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将夫妻共有房屋无偿卖给母亲有效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08:50:29 174 人看过

刘女士诉称,其与刘先生系夫妻关系,涉案房屋为,登记在刘先生名下。2006年5月19日,刘先生在未告知刘女士的情况下,私自将该房屋转让给其母亲赵女士,同年7月6日赵女士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2007年3月刘先生提出离婚。经查询,方得知刘先生已将房屋转让,刘先生故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故请求法院判决刘先生与赵女士的转让房屋行为无效。

法院经审理查明,刘女士与刘先生为夫妻关系,刘先生与赵女士系母子关系。涉案房屋系刘女士与刘先生于1994年12月在拆迁中购买的房屋,该房屋产权人为刘先生。2006年3月16日刘女士向刘先生出具书面《证明》1份,同意将涉案房屋卖出。2006年5月19日,刘先生到北京市宣武区房屋管理局以将此房产卖与赵女士为名,申请将房屋过户到赵女士名下。2006年7月6日,赵女士领取了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书。刘先生实际并没有要求赵女士支付房款。

法院认为,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刘先生将此案诉争房屋以买卖的方式过户到赵女士名下,未要求赵女士支付房款,故名为买卖,实为赠与。刘女士向刘先生出具《证明》,同意刘先生出售。授权范围应是以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现刘先生赠与赵女士,超出了刘女士的授权范围。处分共有的不动产,应当经全体共有人同意。在刘女士未同意刘先生将本案诉争房屋赠与他人的情况下,刘先生将房屋赠与赵女士,该处分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6: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有相关文章
  • 丈夫瞒着妻子赠母亲房产为什么会无效
    男子私自将回迁楼房赠给母亲,其妻知情后以丈夫的行为侵犯了其共有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丈夫将共有房屋赠与其母亲的行为无效。市一中院近日判决支持妻子的诉讼请求。男子王某于1989年申请取得位于延庆镇某村的宅基地一处,并在父母帮助下建北房四间、东西房各一间。1994年9月,冯某与王某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二人与王某之母崔某共同居住在诉争房屋内。王某称,因与父母闹矛盾,冯某与王某结婚不久就搬出去居住。据了解,诉争院落经过多次翻建、装修。2009年诉争院落拆迁,王某与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延庆分中心签订《拆迁协议书》,置换两套三居室和一套两居室。2013年5月24日,王某在延庆镇拆迁办公室出具的《定向安置确认单》上将其中一套房屋的产权登记人登记到其母崔某名下。去年6月9日,冯某以丈夫未征得其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即回迁的楼房赠与给崔某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赠与行为无效。一审法院认为,诉争房屋
    2023-04-29
    466人看过
  • 夫妻共有房屋一方出卖是否有效?
    夫妻共有房屋一方出卖是有效的。一方未经配偶同意独立实施的买卖配偶可以收回房权,但需要对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损失;买受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经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配偶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卖房需要配偶同意吗卖房如果是夫妻共有的房屋,那么是需要经过配偶同意的,否则就是无权处分。具体而言,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则卖房要夫妻双方签字才有效,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而单方签字卖房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但买受人特定条件下可以因善意取得而获得房屋的所有权。二、出卖人未经他人同意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未经配偶同意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一方未经配偶同意独立实施的买卖配偶可以收回房权,但需要对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损失;买受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经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配偶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三、共同
    2023-03-11
    206人看过
  • 夫妻离婚时协议将共同所有的房屋赠给子女有效吗
    有效。离婚协议的内容是经过双方协商同意才能签订的。离婚前的房产是婚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夫妻双方有同等的处分权,经过双方同意的,将共有财产赠与子女的约定是有效的。不过还是要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一、夫妻婚内财产赠与协议书1、夫妻在离婚协议中将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鉴于夫妻既是赠与人,又是受赠人的法定代理人这一双重身份,法官不应机械地套用赠与合同的第一个法律特征,即“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要求未成年子女在离婚协议上签字或做出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法官只要查明夫妻赠与意思表示真实、明确,即可以认定夫妻赠与房产给未成年子女的离婚协议相关内容成立且合法有效。至于赠与的房产是否办理过户手续,在判定赠与合同效力时在所不问。为防止离婚后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夫妻一方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建议离婚夫妻在签订离婚协议后立即办理赠与房产的过户手续。2、夫妻双方将房产赠与他人包括成年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员如
    2023-04-06
    319人看过
  • 丈夫擅将夫妻共同财产立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
    没有法律效力。在继承之前要先析产,把夫妻财产进行分割。分割以后,属于遗嘱订立者的那一份可以在遗嘱中进行处分,属于另一方的,他是无权处分的。如果在遗嘱当中处分了另一方的那一部分财产,那么这部分遗嘱应该是无效的。一、丈夫去世后财产如何分割丈夫去世留下财产的,需要先把妻子的财产分离出来,剩下财产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如果被继承人写有遗嘱并且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按照遗嘱继承,根据遗嘱中明确的方案进行分割遗产;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遗嘱,那么按照法定继承。二、打印的遗嘱有效吗?打印出来的遗嘱是有效的。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时,按以下要求书写的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如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3、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
    2023-04-05
    398人看过
  • 丈夫擅自卖共有房屋后妻子如何维权
    1、通过法律维权。2、丈夫未经妻子同意擅自将共有房屋卖于他人的,如果该买房人是恶意的,如明知卖房子人没有完全处分权还购买、以不合理的低价购买,等等,那么妻子可以收回已出售的房屋;但是如果买房人是善意的,即,不知情,且已支付了合理的价款,并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那么妻子便无权要回房屋,只能在离婚时,要求丈夫赔偿因擅自卖房给自己造成的损失。3、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买卖二手房违约情形有哪些第一,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并已办理了过户,那么出卖人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时买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出卖人根据房屋差价赔偿
    2023-03-04
    380人看过
  • 丈夫瞒着妻子抵押房屋有效吗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该房屋属于男方个人所有的,该抵押行为有效。如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抵押无效,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共有房产在办理抵押登记时,需要先征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一、使用房屋当事人的借款可以不设抵押吗用房屋担保借款是否享有抵押权取决于房屋是否办理了抵押登记,如果办理了,那么当事人享有抵押权,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是不享有抵押权的,但是抵押合同是有效力的。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据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二、个人之间借款可以用房子抵押吗个人之间借款可以用房子抵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人之间进行借贷活动时,只要房屋是抵押人合法取得的,就可以办理房屋抵押,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成立。作为抵押物的房屋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也可以是其他人,如果借款人是用别人的房产证进行抵押贷款,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用房产证办理抵押贷
    2023-02-24
    253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共有
    词条

    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按照一物一权主义,一物之上不得存在多个所有权,数人不得对同一物各自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但一个所有权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享有。各... 更多>

    #共有
    相关咨询
    • 将夫妻共有房屋无偿“卖”给母亲被判无效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1-17
      刘先生和妻子刘女士闹离婚,夫妻商定将夫妻二人共有财产——位于本市宣武区一套登记在刘先生名下的住房卖出。而刘先生却将该住房以0元的价格“卖”给了自己母亲赵女士。妻子刘女士得知后将刘先生、赵女士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上述转让房屋行为无效。3月25日上午,记者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终审认定,刘先生的行为名为买卖实为赠与,该赠与行为无效。  刘女士诉称,其与刘先生系夫妻关系,涉案房屋为夫妻
    • 夫妻共有房屋出卖有效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1
      主要看两个因素,如已过户或已支付房款,且买房善意取得,即价格合理,其有理由相信卖方有权处分房产,则合同有效,还没过户的应继续履行合同过户,已过户的不能再追回房产。
    • 丈夫未经妻子同意将房产出卖,有效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5
      买卖合同是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夫妻一方私卖共有房屋有效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20
      夫妻一方出卖共有房屋签订的合同,是完全有效的。因为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夫妻共有房屋一方出卖有效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1-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1条直接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