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人有何待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20:22:32 214 人看过

职业病人的待遇

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λ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λ,并妥善安置。用人单λ对从事接触职业病Σ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λ津贴。

职业病病人的诊断、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λ提出赔偿要求。

1、对从事接触职业病Σ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λ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λ承担。

2、用人单λ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λ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3、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用人单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用人单λ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λ,并妥善安置。

4、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λ提出赔偿要求。

5、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λˆ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λ承担;最后的用人单λ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λ的职业病Σ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λ承担。

6、用人单λ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λ承担。

7、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8、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λ,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用人单λ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Σ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相关知识:

职业病人救济

1.用人单λδ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请求,要求督促单λ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

2.单λ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前δ告知劳动者将从事的工作可能具有的Σ险,或者在变更劳动合同时ˆ有告知劳动者新工作可能增加的罹患职业病的可能--------------劳动者可以向单λ主张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单λ不予认可的情况下,请求单λ所在地或者劳动者居住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合同无效

3.δ经体检,即安排劳动者上岗从事可能罹患职业病的工作,或者终止与从事可能罹患职业病的工作的劳动者的合同ˆ有按法律规定对劳动者进行体检的---------请求卫生行政部门督促单λ为劳动者进行体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4.用人单λ不给劳动者建立个人健康监护档案的-----------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λ建立健康监护档案。警告,限期改正。

5.用人单λ不安排疑似职业病劳动者检查的--------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单λ安排检查.,警告并限期改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07: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职业病相关文章
  • 职业病4级退休有什么待遇
    一、职业病4级退休有什么待遇职业病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四)项限定,职业病应当认定为工伤。职业病认定为工伤判定为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劳动职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贴金为21个月本人薪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薪水75%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由所在单位和工伤工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交纳工伤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纪改发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第三十五条工人因工致残被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职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贴金,准则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薪水,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薪水,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薪水,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薪水。(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准则为:一级伤残为本人薪水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薪水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薪
    2023-04-22
    257人看过
  • 职工如何才可以享受职业病待遇?
    法律咨询:我被诊断为职业病,还需要通过哪些认定才能享受职业病医疗待遇?律师回复:如你已被诊断为职业病且用人单位没有对此提出异议鉴定的,那么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自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用人单位不申请的,你可以在一年内自行申请,并提供如下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从业人员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除提交本条前款要求的材料外,还可以提交用人单位、相关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已有的证明材料如你在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劳动能力鉴定,并提供如下材料:工伤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可以由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向鉴定委员会
    2023-04-22
    253人看过
  • 什么人可以享受职业病待遇
    只有被鉴定为职业病才能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要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所规定的职业病,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四个条件缺一不可。一、职业病待遇需要哪些诊断要求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一)职业史、既往史;(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二、诊断为职业病有哪些待遇1、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
    2023-02-18
    92人看过
  • 如何认定是否属于职业病,职业病待遇包括哪些
    一、如何认定是否属于职业病职业病,是因接触职业性有毒有害环境而引起的所有疾病。职业病是由于职业活动而产生的疾病,但并不是所有在工作中得的病都是职业病。职业病必须是列在《职业病目录》中,有明确的职业相关关系,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由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明确诊断的疾病。因此,在工作中得的病不一定是职业病,得了《职业病目录》中的疾病也不一定是职业病。关于职业病的确定。必须以职工工作的环境及诱发职工致病的成因作为依据。应具备4个条件:一是必须有企业确认是因为生产工作中长期接触职业病有害因素造成的意见;二是经市以上职业病防治所(小组)诊断;三是属于国家规定的102种职业病名单中的病种;四是报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批并认定。二、职业病待遇包括哪些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2、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3、用
    2023-03-18
    133人看过
  • 劳动工伤——职业病的待遇
    业病患者的待遇,根据其职业病诊断证明和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按国家现行规定确定。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组)的意见,安排其医治或疗养。在医治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或工作的,应在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因工作需要暂不能调离的生产、工作的技术骨干,调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因按规定接受职业性健康检查所占用的生产、工作时间,应按正常出勤处理,不论其最后是否诊断为职业病,在此期间可享受职业病待遇
    2023-06-10
    59人看过
  • 患有职业病,工伤保险待遇如何申请?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职业病的工伤认定申请有时间限制吗职工依法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参保地区县(自治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书面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参保地区县(自治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最多可以延长30日。注: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参保地区县(自治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书面申请。二、职业病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及受伤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或人事
    2023-06-24
    350人看过
  • 什么人才有国家法律的职业病待遇
    只有被鉴定为职业病才能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要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所规定的职业病,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四个条件缺一不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第四十六条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下列因素:(一)病人的职业史;(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三)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
    2023-02-25
    449人看过
  • 职业病观察期员工享受职业病待遇
    刘先生于2010年1月15日入职海沧某石料公司,从事风钻等工作,2010年3月25日,刘先生感觉身体不适离开公司,医院于2010年3月29日出具尘肺1期的初步诊断。2011年6月14日,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诊断结论认为刘先生属于职业病观察对象,建议其脱离粉尘作业,一年后复查。因公司不愿支付刘先生离职后的工资及医疗费,双方发生纠纷。经劳动仲裁裁决并经一审、二审,法院判决公司应支付刘先生自2010年3月26日起至2011年6月14日的相应工资,并支付其医疗费。然而事情并未结束。2012年6月25日,刘先生再次到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复查,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二次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诊断结论仍为刘先生属于职业病观察对象,建议其一年后复查。2012年7月24日,刘先生再次向海沧区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公司支付自己2011年6月15日至2012年6月14日的工资
    2023-04-25
    218人看过
  • 职业病职工退休后的待遇
    一般情况下,职工由于工作导致残疾的被鉴定为一级到四级伤残后,单位会保留其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达到退休年龄,并且办理退休手续后,首先会停发伤残津贴。接着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工伤员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那么工伤保险基金会自动补足差额。一、工伤一级至四级伤残应如何赔偿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
    2023-03-07
    155人看过
  • 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
    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一、工伤属于病假还是事假工伤休假不属病假,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休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二、不动产物权包括哪些不动产物权是指权利人基于不动产所享有的物权,即依法对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凡建立于其上的物权均为不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包括六种权利,分别是所有权、地上权、地役权、
    2023-03-21
    110人看过
  • 烟台市失业职工有何待遇
    (一)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有劳动就业办公室统一发放。领取标准:按失业职工所在地最底工资标准的75%来计算,目前,芝罘区范围内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月277.50元。医疗费为每月13.80元。领取期限按失业职工失业前的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年限来计算:1.缴费年限满一年不足二年的,发给三个月的保险金;2.缴费年限满二年不足三年的,发给六个月的保险金;3.缴费年限满三年不足四年的,发给九个月的保险金;4.缴费年限满四年不足五年的,发给十二个月的保险金;5.缴费年限满五年不足十年的,发给十八个月的保险金;6.缴费年限满十年以上的,发给二十四个月的保险金;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农民合同制工人,合同期未间断转招为城镇合同制工人后失业,享受的待遇分段计算。单位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2023-05-30
    189人看过
  • 职业病辞退保险待遇查询
    职业病辞退赔偿标准如下: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2、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职业病鉴定赔偿标准是什么?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亡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有的国家对职业病患者给予经济赔偿,因此,也有称这类疾病为需赔偿的疾病。职业病的诊断,一般由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具有一定专门条件的单位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
    2023-07-11
    453人看过
  • 诊断职业病的标准是什么,职业病患者有哪些待遇
    一、职业病认定标准要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所规定的职业病防治法,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四个条件缺一不可。二、职业病的诊断职业病的诊断按卫生部1984年颁发的《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84]卫防字第16号)的规定,地级以上职业病防治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服务机构负责本地区的职业病诊断。凡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的职工,职业病诊断机构须发给《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只有职业病诊断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才予以承认,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三、职业病的待遇职业病患者的待遇,根据其职业病诊断证明和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按国家现行规定确定。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
    2023-04-10
    145人看过
  • 2022企业职工病假待遇规定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第五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三)连续工龄
    2023-08-12
    483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业病
    词条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诊断为法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 更多>

    #职业病
    相关咨询
    • 职业病患者的职业病医疗保险待遇待遇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15
      国家规定了职业病享受的待遇。用人单位应当调离原岗位,妥善安置不适合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患者。用人单位应当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职业病患者的诊断、康复费用、残疾和丧失劳动能力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职业病患者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外,仍有权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获得赔偿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
    • 职业病转职业病后依法享有什么待遇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8
      但是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条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第六十一条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
    • 职业病认定后有什么待遇? 职业病严重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25
      (1)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确诊的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 工人患了职业病退休有什么待遇?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9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
    • 办理职业病待遇手续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0
      t职业病患者所在单位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为职业病患者进行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并办理职工职业病待遇手续。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办理有关职业病待遇手续时,要按规定审查职业病诊断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各级职业病诊断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均有法律效力。t参见:关于认真落实职业病患者待遇的通知(豫卫监[1999]38号)t发布日期:1999年7月6日t执行日期:1999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