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核查科目及要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01:00:13 241 人看过

1、企业所得税-限售股转让收入

风险描述:因股权分置改革造成原由个人出资而由企业代持有的限售股,企业转让上述限售股取得的收入,未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算纳税。

重点核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或“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科目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资料,看其限售股股票转让所得是否确认投资收益、投资收益计算是否准确、是否作为应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检查科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或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等

检查科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9号)

2、企业所得税-政策性搬迁

风险描述:未在搬迁完成年度进行搬迁清算,将搬迁所得计入当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企业由于搬迁处置存货而取得的收入,未按正常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进行所得税处理,而计入企业搬迁收入;企业搬迁期间新购置的资产,未按税法规定计算确定资产的计税成本及折旧或摊销年限,而是将发生的购置资产支出从搬迁收入中扣除。

重点核查:“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看是否存在搬迁处置未按正常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进行所得税处理的情况。

检查科目: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清理、营业外收入-搬迁收入、营业外支出-搬迁支出、累计折旧、专项应付款、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1号)

3、企业所得税-境外投资收益

风险描述:居民企业设立在税率水平较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并非由于合理的经营需要而对利润不作分配或减少分配的,上述利润中应归属于该居民企业的部分,未计入企业的当期收入。

重点核查:“投资收益”、“长期股权投资”、“利润分配”等科目;索取居民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的合同文件等书面文件,确认是否属于控制被投资企业,看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在股份、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对被投资企业构成实质控制等情况,被投资企业并非由于合理的经营需要而对利润不作分配或减少分配的,上述利润中应归属于该居民企业的部分,是否违反税收规定未计入企业的当期收入。

检查科目:投资收益、长期股权投资、利润分配等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八条

4、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风险描述:A、取得无专项用途的各种政府补贴、出口贴息、专项补贴、流转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返)、其他税款返还、行政罚款返还以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等应税收入做为不征税收入申报;非国家投资、贷款的财政性资金通过资本公积核算未作收入申报纳税或未按取得时间申报。B、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不征税收入(如技改专项补贴等)对应的支出,未进行纳税调整。C、符合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未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核查不征税收入相关文件等、确定是否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核查往来款项和“资本公积”、“营业外收入”、“递延收益”、“管理费用”等科目,了解政府补助款项取得时间、使用和结余情况。

重点核查:取得的补贴收入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以及对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用于支出形成的资产所计算的折旧、摊销数额和账务处理情况是否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检查科目:专项应付款、资本公积、其他应付款、管理费用、递延收益、营业外收入等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

5、企业所得税-非货币性资产转让

风险描述:在生产经营中,特别是在改制和投资等业务过程中,转让特许经营权、专利权、专利技术、固定资产、有价证券、股权以及其他非货币性资产所有权,未能正确计算应税收入。如:有偿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扣除其对应的成本后的股权转让所得列资本公积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未比照公允价值销售确认转让收入;中途收回投入的非货币性资产并转让所形成的收入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列资本公积不计入应纳税所得。

重点核查:“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库存商品”、“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等科目,索取与转让相关的合同文件等书面文件,看其是否正确核算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及应税所得,特别注意非货币性投资和非货币性交换等业务所涉及的资产转让是否按照公允价值销售来确认应纳税所得额。

检查科目:库存商品、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清理、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资本公积等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

6、企业所得税-债务重组

风险描述:A、以非现金资产抵债的债务重组收入的金额较大的,未按税法规定分期确认收入(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发生的债务重组所得,占应纳税所得50%及以上的,才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B、企业股权收购、资产收购重组,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未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C、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未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D、企业股权收购、资产收购重组,被收购方未按税法规定以公允价值确认股权、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重点核查:“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营业外收入”等科目,核查相关重组资产的计税基础和账面价值,核实企业的重组协议,注意是否有特殊性重组的备案批复,根据企业相关重组协议裁决等文书来确认重组收入,同时核查非现金资产抵债金额较大的项目是否分期确认收入。

检查科目: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等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

7、企业所得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风险描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事项,未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重点核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结合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实以前年度的损益事项是否进行了纳税调整。

检查科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5日 01: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企业所得税相关文章
  • 科技项目形式审查的要点有哪些
    一、申报程序审查有两方面(一)《建设部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的相应栏目内,应有申报单位的申报意见和加盖的公章;(二)《申报书》相应栏目内,应有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建设部直属单位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直属单位签署的推荐意见和加盖的公章。二、申报推广项目资格审查(一)申报推广项目技术领域审查申报推广项目应符合建设部推广应用重点实施技术领域、《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要求及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需要;(二)申报推广项目应经过技术鉴定,一般应为尚未纳入国家发布标准的科技成果;已有国家发布标准,但仍需要加强推广应用的高新技术成果,也可以申报。(三)申报推广项目不存在成果或其权属争议。三、申报推广项目鉴定情况审查申报推广项目必须按照规定通过技术鉴定,鉴定时间一般应在一年以上。技术鉴定应根据管理规定选择以下一种方式(以下统称为“鉴定”)
    2023-12-14
    97人看过
  • 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有哪些,企业所得税怎么申报
    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有国债利息的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等。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方式是纳税人需要填写年度申报表、系统会审核个账表格、报表的表内表间关系,生成申报表。一、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有哪些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有: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二、企业所得税怎么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如下:1.纳税人填报年度申报表及其系列附表;2.系统审核各张表格的表内关系;3.系统审核各张报表的表间关系;4.系统通过审核生成申报表,提交即完成年度申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
    2022-07-16
    328人看过
  • 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核查制度
    一、核查重点1、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在股东发生变化时,主管税务机关是否及时掌握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等相关信息。2、发生股权转让的纳税人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未按规定填写涉及股权转让相关的附表,主管税务机关汇算清缴时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核。3、纳税人重组采取特殊性税务处理,未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主管税务机关是否按一般税务处理进行调整。4、主管税务机关是否对未满足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纳税人,及时按一般税务处理进行调整。5、满足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企业重组业务,其非股权支付确认的收益是否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是否按规定确认计税基础;是否按规定亏损弥补和享受税收优惠。6、是否建立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管理台账,对股权转让实施链条式动态管理。7、对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是否按规定征收预提所得税并按规定进行管理。8、选择特殊重组后按规定采取申请确认方式的,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是异地的,各自主管税务机关之间
    2023-06-01
    374人看过
  • 企业所得税税目与个人所得税税目有什么区别,企业所得税税额可以税前扣除吗
    企业所得税税目与个人所得税税目的区别在于税收对象的不同、税率不同、征缴方式的不同。企业所得税税额可以税前扣除,并且也要可以选择扣除的项目或可扣除的金额。一、企业所得税税目与个人所得税税目有什么区别企业所得税税目与个人所得税税目有以下区别1.税收对象不同: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是居民和非居民的个人。2.税率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5%;个人所得税:超额累进税率在5%~45%之间。3.征缴方式不同:企业所得税:查帐征收、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个人申报及其他形式征收。二、企业所得税税额可以税前扣除吗企业所得税税前抵扣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所发生的企业所得税可以进行税前扣除,税前扣除的项目和可扣除的金额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选择和列示。其中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实质上是国家为降低
    2022-07-30
    188人看过
  • 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扣除的支出有哪些以及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
    一、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扣除的支出有哪些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扣除的支出有:1.资本性支出。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3.资产减值准备。4.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6.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7.超过国家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纳税人用于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的捐赠,不允许扣除。8.各种赞助支出。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2种,一种是查账征收、另一种是核定征收。1.查账征收:是按照“实际利润额”依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而实际利润额=利润总额-以前年度待弥补的亏损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2.核定征收:是按照销售(营业)收入*核定所得率*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三、企业所得税一般核算程序企业所得税一般核算程序如下:1.确定当期所得税
    2024-04-01
    438人看过
  • 金融企业所得税汇算审查应特别关注哪些要点
    一、贷款收入的审查金融企业营业收入中贷款收入占到相当高的比例,在汇算清缴审核中首先应予以关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规定,贷款未发生减值的情况下,在会计期末按照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差额计入“贷款——利息调整”;在发生减值的情况下,按照规定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贷款减值准备”,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冲减“贷款减值准备”。而《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贷款的利息收入,应在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以合同约定的利率确定的利息金额作为计税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96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3号的规定,贷款利息逾期90日(含)以内的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
    2023-11-25
    85人看过
  • 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有哪些,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区别
    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有国债利息的收入、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和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等。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区别在于税种不同、征收对象不同和计税依据的不同。一、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有哪些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有: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二、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区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区别如下:1.税种不同:增值税是流转税,企业所得税是所得税;2.征税对象不同:增值税是在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取得的所得;3.计税依据不同: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流转额,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所得额。三、企业所得税是什么意思企业所得税的意思是对企业的各项收入所得征收的税。企
    2022-07-01
    301人看过
  •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怎么算,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方式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方式有直接法与间接法两种,应纳税所得额不包括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方式有网上申报以及上门申报两种。一、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怎么算为了准确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实现的收入额,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1.直接法,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2.间接法,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1)利润总额属于税前利润,也就是企业在所得税前一定时期内经营活动的总成果。企业的利润总额包括其他业务利润、投资净收益、主营业务利润和营业外收支净额四部分。(2)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企业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予以调整的金额;另一方面是企业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税收金额。二、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方式有哪些
    2022-07-09
    319人看过
  • 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建造合同的稽查要点
    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者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其中,所建造的资产主要包括房屋、道路、桥梁、水坝等建筑物,以及船舶、飞机、大型机械设备等。在日常稽查过程中建造合同涉及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问题。其中生产飞机、船舶、大型机械设备的企业需缴纳增值税,而建造的房屋、道路、桥梁、水坝等工程,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应当按照建筑业税目缴纳营业税。(一)建造合同业务的增值税稽查要点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四款规定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增值税的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故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
    2023-06-07
    113人看过
  • 企业及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办法有哪些
    企业、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办法一、两项年金缴付比例规定《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规定的年金缴付标准是:企业缴费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12,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规定的的年金缴付标准是:机关事业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国家统计局《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就业人员和工资》:工资总额是指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税前工资)总额,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二、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规定,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上一年度按国
    2023-05-05
    218人看过
  • 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不同点
    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区别:1、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以超额累进税率的方式计算,一般在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四十五之间。2、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收入总额减去其成本及有关费用进行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率除了对部分企业有优惠税率之外,一般都统一税率。除了一些小微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和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十五。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直接为百分之二十五。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个人所得税分别不同个人所得项目,规定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形式。(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1不超过500元的5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256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3
    2023-06-30
    119人看过
  • 企业所得税之无形资产的核算与稽查
    在市场经济下,无形资产作为商品,有其本身的价值。企业确认无形资产入账的基本原则是,购入或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各种无形资产,按实际支出记账;其他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或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无形资产、按合同约定或确认的价值记账。由于无形资产价值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为了慎重起见,一般只有在能够确定为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时,才能作为无形资产的价值入账。商誉只有在企业合并时方可作价入账。对于企业以一定价格购入的无形资产,账务处理如下:借:无形资产——专利权,商标权贷:银行存款(现金)企业接受其他单位以无形资产提供的投资,账务处理如下:借:无形资产——专利权、商标权贷:实收资本企业的非专利技术,有些是自己开发研究的,有些是根据合同购入的。如果是自己开发研究,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其所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会计核算上,将其全部列入当期期间费用(主要是管理费用)处理。从外部购入的,应按实际发生的一切
    2023-06-07
    350人看过
  • 不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有哪些
    下列企业不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1、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其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2、总机构设立的内部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部门,若其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不能分开核算,则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不得视同一个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3、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4、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5、新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6、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第九条第二款规定:二级分支机构及其下属机构均由二级分支
    2023-05-05
    396人看过
  • 哪些企业交哪些所得税
    法律综合知识
    企业所得税乃是针对我国国内投资的各类企业与经营实体所产生的生产经营收益以及其他类型的收益进行课税的一项税收制度。其纳税人的范畴相对于公司所得税而言更为广泛。这主要体现在纳税主体为全套独立经济核算体系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者其他相关组织,具体涵盖了以下六个类别:(1)国有性质的企业;(2)集体所有制性质的企业;(3)私人所有制性质的企业;(4)联合经营性质的企业;(5)股份制性质的企业;(6)除上述五类外,还包括具有生产经营收益及其他类型收益的其他组织。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则是纳税人在经营过程中所获取的各种收益。这些收益包括但不限于销售货物所获得的收益、提供劳务所产生的收益、转让财产所带来的收益、股息红利收益、利息收益、租金收益、特许权使用费收益、接受捐赠收益以及其他类型的收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
    2024-05-17
    493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 更多>

    #企业所得税
    相关咨询
    • 企业所得税和进什么科目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9
      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所得税属于损益类科目,单独列示为“所得税”科目。个人所得税,在《企业会计制度》中明确规定在“应交税金”科目核算,下设子目“应交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都属于税金,只是纳税的主体不同而已。个税是由个人交纳单位代扣代缴。
    •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有哪些税基?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6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 不能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有那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6
      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二)汇总纳税企业;(三)上市;(四)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保险、证券、期货、信托投资、金融资产管理、融资租赁、担保、财务、典当等金融企业;(五)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价格鉴证、公
    • 企业所确认的所得税,应记入的借方科目是??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企业所确认的所得税,应借记“所得税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二、解释1、《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第6801号“所得税费用”科目(1)本核算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2)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当期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3)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
    • 哪些6种行业的企业所得税不得核定征收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4
      (3)上市、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在深圳(其他不清楚);(4)银行、信用社、财务、典当等金融企业;(5)会计、审计、融资租赁、担保,以下类型的企业不得核定征收、资产评估、税务、证券、期货、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小额贷款、保险、房地产估价、信托投资、金融资产管理:(1)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