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机关的设置情况,不可避免如下问题:
1、不能保证复议结果合法、公正。
首先,这种设置明显不符合不作自己法官的一般公正原则。无论是同级人民政府,还是上一级人民政府或是主管机关,都是行政系统内部的,存在相互维护,甚至在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早已汇报、沟通,最后要对自己的行为裁决正确与否,公正性就令人置疑,尤其是自己对自己的复议,有的行政决定的批准者,也是行政复议决定的批准者,在这种情况下,要中立、公正,实非易事。据有关资料反映,我国复议机关对复议案件的纠正率并不高。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统计,1995——1999年间,全国8951件行政复议案件,结果维持的案件有3546件,占总案件的40%,除了不予受理、撤回、撤销和变更的以外,其中纠正率仅占复议案件的19%.
其次,我国《行政复议法》所规定的复议机关,实际复议时是行政复议机关,平时则是行政机关。法律没有规定其如何设置,应当具备什么要求,实践中复议机关通常还有很多其他工作,往往还比复议工作重要,这就很难保证认真处理纠纷;同时,法律不规定设立一个专职行政复议机关(即使是在行政系统内)的法律条件,只能说明对复议工作的形式主义。
2、复议机构的人员从人事和待遇等方面均受制于行政长官,不可能独立公正裁决。
复议机构的人员都是在行政长官领导下工作,并且是法律所要求的,如海关行政复议实施办法就明确规定了这种行政长官领导下的复议机构工作制,有些法规尽管不像该《办法》规定得这样明确,但复议机构就设在行政机关内部,人员是自己的人员,有层层的分管领导,所以,复议决定最终由行政长官决定,即使不明文规定,也是一种现实存在。
另外,我国《行政复议法》对于行政机关内部的处分和人事调整,只能申诉,但未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这就使行政机关的内部人员所组成的复议机构,更不敢违背行政长官的决定,否则会有不利人事后果的可能性,并直接影响工资待遇,且这种行政处理只能在行政机关内部解决,无法寻求司法救济。
因此,复议人员要独立公正不受行政长官影响是绝难实现的。
3、复议机构人员的素质,影响纠纷处理的合法公正性。
行政复议,对于法律知识的要求与行政诉讼应是同样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复议结果的公正合法,才能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起到复议制度设置的作用。而且,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有一些行政纠纷,复议机关所做的决定即是终局的,这样对于复议机构的人员素质要求就更高。
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复议机关的决定为终局的,主要有:1、《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终局裁决案件。一是国务院所作的终局裁决;二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以及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2、《行政复议法》所规定的收案范围超出《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收案范围的部分,该部分《行政复议法》虽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的,但因不在行政诉讼的范围内,事实上复议决定就是终局的。如:复议机关对抽象行政行为所做的处理决定;再如《集会游行示威法》第13条规定,对主管机关不许可的决定不服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但未规定对复议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
但是,我国复议机构的人员不仅由行政机关内部人员担任,且这些人员大多并不具备法律资格,日常的行政工作,又使他们无法专心于法律的学习、提高。例如现在政府中的复议机构为法制办,组成人员并非法律人士,更多的是行政人员,本身就欠缺复议工作所要求的丰富的法律知识;另外,行政长官并不具备相当的法律知识水平,却起决定作用,这如何保证复议决定的法律水准。
我国入世后,行政复议就更应当符合WTO的要求,在《关贸总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政府采购协议》等文件中,都有关于对行政行为给予救济的规定,复议也是救济的一种,对此的要求主要是公正、透明,独立,且司法是最终裁判,对照这些要求,我国目前行政复议机关的设置显然是不合要求的,尤其是欠缺独立性、公正性和有些行政复议为终局等方面。
-
目前中国建设用地存在哪些问题
415人看过
-
目前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确认中存在的问题
441人看过
-
中国反垄断执行机构的设置存在哪些问题
219人看过
-
我国目前死刑核准权存在的主要问题
435人看过
-
精神赔偿机构设置存在问题
340人看过
-
我国行政复议制度中关于行政复议前置问题的规定
123人看过
行政决定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经法定程序依法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作单方面处分的行为。其特点是具有强制性和单方性;直接处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须依法定程序,通常不能及时做出。其具体形式则有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命令和行政处罚等四种。... 更多>
-
我国行政处罚主要存在哪些问题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29根据规定我国行政处罚中存在的问题:一、现行工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存在的问题 1.县(区)级工商机关公平交易部门职能设置不合理,法制机构案件监督职能被弱化 根据县(区)级工商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规定,公平交易部门具体承担本单位查办经济违法案件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然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没有设定县(区)级工商机关公平交易部门(案件管理机构)的内部审批职能,这导致实践中一些公平交易部
-
国家目前财政支出结构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原因是什么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3一、当前我国财政支出结构和支出规模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一)财政支出范围不规范,“越位”与“缺位”并存由于行政区划级次引起政府及财政在资源配置领域的定位不明确,财政的职能范围与支出责任未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作出相应的调整。由政府职能“越位”、“缺位”引起的财政支出的“越位”、“缺位”。一方面表现为政府行政干预过多,充分发挥市场调节较少;另一方面财政支出又严重缺位,即政府支出财力过于分散,支出重点
-
行政复议机关设置在那里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14基本原则中体现了法律的基本精神,是在价值上比其他原则更为重要、在功能上比其它原则的调整范围更广的法律原则。具体原则是以基本原则为基础,并在基本原则指导下适用于某一特定社会关系领域的法律原则。 请问行政复议机关设置在那里就是这样。
-
我国社会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公民法制建设中存在哪些问题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1我国社会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一)公民法律意识淡薄我国公民当中很多人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这一问题极大的阻碍了我国社会的法制化进程。在人民群众当中,公民的法律意识、权益意识、民主意识、义务意识普遍缺失。在领导干部中,一定程度存在着知法犯法、腐败等问题。更有一些司法干部在执法的过程当中忽视了法律的公正意识和效率要求。这些问题都极大的限制了我国社会法制建设。 1、权利意识的淡薄权利意识作为公民意识的核
-
行政执法文书存在哪些问题,由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9一、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行政执法监督机关确认违法:(一)不履行法定职责,但是责令其履行已没有意义的;(二)行政执法行为违法,但是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三)行政执法行为违法,但是撤销可能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者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确认违法的其他情形。前款规定的行政执法行为不予撤销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自行采取补救措施。二、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