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条例解释:第十八条【交强险合同变更义务】
第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应当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变更手续。
【详解】本条规定了保险合同变更义务。
机动车辆所有权转移属强制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根据我国《保险法》第34条规定: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但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因此,一般财产保险合同的主体变更,投保人应当通知保险公司,在取得其同意后方可变更;如保险公司不同意的,则可以将保险合同终止。但是,区别于一般财产保险合同的是,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连续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投保车辆的所有人变更无须保险公司同意,而只要求在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前往保险公司办理手续,保险公司不能拒绝变更要求。
关于办理变更手续的主体,《条例》没有明确是出让方还是受让方。从立法本义讲,《条例》本身强调的是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稳定和连续,从而为受害人提供有效保障。由于机动车采取的是登记过户的办法,与车辆的实际交付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因此有可能出现受让人实际控制车辆后,但因未过户而没有法律上确认的所有权。按照《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应当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受让人在过户前很难要求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合同的变更。因此,《条例》在立法中采用了原则规定,只要求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变更。从实践看,在过户前,机动车出让人应当主动向保险公司提出办理变更;如延至过户后,则受让人应当及时向保险公司要求办理保险合同的变更。
因车辆所有人变更而引起的合同变更,《条例》未规定保险公司有清退及重新计收保费的要求。因此,在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于该车辆的强制保险合同仍有效,受害人的相应损失保险公司仍应依合同规定予以赔付。
-
第二十八条变更说明
409人看过
-
交强险条例解释:第十三条【交强险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应恪守的义务】
249人看过
-
七十八条第一百八十四条
251人看过
-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变更
326人看过
-
交强险合同变更注意事项
105人看过
-
交强险合同变更由谁办理
166人看过
交强险的保险内容是发生意外事故时的车辆或者人员的损失。凡是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更多>
-
什么是交强险合同变更与终止?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29按照机动车保险条例规定,需满足以下条件交强险才能变更与终止: 第二十二条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 第二十三条在下列三种情况下,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交强险合同: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交强险合同解除后,投保人应当及时将保险单、保险标志交还保
-
交强险保险合同变更手续都有哪些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281、原车主和新车主需要同时前往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2、携带车辆过户证明、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保单、二手车交易发票、原车主身份证原件、新车主身份证原件等材料,前往交强险承保公司营业网点申请变更保险合同的主体。 3、保险公司收到变更申请后,会为客户免费进行批改手续,并提供一张批单,两方车主需要同时在上面签字。 4、保单主体变更完毕,从原车主更换为新车主,交强险的保单中可以查看得到。
-
交强险合同未变更,保险公司有责任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1-09-28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应当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变更手续。”也就是说,车辆所有权转移应办理交强险合同的变更手续,是车辆所有人的法定义务。但该条文并未规定未履行上述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2、根据《交强险条例》第十条规定,“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
-
合同权利与义务怎样变更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3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方式是:首先,由当事人就变更的内容协商一致。然后,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最后,双方均签字或盖章时,合同变更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
合同的合同义务和权利如何变更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5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方式是:首先,由当事人就变更的内容协商一致。然后,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最后,双方均签字或盖章时,合同变更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