建筑、结构、水电设备等较为熟悉,而对于一些比较复杂的专业工程,则由于技术面较窄,往往设计不到位。而施工图设计深度不够,必然导致中标后设计变更过多,价格调整也比较大,失去合理低价中标的意义。招标文件编制要翔实、具体。招标文件是编制标底和签订合同的依据,是工程管理的纲领文件。有的建设单位急于求成,在没有充分调查研究项目的具体情况、没有事先预测项目实施过程出现的风险的情况下,盲目、机械地按照固定模式套编招标
    2023-04-14
    21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社会保险
    相关咨询
    • 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对策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6
      你是公司还是劳动者如果是公司,建议你请个律师为你提供帮助。
    • 想问问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1
      政府人员在着手征地拆迁的时候,有很多方面需要协调好,需要明白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是什么,出现最多的问题就是宣传工作不到位通过调查,群众只知道要征地拆迁,但大都对征地拆迁带来的好处了解甚少比如小城镇建设可以改进农民生活条件,促进农村城市化,能使村民的经营多样化;而沿黄公路更是一项惠民工程,俗话说“要致富,先修路”,只有把路修好了,村民才更好的走出大山,和外面的世界交流,接轨;最后温泉工
    • 物业管理问题的解决方法
      天津在线咨询 2024-11-29
      小区物业公司管理不当问题很常见,但现在小区业主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会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业主应该怎么办呢? 业主可以通过业主管理委员会,向物业服务公司主张服务合同项下的权利,依法解除服务合同并选择其他物业服务公司。如果业主管理委员会没有成立,业主可以团结一致通过法定程序解决问题。也可以考虑委托律师代表自己处理。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有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业主和
    • 我国劳动法律中关于方面的规定存在哪些问题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5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
    • 恩施大坝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浙江在线咨询 2024-11-05
      建设大坝时,需要确定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针对农村房屋征收,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在制定补偿标准时,应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短期生活得到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需要综合考虑房屋的建筑结构、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等因素,以及政府的安置方式进行区别计算。对于产权置换,应给予合理面积、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和过渡费;对于划地重建,应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