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考核内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15:31:43 431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法官进行考核时,考核的内容包括审判工作实绩,思想品德,审判业务和法学理论水平,工作态度和审判作风。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二十二条对法官的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实行领导和群众相结合,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

第二十三条对法官的考核内容包括:审判工作实绩,思想品德,审判业务和法学理论水平,工作态度和审判作风。重点考核审判工作实绩。

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立案标准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含义是指与起诉案件的诉讼标的有直接有利害关系,或者说,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利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

2、有明确的被告。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原告发生了民事权益的争议。但是需明确的一点是,法律只要求“有”明确的被告,而不论所列的被告是否适格,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告错了人,在立案阶段,法院不进行审理和查明,因此,并不妨碍诉讼的成立。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什么、支付什么、反对什么、确认什么等应清楚、明白,不能模棱两可。事实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须向人民法院陈述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以及支持该诉讼请求的理由。法律要求原告持有事实理由,就是要求原告说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发展、变更、消灭的情况及所持的观点、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据。至于原告的理由是否成立、证据是否充分、确凿,法院在立案审查阶段不问。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原告起诉的案件应该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应当属于由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权对这一案件进行审判。另外,接收诉状的法院必须对该案有管辖权才能正式受理该案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3: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人身权相关文章
  • 加拿大留学签证官主要考察哪些内容
    一、加拿大签证官主要考察内容1、留学加拿大的目的加拿大使馆签证处的签证官想通过我们的签证材料了解我们的留学目的,即通过留学加拿大我们自身会有哪些提升或者我们对于自己的留学生涯有哪些学业规划。2、保证金是否足够由于是自费留学申请,因此申请人必须提供足够的资金支付其在加拿大留学费用及生活费。3、个人职业规划签证官不希望我们通过留学的方式移民加拿大,因此他们会很关注我们的个人职业规划,看我们是否会在毕业后会回国。二、加拿大签证担保人一定要是父母吗?不一定,在父母的担保能力有限的情况下,申请人的其他亲属甚至是公司也可以提供担保,但是加拿大留学签证材料更为复杂。三、签证使馆有关系可信吗?签证官有完全独立判断的权力,任何人员不能介入干涉其工作的合法及独立性,这是法律的规定。签证官每年也要受到移民局的审核,每一个他所签发的留学签证都会受到追踪,如果出现了舞弊的情况,签证官将面对被取消签证资格的可能。因此
    2023-05-30
    53人看过
  • 假释的考察内容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85条的规定,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的考察,主要是考察其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是否具有刑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即是否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以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如果没有《刑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如果有《刑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则撤销假释,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或者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假释考验期间,一般是由公安机关进行监督的,一旦发现被假释人有违规犯罪等行为,那么就会撤销假释。而要是假释考验期满的话,则会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应当公开予以宣告。一、假释考验期满后该如何处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根据其不同表现作出不同的处理:1、如果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的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
    2023-02-27
    301人看过
  • 缓刑考察的内容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6条的规定,缓刑考察的内容,就是考察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是否具有刑法典第77条规定的情形,即是否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以及是否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若没有发生刑法典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一、缓刑应遵守的规定包括哪些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5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二、缓刑期内犯罪能适用缓刑吗司法实践中,有的法院在对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的被告人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判决时,有时考虑到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好以及退赃、赔偿、缴纳罚金等情节,仍然适用了缓刑,笔者认为这种做法违
    2023-03-18
    295人看过
  • 合议庭考评内容有哪些
    一、合议庭考评内容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第九条的法律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建立合议制落实情况的考评机制,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绩效考评体系。考评可采取抽查卷宗、案件评查、检查庭审情况、回访当事人等方式。考评包括以下内容:(一)合议庭全体成员参加庭审的情况;(二)院长、庭长参加合议庭庭审的情况;(三)审判委员会委员参加合议庭庭审的情况;(四)承办法官制作阅卷笔录、审理报告以及裁判文书的情况;(五)合议庭其他成员提交阅卷意见、发表评议意见的情况;(六)其他应当考核的事项。二、合议庭由几个人组成除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独任审判以外,其他案件以及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合议庭进行。1、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2、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
    2023-04-20
    75人看过
  • 假释的考察内容有哪些
    一、假释的考察内容有哪些根据《刑法》第85条的规定,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的考察,主要是考察其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是否具有刑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即是否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以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如果没有《刑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如果有《刑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则撤销假释,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或者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假释考验期间,一般是由公安机关进行监督的,一旦发现被假释人有违规犯罪等行为,那么就会撤销假释。而要是假释考验期满的话,则会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应当公开予以宣告。二、一般假释成功的几率有多大需要根据案件情节来看。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
    2023-04-25
    85人看过
  • 合议庭考评内容有哪些
    一、合议庭考评内容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第九条的法律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建立合议制落实情况的考评机制,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绩效考评体系。考评可采取抽查卷宗、案件评查、检查庭审情况、回访当事人等方式。考评包括以下内容:(一)合议庭全体成员参加庭审的情况;(二)院长、庭长参加合议庭庭审的情况;(三)审判委员会委员参加合议庭庭审的情况;(四)承办法官制作阅卷笔录、审理报告以及裁判文书的情况;(五)合议庭其他成员提交阅卷意见、发表评议意见的情况;(六)其他应当考核的事项。二、合议庭由几个人组成除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独任审判以外,其他案件以及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合议庭进行。1、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2、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
    2023-06-01
    346人看过
换一批
#人身损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权
    词条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等。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人身权是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和反映。 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 更多>

    #人身权
    相关咨询
    • 试用期考核都有哪些内容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7
      新员工在试用期间可以了解公司,明确岗位职责,公司同样根据新员工的岗位胜任情况决定是否转正。 一、试用期考核规定有下面几种: 工作技能方面:(权重值:70%) 岗位熟识度:了解各项工作内容,懂得如何合理计划工作开展;(10%) 适岗程度:表现出来的知识、经验、能力和技能与岗位的复合程度;(30%) 工作效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作务,遇到问题能迅速反应;(10%) 工作质量:完成的工作是否符合要求,达
    • 人民陪审员考核内容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9
      人民陪审员的考核,是指对人民陪审员履职情况的考察与评价。考核内容包括陪审工作实绩、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审判纪律和审判作风等。对人民陪审员的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模式,并将人民陪审员参加培训的情况增加为考核内容。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在总结现有经验的基础上,由基层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完善考核办法。
    • 员工考核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7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保证公司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 工人考核条例第4条有哪些内容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22
      工人考核工作应从实际出发,统筹安排,严格标准,保证质量。
    • 新考试法考试内容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1
      考试一共2门:理论考试,专业能力考试n理论考试:职业道德25题(10%)+基础知识20题(18%)+三级教材80题(72%)技能考试:三级教材(100%)由此可以得知,看三级教材是最关键的(最厚的那本书--蓝色的书),我们当年考试时基础知识没有来得及看,主要是因为占分值才18%,职业道德一般不难,也没有看,2本主要教材为: 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基础知识)(第三版) 2、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