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的“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有什么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22:54:31 171 人看过

《房屋登记办法》并没有设专章来规范注销登记,但在多处分别提到了相关权利的注销登记:

1.房屋灭失、放弃所有权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时,当事人应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经登记的房屋所有权消灭后,原权利人未申请注销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可以依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生效征收决定办理注销登记。

2.主债权消灭、抵押权已经实现、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时,权利人应当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3.已经登记的地役权消灭的,当事人应申请地役权的注销登记。

4.异议登记申请人提出的请求被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不予受理、驳回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注销异议登记。

5.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房屋权利归属或权利内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状况不一致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申请或有关法律文书,办理相应的登记,其中也包括了注销登记。

撤销登记只是在《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一条中规定:“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委员会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证明当事人以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取得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可以依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委员会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撤销原房屋登记。”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是不同的:

1.注销登记是作为登记的种类,应当由当事人提出注销登记申请(《房屋登记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房屋登记机构直接办理注销登记,是因原权利人未提出注销登记的申请。经登记的房屋权利消灭后,如果原权利人怠于申请注销登记,则登记簿仍然记载为原权利人,这既与实际的权利状态不符,还影响到其他人的权利。如:人民法院已将房屋判归他人,如原权利人不申请注销登记,就不能为现时的权利人进行登记,否则申请登记事项与登记簿记载的事项就会发生冲突)。

撤销登记并不是登记的种类,也不要当事人提出登记申请。

2.撤销登记以当事人违法为前提,被撤销登记的权利在实体上并不成立,这一登记事项自始无效。

注销登记并不以当事人违法为前提,已登记的权利或事项是因权利的转移、权利人对权利的放弃、标的物的灭失、权利的行使、所担保债务的履行、当事人的约定等原因消灭。被注销登记的权利反映了权利演变的历史过程。

撤销登记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注销权属证书都不是登记的种类,但两者也有所不同:撤销登记是因当事人违法取得登记;而注销权属证书的原因除了当事人违法以外,也包括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的登记不实。注销权属证书由登记机构主动作出,并应当作出书面决定,送达当事人;而撤销登记由登记机构依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委员会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直接办理,毋须另外制作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5: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电动自行车登记办理:注销登记
    一、提交的资料和办理地点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报废或灭失后,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持下列资料到原注册登记的登记站申请注销登记:(一)《非机动车登记申请表》;(二)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1、本市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2、外省市在京暂住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和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在京《暂住证》;3、军人的身份证明,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军人身份证件和团以上单位出具的其本市住所地址的证明;4、机关、学校、工厂、公司等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组织机构代码证书》;5、各国驻京使领馆和外国驻京办事机构的身份证明,是该使领馆或者外国驻京办事机构出具的证明;6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居民、台湾居民和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件。(三)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二
    2023-04-30
    151人看过
  • 撤销房屋登记的适用情形
    撤销行政行为可以由有权机关依据法定职权主动做出,也可以因行政相对人不服提出复议或诉讼请求后凭生效法律文书做出。不动产登记撤销因此可以依申请或依职权启动,依申请即由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后凭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撤销登记,依职权撤销则由登记机构在自我认定登记有误的前提下启动撤销登记。《行政诉讼法》第70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做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就不动产登记而言,从减少讼累、节约行政资源考虑,以下常见情形参照司法判决标准可适用于依职权撤销登记。一、撤销房屋登记的相关注意问题1、依生效法律文书的撤销登记。并非所有的生效法律文书都可用于撤销登记,登记簿已记载第三人为权利人时,不能轻易行使撤销登记。在行政诉讼中,法院一般仅对行
    2023-02-23
    377人看过
  • 注销登记的办理单位及注销登记提交的材料
    一般而言注销登记的办理单位包含哪些?本文为您介绍。注销登记是指登记主管机关依法对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的企业,取销企业法人资格或经营权的执法行为。一般而言注销登记的办理单位包含哪些,注销登记办理应提交哪些材料,本文为您介绍。注销登记的办理单位有哪些国税局办理国税注销税务登记应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1)注销登记申请;(2)注销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3)税务机关原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登记正本、副本和登记表);(4)《发票缴销登记表》;(5)所持有《发票领购簿》、《发票领购簿》及未使用完的各类空白发票、收据;(6)《取消税务认定申请审批表》;(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地税局办理注销地税税务登记应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纳税人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相应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2)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的申请注销税务登记审批表;(3)原税务登记证
    2023-06-09
    96人看过
  • 通知登记和不动产登记有什么区别
    1、预告登记和不动产登记有什么区别?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防止债务人擅自处分该不动产,保护债权人将来取得该不动产物权而进行的登记。由于商品房预售过程中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纠纷时有发生。为了切实保障购房者的利益,可以对未完工的房屋进行提前登记,以限制开发商将已售出的房屋再次出售或抵押。预告登记与一般不动产登记的区别如下:。一般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在完成状态下的登记,而预告登记则是一种将来保护不动产权利的登记。预告登记后,并不导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或变更,只使登记申请人获得日后请求变更生物权的权利。预告登记申请权对与预告登记申请权内容相同的不动产权利的后续处分具有排他性效力,以保证将来只有预告登记申请权所期待的法律结果发生。因此,通知登记和异议登记是不动产登记的重要组成部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和预售登记通
    2023-05-08
    275人看过
  • 房屋登记撤销有时效限制吗
    对于房产证的办理时间,我们国家的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上述的法律规定,明确了房产证办理的期限包括约定期限和法定期限。也就是说,首先要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如果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办理房产证的期限作了约定,开发商就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的产权证,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其次,如果合同中没有对办理产权证的期限作出约定,就适用法律规定的期限。那就是人们常提到的所谓的“90”天的期限。一个“90”天是指,商品
    2023-02-18
    387人看过
  • 撤销收养登记
    收养登记
    第三十条收养关系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按照《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由利害关系人、有关单位或者组织向原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由收养登记机关撤销登记,收缴收养登记证。第三十一条收养登记员受理撤销收养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查验申请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二)申请人在收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收养登记申请书》(附件8),并签名。申请人没有书写能力的,可由当事人口述,第三人代为填写,当事人在“申请人”一栏按指纹。第三人应当在申请书上注明代写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住址、与申请人的关系。收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第三人代申请人填写;(三)申请人宣读本人的申请书,收养登记员作见证人并在见证人一栏签名;(四)调查涉案当事人的收养登记情况。第三十二条符合撤销条件的,收养登记机关拟写《关于撤销×××与×××收养登记决定书》(附件9),报民政厅(局)主要领导或者分管
    2023-05-03
    238人看过
  • 撤销登记的性质
    一、撤销登记的性质对于撤销登记的性质认定,历来有较大的争议。笔者认为,撤销登记具有双重性,应根据过错原则来确定:因申请人的过错而撤销登记的,属于行政处罚;因行政机关的过错而撤销登记的,属于行政处理。二、抵押权丧失后如何撤销抵押登记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抵押权。而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抵押权的情形是债务人有多个普通债权人,债务人与其中一个债权人串通,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债务人有多个普通债权人的,在清偿债务时,债务人与其中一个债权人恶意串通,将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抵押给该债权人,因此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损害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抵押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四百零九条【抵押权及其顺位的处分】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是,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
    2023-04-24
    93人看过
  • 登记生效和登记对抗的区别是什么?
    一、登记生效和登记对抗的区别是什么1、登记对抗主义的生效时间为当事人达成合意之时,而登记生效主义的生效时间是登记之时。2、登记对抗主义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只有登记了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而登记生效要件则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3、登记对抗要件登记只具有公示力而无公信力,不经过登记,只能在当事人中产生效力,而登记生效主义的登记具有公信的效力。二、哪些物权是登记生效主义用益物权登记在法律上主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和地役权登记。但仅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则采取了登记生效主义,自登记时设立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
    2023-04-13
    469人看过
  • 变更登记和更正登记的区别是什么?
    更正登记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即登记申请人针对登记簿记载的事项存在错误进行更正,将错的改对。而变更登记,主要针对权利登记类型,存在发生变更的事项时申请的登记类型,因后续双方当事人共同合意引发的变更,如姓名变更的,在抵押权人登记后发生了名称变更,或是双方合意协商对主债权数额进行变更的,也即在先登记的登记事项是没有错误的。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是什么1、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是指,股权发生变动的,需要变更股东名册的,公司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变更登记申请书等文件来办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2)股东的出资额;(3)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
    2023-08-03
    109人看过
  • 不服离婚登记如何撤销,办理离婚登记要注意什么
    一、不服离婚登记如何撤销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婚姻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当事人认为符合离婚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的,或者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办理离婚登记要注意什么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该条件应属办理离婚登记的实质条件。离婚是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它可以通过行政程序的离婚登记或司法程序的离婚诉讼解决。其中离婚登记属于行政确认的范畴,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
    2023-05-31
    471人看过
  • 彭州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及注销登记办理指南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流程房屋出租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准备登记要件进行备案。一、流程图1、房屋出租人向登记机关提供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所需要件。受理与审核:1、登记机关收件、审核、实地勘察(有必要的);2、登记机关对符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条件的相关资料进行录入,并审验无误。领证:房屋出租人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注销:租赁当事人向登记机关提供办理房屋租赁注销登记备案所需要件,办理注销登记。提交要件(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1、房屋租赁合同;2、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3、租赁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文件;4、出租共有房屋,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文件;5、出租已抵押的房屋,还应提交房屋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6、登记部门认为必需的其他文件。(二)办理房屋租赁注销登记备案1、注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2、租赁双方解除、终止合同的相关材料;3、
    2023-05-30
    59人看过
  • 分行登记、变更、注销登记流程
    1、分公司登记流程分公司登记与公司登记程序相同(1)名称核准:1。公司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公司法人资格证书:加盖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行政管理局营业执照专用复印件)3份,分公司负责人照片2张,暂住证和非户籍人口出生证明,以及一些地方的工作证。p>4。电话号码5。公司委托代理人证明(委托书)及委托人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主要经营范围(2)工商登记:1。申请报告: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签署的授权书4。公司章程、设立分公司的文件、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字)或股东大会决议5、分公司负责人、四张照片、身份证及户口簿、简历(第一部分)、暂住证、失业证。p>6、员工名单(18-24岁男性军人身份证、30岁学历证等)7。现场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及协议,部分工商
    2023-05-07
    220人看过
  • 房屋抵押登记注销流程
    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需要的资料:(一)土地房屋权属证书(二)房地产交易合同申请表(三)双方提供原房地产抵押合同原件2份(四)抵押权人同意解除抵押关系的书面证明,或司法裁定注销抵押的文件原件1份(五)是单位的,提供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机关、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等)或授权登记的文件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办件时限:当场结办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具体流程:(一)借款人在贷款还清以后,先到贷款银行领取银行盖章的《房地产抵押注销申请表》、《xx市公有(私有)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书》并由抵押人签字,以及《房屋他项权证》。(二)抵押人带上本人身份证件(抵押人或抵押权人为个人的)、《xx市房地产抵押合同》(一份)、《房地产抵押权注销申请表》、《xx市公有(私有)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他项权证》,到当地抵押登记受理窗口办理抵
    2023-03-15
    369人看过
  • 离婚登记申请和离婚登记有什么区别
    离婚登记是指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步骤。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离婚协议书等。同时,离婚登记应当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因此离婚的男女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离婚登记是指感情破裂后,选择以协议的方式离婚,签订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因此,离婚登记和离婚申请登记是同义词,都指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步骤。在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离婚协议书等。同时,离婚登记应当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因此离
    2024-01-05
    373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撤销离婚证和撤销离婚登记的区别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20
      撤销婚姻登记就是婚姻从一开始就无效,没有正式形成婚姻关系,下一次婚姻就是第一次婚姻。而离婚是双方结束第一次婚姻关系,下一次婚姻就是第二次婚姻。撤销婚姻登记于离婚的区别在于是否形成了第一次婚姻关系。 二、撤销婚姻登记须知有哪些? (一)申请办理撤销婚姻登记的条件: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5、因胁迫结
    • 预告登记注销怎么登记?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25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4)证明预告登记的房屋权利终止的证明材料原件。
    • 预告登记的注销登记如何办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24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4)证明预告登记的房屋权利终止的证明材料原件。
    • 房屋登记办法与不动产登记办法有什么区别?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30
      关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问题,《房屋登记办法》是有效的,没有废止就继续有效,但是一般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为准,后面还有一个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实行的是“属地管理+”,体现在分级管理和协商办理及指定办理上。《细则》的登记程序中没有询问,这并不意味着询问不作为登记的必经程序。询问的记载,可以在受理意见、审核意见中注明,也可以根据需要另设询问笔录。《细则》关于委托面签和公证的规定更明晰,未要求涉
    • 房产登记登记和行政许可登记区别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7-05
      细心的读者可能会发现,上一部分写到,行政许可可以划分为五类: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房屋登记和行政许可的登记有什么区别呢?房产登记是一种行政行为,但究竟是行政许可还是行政确认,理论上也有争议。《行政许可法》早期的征求意见稿曾将之规定为行政许可行为,为立法机关所否定,房屋登记行为实质上是一种行政确认,它的功能是对房屋产权的确认、公示与管理,房屋登记不能决定房屋的产权归属,而是房屋产权归属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