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1、简易程序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普通程序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3、特别程序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4、上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二)特别规定
1、特别程序案件
(1)选民资格案件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应当在选举日前送达选举委员会和起诉人,并通知有关公民。
(2)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纪检委案件审理期限
纪检委案件审理期限是3个月。具体如下:
1、初步核实的环节,一般时限为两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重大或复杂的问题,在延长期内仍不能初核完毕的,经批准后可再适当延长;
2、立案审批的环节,时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3、案件调查的时限为三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案情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在延长期内仍不能查结的,可报经立案机关批准后延长调查时间。
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职责是:
1、监督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活动:负责对分管单位额定标准范围内的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活动实施全面监督;
2、监督、检查、巡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管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职及廉洁从业、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巡视;
3、考察内控审计部:管理和考察内控审计部的日常;
4、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局党组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贯彻实施监察、审计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业作风建设;
5、其他工作:做好市局党组和纪检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6、受理党员的申诉和职工群众的检举: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和职工群众的检举、控告,对违反党纪、政纪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指导厅系统的案件检查工作。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十五条
初步核实的时限为两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重大或复杂的问题,在延长期内仍不能初核完毕的,经批准后可再适当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行政案件审理规定延迟办案期限
323人看过
-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2024最新规定
439人看过
-
二审案件和一审案件的审理期限一样吗
85人看过
-
办理自诉案件有关规定对审理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302人看过
-
刑事案件审查期限规定,刑事案件受理时间
352人看过
-
保险纠纷案件的受理和审理期限规定
173人看过
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为消除因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法律通过设立宣告失踪制度,通过宣告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踪人财产,以保护失踪人与... 更多>
-
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审理对象、受理案件的审理期限有什么规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3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十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审理第一审船舶碰撞、共同海损案件的期限为一年;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
-
法律规定了案件审理的期限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4-12-02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有一定的审理期限。 对于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需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批准。 对于再审案件,人民法院应在作出提审或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果需要延长审结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
-
法院审理案件有延期期限的规定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30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法庭中止诉讼的原因,诉讼无法继续进行或不宜进行,因而法院裁定暂时停止诉讼程序的制度。 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使开庭审理无法按期或继续进行从而推迟审理的制度。
-
刑事一审案件审理期限是怎样的,法律的规定是什么上海在线咨询 2023-12-09刑事一审案件审理时间一般为两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如果犯罪分子可能被判处死刑或者附带民事诉讼,以及存在以下情形的案件,则审理时间可以在延长三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如果在上述审理期限内还不能审理完毕的,则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后还可以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