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逾期交房怎么办
开发商应该按照约定的时间来交付房屋,这是开发商的基本义务。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买房人可以依照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逾期交房的情况和理由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开发商逾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三个月)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但是给出逾期交房的理由,这种情况下购房人没必要解除购房合同。虽然不是因为不可抗力或合同约定的免责理由,但属于购房者能够承受的范围,例如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导致停工了一段时间现已恢复等,购房者可以选择等待并且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赔偿。
(二)开发商逾期交付,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也不给出合理理由或者一味推脱逃避的,买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
(三)逾期交付,经催告后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交付的,购房者不能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可以请求开发商按逾期天数承担违约金赔偿。
在这里要注意的是,如果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总之,购房者遭遇逾期交房时对于开发商逾期交房的理由不可能知道的很清楚,或者知道的并不是真实的理由,所以除了可以选择上面的解决方式,还需要注意一些其他事项,例如: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注意合同中关于交房日期的规定,逾期交房的处理等,如果没有约定,要签订协议。尽量在购房合同中体现出这个问题,以便发生问题的时候有据可查。
二、关于逾期交房法律责任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第四百七十四条也明确了商品房买卖中违约金的补偿性质: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是可以向法院请求增加赔付额。
三、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开发商逾期交付使用房屋,又没有约定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金,开发商应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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