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由哪个单位鉴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5 18:50:42 87 人看过

房屋质量问题,也称房屋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由此定义可知,并不是所有可见的房屋瑕疵都是质量缺陷,比如细微裂缝,非常微小的倾斜,如果这些瑕疵在工程建设标准容许的范围内,则不构成质量问题,购房者只能容忍。

在住进新房之前,消费者一定要找专业的房屋鉴定机构,即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然政府是不承认的。购房者你应该持房屋用地手续(土地使用权证)、建设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施工证、施工图纸)、消防手续等找房屋质检部门申请验收。

但是房屋鉴定成本较高,根据有关部门核准的鉴定价格收费标准,涉及房屋各个方面的检测收费基本上都在千元乃至万元以上。不仅门窗收费标准是这样,常见的墙体结构裂缝、渗水等收费标准也是如此。

一、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怎么办

1、针对不同的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应该采取正确的维权方式。可以将房屋的质量问题分为三种:1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从技术角度看,所谓“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其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

2、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这是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如不能正常供水供电等。

3、其他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

对上述三种不同的质量问题,法律规定了不同的处理方式,分别赋予购房人和开发商不同的权利和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1日 06: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品房买卖相关文章
  • 房屋质量检测由哪个机构进行?
    房屋质量鉴定找具有房屋质量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房主正常居住使用的,房屋可以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和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如果只是细小瑕疵,可以联系开发商进行维修。市民如对房屋质量鉴定存在疑虑并申请鉴定时,可以通过小区业主委员会,以单幢建筑所有产权人的名义向鉴定中心提出房屋安全鉴定申请;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市民也可联合该房屋所在建筑物的所有权利人提出房屋鉴定申请。未经房屋鉴定的房屋,居民平时要定期观察房屋内墙壁、地板、天花板等位置是否存在沉降、倾斜和裂缝等现象。重点要注意观察裂缝出现的部分这些都是房屋质量鉴定的项目。其中,由材料干湿变化引起的地面、墙面网状裂缝,或由热胀冷缩变形原因造成的裂缝不属于危险裂缝。居民碰到类似情况须引起重视,并尽快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危房怎么鉴定检测首先是合法产权,对于没有房产证的,应当先办理《不动产权证》。对于因各种原因一时不能办理,又不属于违
    2023-07-18
    110人看过
  • 房屋漏水找哪个部门进行质量鉴定
    房屋漏水一般到法院起诉并由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房评估完是谁的责任之后由法院进行判决。商品房交付的时候应该是获得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所出具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和规划和环保部门所出具的认可文件的。若是发展商不出示文件或者出示的文件齐全,则业主是可以拒绝收楼的,同时可以要求其依据合同的规定进行逾期交楼的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2023-04-04
    79人看过
  • 武汉房屋质量鉴定机构是哪个部门?
    一、武汉房屋质量鉴定机构是哪个部门武汉房屋质量鉴定机构是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监督机构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应遵守以下一般规定:(一)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二)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三)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四)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五)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六)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七)定期对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八)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具备哪些条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监督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符合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监督人员。人员数量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监督人员应当占监督机构总人数的75%以上;(二)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满足工程质量
    2024-01-24
    264人看过
  • 房屋质量整改期物业费由建设单位缴纳
    来电显示:我在2011年8月购买了一套120平方米的商品房,合同原定于2013年4月30日之前收房,收房时发现房子质量有很多问题:卫生间有渗水现象,墙壁多处空鼓。我随后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开发商很快进行了整改。过了两个多月,我再次来查看,发现漏水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在开发商的承诺之下,先后又经过了三次维修直到今年10月才整改好。当我再去物业公司拿房子钥匙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物业费需从2013年5月份开始收取,不缴纳物业费就拿不到钥匙。之前我钥匙都没拿,也没正式收房,物业费怎么从2013年5月份算起?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本来就给我造成了不小的损失,整改期间的物业费还要自己承担,哪有这样的道理?林先生市司法局12348法律援助热线律师回复:依据《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物业服务费由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出租,或者因建设单位原
    2023-06-10
    105人看过
  • 房屋质量鉴定部门是哪里?
    一,房屋质量鉴定部门是哪里?房屋质量鉴定部门一定要找专业的房屋鉴定机构,建议咨询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房屋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就会通过一定的检测手段,现场随机测得各构件的实际强度,并通过科学的统计方法推定出强度值,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使用荷载)和实际尺寸用计算机建模计算,根据房屋本身的抗力和外界作用效力的比评价各鉴定单元的等级,然后综合给出房屋的安全评级。二、什么情况下可申请房屋安全鉴定(1)在房屋建筑上设置高耸物、搁置物或者悬挂物的,属于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荷载或者在楼顶设置广告牌等高耸物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设置。(2)严重损坏的房屋一般不得装饰装修。确需装饰装修的,应当先进行房屋鉴定,并采取修缮加固措施,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3)非住宅房屋装修涉及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
    2023-04-17
    220人看过
  • 房屋质量检测要由哪个部门去做?
    房屋质量鉴定找具有房屋质量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房主正常居住使用的,房屋可以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和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如果只是细小瑕疵,可以联系开发商进行维修。一、房屋质量问题要怎么办(一)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由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使用的安全性,而且修复不可能或成本过高,买受人一般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二)对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法律容许购房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当然如果买受人认为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承担由于修复造成的交付迟延责任或赔偿其他损失,更为合算时,也可选择要求修复。(三)对于其他质量问题,由于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只能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不能要求退房。当然对于不需要修复的质量缺陷,购房
    2023-02-18
    226人看过
  • 房子质量不行投诉上哪个单位
    房子质量问题找房子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就是主管某个方面的政府部门,通常是指,一个单位的上级(政府)管理机构。比如教育的行政主管部门就是教育局,土地的行政主管部门就是国土资源局。《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第三十一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24-04-20
    160人看过
  • 房屋鉴定由哪个部门监管?
    1、房屋质量鉴定要找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设局监理公司或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房屋质量问题,也称房屋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由此定义可知,并不是所有可见的房屋瑕疵都是质量缺陷,比如细微裂缝,非常微小的倾斜,如果这些瑕疵在工程建设标准容许的范围内,则不构成质量问题,购房者只能容忍。农村房屋受损应该找哪个部门鉴定农村房屋受损应该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地方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地方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当事人可以凭借鉴定结果要求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危险房屋鉴定标准》1总则1.0.1为有效利用既有房屋,正确判断房屋结构的危险程度,及时治理危险房屋,确保使用安全,制定本标准。3、购房者,应该持房屋用地手续(土地使用权证)、建设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
    2023-07-05
    339人看过
  • 工伤的鉴定结果由哪个单位开具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应当送达鉴定结论。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负责鉴定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把鉴定结论送达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一般会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去取,不去取的会快递送达或者指派工作人员送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初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结论不服提出的再次鉴定。第十五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工伤鉴定赔偿需多久时间不固定。工伤鉴定完以后以拿到赔偿金的程序是:1、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
    2023-04-01
    487人看过
  • 购房实际面积是由哪个单位测量
    在我们签署购房协议的过程中,合同中通常会详细列出房屋的公共总面积及各部分建筑面积等各项参数。这些数据的获取和确认均源自于由专业房产测绘师进行的精准测量,他们所确定的具体测量范围涵盖了整栋住宅楼及其相关联的土地资源。《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2024-05-07
    393人看过
  • 工程质量检测是哪个单位?
    一、管理部门: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二、检测机构:检测机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分为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和专项检测机构。专项检测机构根据检测项目又分为: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三、检测机构资质要求:检测机构资质的要求包括以下3点:1、专项检测机构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一)专项检测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见证取样检测机构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二)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三)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2023-03-20
    119人看过
  • 房屋质量检验部门是什么单位
    对房屋进行质量检测,应该归属于当地的住房建设局或者房管局等部门。对房屋质量进行鉴定的流程:单方或与房地产开发商共同向鉴定机构或房屋质量监督站提出鉴定申请,配合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由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2024-04-15
    394人看过
  • 房屋质量纠纷能否告施工单位?
    房屋质量纠纷能告施工单位。民事诉讼,是在人民法院主持下,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可以依法将他们之间的民事纠纷交由人民法院审理和判决。所谓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可处分性的)。一、民事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1、和解:纠纷当事人就民事纠纷自行协商并达成协议,从而消灭争议。2、调解:由第三方(调解组织)就纠纷对双方当时人进行调停、说和,从而解决纠纷。调解达成的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但是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类似于合同,对双方都有法律上的约束力。3、仲裁:财产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委员会予以裁决。仲裁机构的性质为民间的组织,但是其所作裁决书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且具有强制执行力。4、民事诉讼:通过人民法院在平等主体之间行使国家审判权,解决平等主体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纠纷。
    2023-06-22
    74人看过
  •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单位工程质量由谁组织验收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是先由施工单位组织人员检测,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预验收申请报告,监理单位验收发现问题通知施工单位整改,验收合格的再由建设单位验收,上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单位工程质量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一、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如下: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预验收申请报告; 2.监理单位总监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单位工程预验收,并将发现的问题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预验收合格后,报告建设单位,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3.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工后,应将工程相关资料交总包单位;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二、
    2022-06-11
    127人看过
换一批
#商品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品房买卖是指一手房买卖,即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出售给购房者其法律关系主要由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房屋预售合同或者现房销售合同所确定。在商品房买卖法律关系中,购房者要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支付房款,而开发商则要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 更多>

    #商品房买卖
    相关咨询
    • 房屋质量由哪个部门认定房屋质量不合格怎么办,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4
      房屋质量由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然政府是不承认的。购房者你应该持房屋用地手续(土地使用权证)、建设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施工证、施工图纸)、消防手续等找房屋质检部门申请验收。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办法如下: 1、针对不同的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应该采取正确的维权方式。可以将房屋的质量问题分为三种: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从技术角度看,所谓“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
    • 质量鉴定报告由哪一单位进行审查?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2
      质量鉴定组织单位应当对质量鉴定报告进行审查,并对质量鉴定报告负责。质量鉴定组织单位应当及时将质量鉴定报告交付申请人,并向接受申请的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 房屋质量问题鉴定应该找什么单位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01
      一般地区的叫“房屋质量勘察鉴定院”,有的知名大学的实验室也具有此项资质;同时还要看他的资质范围内是否有“房屋质量鉴定”,有的会具有司法鉴定资质,可以作为诉讼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
    • 房屋质量检测单位属于哪个部门?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20
      对房屋进行质量检测,应该归属于当地的住房建设局或者房管局等部门。 对房屋质量进行鉴定的流程:单方或与房地产开发商共同向鉴定机构或房屋质量监督站提出鉴定申请,配合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由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
    • 房屋质量验收单位是干哪些的单位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9
      房屋质量验收单位的工作首先是证件验收:开发商将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交付住宅的还须提供《住房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房屋实测面积报告;如未出示上述相关资料,购房者可拒绝接房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其次是现场验收: 1、所交付的房屋是否是您所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 2、房屋质量是否合格、门窗等是否与合同的约定相符; 3、水电气等附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