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是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各大城市纷纷开展各项相关活动,公布各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其中通信行业中存在的被消费等问题成为投诉热点。
北京5年清退56家问题企业及7个地区食品
杜燕北京报道:北京工商部门15日公布的《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报告》中披露,迄今5年里,北京下架不合格食品3084批次,56家问题企业和7个地区的食品清退出首都市场。
报告还指出,5年间,北京工商部门监测广告2396多万条次,发现违法广告8.6万条次,累计查处广告案件5981件,罚没款1.1亿元;办理商标假冒侵权案件9607件,罚没款1.08亿元;制定消费类合同示范文本26种,提供合同示范文本网上下载181万次。
从总体上看,这5年来,投诉总量呈下降趋势,但服务领域投诉比重持续攀升;从引发投诉的原因来看,质量问题投诉呈递减趋势,合同纠纷增长较快。
羊城3·15积极维权
黄雪琴广州报道:为营造羊城良好的市场和消费环境,广州15日举行大型宣传咨询活动。羊城全城出动,从化、增城两市,荔湾、海珠等9区,工商、质监等部门、各大商场、超市亦参与摆摊,积极为消费者维权。
广州中山三路英雄广场当日聚集了广州市消委会、物价、房管等部门和不少前来咨询、了解维权信息的市民。除工商、消委会外,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质监、物价、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监督、环保、烟酒专卖、旅游、房管等有关职能部门外,部分企业、行业协会也来到现场摆摊,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接受消费者咨询、申(投)诉。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州全城出动,连白云机场、黄埔汽车城都在各自总部召开维权知识宣传专场。
粤消委会去年接港澳购物投诉30宗
杨薇广州报道:记者15日从广东省消委会了解到,去年广东消费投诉总量翻番,全省各级消委会共收投诉8万余件,涉及港澳购物投诉30多宗,比往年有所增加。广东省消委会会长冯湘勇表示,广东消费者在港澳购物可以回广东投诉,使得广东异地消费维权更有保障。
同时,广东省消委会会长冯湘勇表示,2010年广东各级消委会受理投诉达81150件,其中71472件已解决,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000多万元人民币。与2009年的36000多件相比,去年投诉总量增长了一倍多,反映出消费者维权意识提高。其中,投诉最多的是关于商品和服务质量方面,有20395起,占1/4,其次是营销合同方面和价格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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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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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消费者维权十大招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11、增强安全意识,防止泄露个人信息 建议:保管好身份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例如办理业务需要身份证复印件时,应当注明用途。 2、不轻信个人推销,以免维权无门 建议:购买物品不要轻信个人,要看公司地址、营业执照等信息。 3、网购、邮购不可取,后续服务难保证 建议:通过商场、店面购买,警惕网购邮购陷阱。 4、“政府补贴”要核实,核实途径要正确 建议:要查询114或者政府官网,找到正确的电话核实,而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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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月3日消费者权益日的意义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9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由来: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选择这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国际范围内保护消费者的活动。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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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的日期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17“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ConsmerRightsDay)是每年的3月15日,即3.15消费者权益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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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日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08“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ConsmerRightsDay)是每年的3月15日,即3.15消费者权益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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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法中的3倍赔偿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