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拍卖中竞买人的特殊性
在强制拍卖中,竞买人不仅要承担私法意义上拍卖关系中的义务,如拍卖成交后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第一次拍卖的佣金以及补足再次拍卖产生的差额(《拍卖法》第三十九条、《拍卖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而且在拍卖不动产、其他财产权或者价值较高的动产前要向委托拍卖的人民法院交纳经人民法院确定数额的保证金,对于保证金数额不足以支付上述违约款项的,人民法院在其不补交的情况下还可以直接对竞买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拍卖规定》第十三条)。此外,私法领域内的拍卖不允许委托人或者其代理人参与竞买(拍卖法第三十条),而在强制拍卖中则允许财产的所有者――被执行人参与竞买(《拍卖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由此也可以看出,强制拍卖并非出自财产所有者的自愿,为了使得被执行人有可能竞买到其原本不愿拍卖的财产而特别为其设定了这一特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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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拍卖中拍卖人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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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规定》对强制拍卖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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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拍卖及其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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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制性拍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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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拍卖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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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拍卖有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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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拍卖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是指对被执行财产的拍卖是由法院根据国家赋予的执行权而强制进行的,体现国家意志对当事人意志的干预和强制。 在执行程序中,法院强制拍卖的不是法院的自有财产,而是被执行人的财产,因此,法院强制拍卖具有“标的的非自有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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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拍卖与一般拍卖的区别?什么是特殊拍卖?强制拍卖的特点是什么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8强制拍卖是法院将查封、扣押的涉案财产,在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经依法评估,由竞买人当场公开竞价而卖与出价最高的人,以所得款项清偿申请执行人债务的司法程序和活动。 这一过程中体现出的强制性特征构成了强制拍卖与一般拍卖(任意拍卖)的区别。 第一、委托人不同。普通拍卖的委托人是委托拍卖人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强制拍卖的委托人是法院,法院依法行使财产的处分权甚至占有权。 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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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拍卖标的文件的强制拍卖标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11强制拍卖的标的,是指依法被国家执法机关用来委托拍卖企业进行强制拍卖的物品或财产权利。法院强制拍卖的费用怎么收取:这个费用是受法院委托的拍卖公司收取的。法院会直接明确给被拍卖人一个收费依据的。强制拍卖标的的属性,表现为被执行人所有的、已被国家执法机关查封、扣押的物品或财产权利,执法机关将上财产委托拍卖企业进行拍卖变现。其属性表现在以下三点: (一)强制拍卖的标的为被执行人所有的物品或财产权利;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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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拍卖当事人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0强制拍卖行为必须具备法定条件才能成立,否则拍卖无效。对于强制拍卖的条件,各国规定不一,但总的来说是根据拍卖物是动产或非动产来区分不同条件的。而一般的强制拍卖条件如下: 1.强制拍卖由国家法定的执行机关实施。在我国,有权实施强制执行的机关是法院。在法制国家里,公民的财产权非经正当的法律程序不受剥夺和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律特别授权都不享有强制执行权,不能对他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对公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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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拍卖与强制拍卖的区别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2强制拍卖和任意拍卖是拍卖在法律角度上的一个重要分类,所谓强制拍卖,是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将其查封、扣押的标的物进行的拍卖;任意拍卖是指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根据本身意愿将其所有的特定标的物进行的拍卖。拍卖法中的拍卖指的是一种经营方式,根据该法第3条规定,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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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拍卖的法律效力及特征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14所谓强制性实施,是指国家执法机关依法实施的强制性措施。这是强制拍卖的基本特征。被查封、扣押财产的产权人,在强制拍卖中,已丧失对其全部财产的处分权。因此,强制拍卖是一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拍卖活动。委托专有性所谓委托专有性,是指国家执法机关依法委托的拍卖行为。强制拍卖当然是一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拍卖活动,所以委托方只能是国家执法机关,任何其他机关、团体、单位和个人不得委托强制拍卖。与此同时,国家执法机关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