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可以变更承租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5:12:32 388 人看过

下列情况不得变更承租人:

1、原承租人死亡的;

2、原承租人户籍迁出的;

3、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或属于家庭成员的;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的;

5、不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

6、存在国家和本市规定不得变更的其他情形的。

一、承租房变更承租人是不是只能变更一个人

公房的承租人一般只有一个人,其他人是共同居住人,也有人称之为同住人,其实两者是有区别的。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

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而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现实中可能由于各种各样的情况需要变更承租人。

所以说要变更承租人的话,一般也是一个人的,到时候如果自己去世了,这个公租房还可以由子女继承。

二、租赁方变更合同可以吗

租赁合同如果签订,是有法律效应的。如果租赁期还没满,要变更,那就是违约,必需付给对方违约金。如果租赁期已满,就可以变更重新签约。当事人想要更改房屋租赁合同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房屋租赁期间,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

二是房屋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死亡的,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有多人的,应当协商确定一名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出租人依法变更承租人;

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继续履行承租合同的人中确定一名承租人,原承租人的生前同住人仍享有居住权。

三、承租房变更承租人只能一人吗

公房的承租人一般只有一个人,其他人是共同居住人,也有人称之为同住人,其实两者是有区别的。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而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现实中可能由于各种各样的情况需要变更承租人。所以说要变更承租人的话,一般也是一个人的,到时候如果自己去世了,这个公租房还可以由子女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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