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的司法解释以及成立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20:42:34 110 人看过

不安抗辩权对于很多不熟悉法律的人来说是一个相对比较陌生的一个名词,那么就这一名词而言

不安抗辩权的司法解释是什么呢,以及其成立条件是什么,在我们遇到问题之前,我们就需要去学习,接下来就通过以下资料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不安抗辩权司法解释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

二、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不安抗辩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

(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害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

所谓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包括:其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

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如果在订立合同时即已经存在,先给付义务人若明知此情而仍然缔约,法律则无必要对其进行特别保护;若不知此情,则可以通过合同无效等制度解决。

(三)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四)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

(五)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

(六)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

三、不安抗辩权的执行:

为了兼顾后给付义务人的利益,也便于其能及时提供适当担保,先给付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该通知的内容包括中止履行的意思表示和指出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的合理期限。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先给付义务人并负有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的义务。

先给付义务人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可使后给付义务人尽量减少损害,及时地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以消除不安抗辩权,使先给付义务人履行其义务。

规定先给付义务人负上述举证义务,可防止其滥用不安抗辩权,借口后给付义务人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而随意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如果先给付义务人没有确切证据而中止履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0: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安抗辩权相关文章
  •  不安抗辩权在股权转让中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根据双方基于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债务已届清偿期的情况,享有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是负有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后履行一方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且存在不能正常履行义务的现实危险。因此,先履行一方有充分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的履行能力降低,且后履行一方没有提供担保时,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拒绝后履行的债务。一、双方当事人基于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债务已届清偿期;二、合同履行有先后顺序;三、后履行一方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存在不能正常履行义务的现实危险;四、享有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是负有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五、先履行一方有充分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的履行能力降低,且后履行一方没有提供担保。股权转让中先履行抗辩权成立条件是什么?股权转让中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股权转让协议中,一方当事人主张先履行抗辩权,即要求对方先履行自己的义务,而自己则暂时不履行自己的义务。要成立先履行抗辩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先履行抗辩权的发生需要基于合
    2023-10-31
    450人看过
  • 怎样才能满足不安抗辩权五种的成立条件?
    不安抗辩权五种的成立条件是:(一)双方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二)后付款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存在无法对付款的现实危险;(三)有先后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的人是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四)首先履行义务的人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无法履行债务;(五)首先履行一方债务届满清偿期。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抗辩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害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
    2023-07-11
    231人看过
  • 关于不安抗辩权的成立问题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不安抗辩权的定义是指双方合同成立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抗辩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害及先给付义务人的
    2023-07-21
    115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履行有哪些条件?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二、不安抗辩权的履行有哪些条件(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抗辫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害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所谓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包括:其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其他丧失或
    2023-02-28
    437人看过
  •  关于不安抗辩权,请了解这些条件
    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两个债务人之间存在同一双务合同,且双方债务之间存在对价关系;或者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或者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或者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在合同成立后可能丧失或已经丧失履行能力。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两个债务人之间存在同一双务合同,且双方债务之间存在对价关系;或者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或者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或者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在合同成立后可能丧失或已经丧失履行能力。 什 么 情 况 下 可 以 行 使 异 时 履 行 抗 辩 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的一种权利,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情况下,双方都有权要求对方同时履行。但是,在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时,存在一定的限制条件。首先,双方互负的债务需要是平等的,不能有一方特别强调其债务的优先性。其次,两个债务没有先后顺序,应当同时
    2023-09-17
    462人看过
  • 我想了解一下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行使不安抗辩权应注意什么
    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性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提供担保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那么,行使不安抗辩权应满足哪些条件,行使不安抗辩权应注意什么问题呢?本文将详细为您介绍。一、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1、须双方债务因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不安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同属于双务合同的履行抗辩权,只有在当事人互为对待给付、一方不履行是导致对方履行利益无法实现的情形下,才有必要产生另一方的履行抗辩权。2、须合同的履行有先后顺序。不安抗辩权是合同的先履行方在其预期利益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时享有的履行抗辩权,其发生的前提是权利人负有先履行义务,因此,不安抗辩权不发生于同时履行合同的情形,也不发生于先履行方不履行之时。3、须合同成立后,后履行方有不能履行或可能不能履行的情形。即合同成立后,后履行方的当事人
    2023-02-17
    164人看过
  • 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什么?怎么行使不安抗辩权
    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概念: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不安抗辩权的概念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一、不安抗辩权概念及成立要件是什么不安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成立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其成立要件包括:(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
    2023-02-26
    418人看过
  • 后履行抗辩权行使条件以及后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
    一、后履行抗辩权行使条件?当事人行使后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责任应由对方当事人承担。后履行抗辩权的发生,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须是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存在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2.须由一方当事人先为履行。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履行,依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多有先后顺序。如法律未有规定或合同未有约定的情况下,双务合同的履行顺序可依交易习惯确定;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后履行抗辩权属延期的抗辩权而非永久的抗辩权,只能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二、后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后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在于:1.概念不同: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先期违约的抗辩。2.构成要件不同。3.适用条件不同。三
    2023-06-19
    70人看过
  • 抗辩权的履行条件解读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如下:1、必须有同一双务合同的互负债务;2、履行抗辩权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已到清偿期;3、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4、有可能履行对方的待付。法律规定,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具备下列条件:1、必须在同一双务合同中,相互负债,相互关联,形成对价关系;2、对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执行方式1、迟延履行与同时履行抗辩权关于迟延履行与同时履行抗辩权之间的关系,存在两种对立的学说。第一种学说认为,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存在本身即足以排除迟延责任。对此,有人从抗辩权排除债务之届期的角度加以论证,有人以以下理由加以阐释:因有抗辩权之存在,迟延履行系非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第二种学说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须经行使才能排除迟延责任。2、受领迟延与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债权人受领迟延,其原有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因此而消灭。所以,债务人在债权人受领迟延后请求为对待给付的,债
    2023-07-02
    157人看过
  • 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先履行及不安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依法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
    2023-06-07
    439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在哪一条
    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在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二十八条【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一、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有哪些?(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抗辩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
    2023-03-01
    208人看过
  • 需要满足的不安抗辩权履行条件
    不安抗辩权的履行条件是: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3、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4、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单方中止履行合同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
    2023-07-06
    135人看过
  •  有关自首立功的司法解释及其解释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犯罪分子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话,应以自首论。这意味着,即使犯罪分子已经供述了司法机关已掌握的罪行,只要他们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并且这些罪行与已掌握的罪行属于不同种罪行,那么就可以认定为自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自首立功的司法解释,犯罪分子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话,应以自首论。 素 材 : 自 首 立 功 的 司 法 解 释 具 体 如 何 适 用 ?自首立功的司法解释具体如何适用?自首立功是指犯罪嫌疑人或罪犯在被追诉前,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对自首立功有明确规定,但具体如何适用该司法解释还需结合具体案件进行分
    2023-09-04
    299人看过
  • 拆迁赔偿抗辩权的解释
    先履行抗辩权
    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而拆迁补偿的抗辩权就可以是很多方面包括拆迁协议,拆迁过程中对侵权请求权的抗辩,对违约情形请求权的抗辩等。合同中的抗辩权的意思是什么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是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合同履行抗辩权的作用在于:当一方合同当事人违约或可能违约时,对方当事人享有暂时停止履约的权利,以避免或预防因履约给自己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损失。《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六条【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
    2023-07-04
    29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安抗辩是指在双务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履行能力严重恶化时,权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可以中止履行的权利。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有,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才能享有不安抗辩权。后履行义... 更多>

    #不安抗辩权
    相关咨询
    •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法律构成要件及效力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4
      (2)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才能享有不安抗辩权。法律构成要件:(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须对方当事人未为给付或提出给付先履行抗辩权:1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届期未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严重不符合约定条件时;4;2: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指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3:是指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安抗辩权行使的要件,先履行义
    • 不安抗辩权怎么解释?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8
      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单方中止履行合同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
    • 不安抗辩权成立是什么样的要件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26
      不安抗辩权五种的成立条件: (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三)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四)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 (五)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
    • 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不安抗辩权有哪些构成要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3
      对于合同我们并不陌生,可以说,合同已经越来越深入到我们的生活中了,但是,说到对合同的具体的理解我们却还是比较陌生的,例如对于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问题。那么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不安抗辩权有哪些构成要件?
    •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行使不安抗辩权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终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1、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产生,与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一样,只能产生于双务合同,当事人负有对待给付义务。单务合同不能产生不安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