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所有权可以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而只有房屋的使用权是不可以继承的。房屋所有权内容有四种:1、占有权;2、使用权;3、收益权;4、处分权。这四种权利在死者死后作为死者的遗产,只有死者的继承人才有权全部继承。
一、不可以作为遗产的财产是什么
1、与被继承人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人身权不能继承。如著作权中署名权。
2、与公民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以特定身份为客体的,不能继承。如受遗赠人(被继承人)先于遗赠人死亡的,受遗赠人的继承人不能继承遗赠中指定的财产。
3、国有资源的使用权。如采矿权、渔业权等。须重新申请,不能继承。
4、承包经营权。承包的收益可以继承,法律允许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继承承包。
5、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与房屋一同转移,但是此权利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实践中经常遇到的不可作为遗产的财产还有以下的几种特殊情形:
1、商业保险金的继承(包括财产保险、人身保险):①财产保险可以继承;②人身保险没有指定受益人,可以继承,指定受益人,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
2、抚恤金:被继承人生前给付其本人的抚恤金(工伤的工人,残疾军人的抚恤金)。其是本人生前的合法财产,可以继承;
3、死亡赔偿金:用于安抚死者近亲属,不是遗产,不能继承。
4、股权:《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在有数个继承人,且继承均愿意持有股权,而公司章程又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所有继承人能否均成为股东?对此法律法规未有明确规定,属于有争议的话题。
5、复员、专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的继承: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可以继承,但复员费、转业费有可能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分,一般情况下,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法律规定具体计算。医疗费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没有房产证的房子遗产怎么分割
房产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子,即没有产权的房子,那么子女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需要根据此房子所具有的产权性质进行决定,具体参考如下:
1、只拥有使用权的房屋,除了普通商品房外,还有央产房、军产房、公租房等等。由于这类房屋政策性很强,能否继承主要看政策规定。
2、只有使用权,但可以继承的房屋,有一些央产房、军产房等不能上市交易,虽然只有使用权,但政策允许继承。当然,继承的也只能是使用权,即死者的继承人对该房屋共同拥有使用权。
3、只有使用权,但不能继承的房屋,此类房屋比较典型的是公租房。公租房的性质是租赁,对于租赁的房屋,公民不拥有所有权,而且使用权也不能继承。
三、父母去世房产继承规定有哪些
父母去世房产继承规定:
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2、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合法财产权益。
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财产必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房产继承,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继承权的丧失可分为绝对丧失与相对丧失。继承权的绝对丧失,又称继承权的终局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终局的丧失,该继承人绝对不得也不能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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