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一套住房可执行的3个条件如下:
(一)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须的居住住房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抚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唯一房产的条件是什么
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虽只有一套住房,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对登记在其名下的唯一住房仍可执行:
(一)对被执行人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一审诉讼或仲裁立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被执行人在其户籍所在地或拟执行的唯一住房所在地农村享有宅基地并自建住房或被执行人享有小产权房等权属上有瑕疵而无法自由流转的住房的;
(四)被执行人将其唯一住房用于出租、出借或虽未出租、出借,但超过一年无人居住的;
(五)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系执行依据确定的被执行人应当交付的房屋的;
(六)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县级市、县、区范围)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房屋租金的;
(七)其他可以执行的情形。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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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依据是指具有执行内容的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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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的住房可执行的3个条件有哪些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0唯一的住房可执行的3个条件主要有: 1、法院保障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存所必需的居住权而不是所有权,名下有其他房屋的; 2、法院对于被执行人居住权的保障有期限,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3、法院明确居住标准杜绝以保障生存权为由逃避债务执行,申请人提供居住房屋或同意扣除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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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唯一住房可执行的条件有哪些?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4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查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认定被执行人仅有“一处住房”,应当予以执行: 1、一审诉讼、仲裁案件立案受理后,被执行人因转让其他住房而形成一处住房的; 2、被执行人在城镇虽只有一处住房,但在当地(县级的市、县、区)农村有宅基地并自建住房的; 3、被执行人的一处住房用于出租、出借的; 4、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连续一年以上未居住的; 5、一处住房系执行案件债务所指向的标的物的;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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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唯一住房可执行的条件有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3-01-24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查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认定被执行人仅有“一处住房”,应当予以执行: 1、一审诉讼、仲裁案件立案受理后,被执行人因转让其他住房而形成一处住房的; 2、被执行人在城镇虽只有一处住房,但在当地(县级的市、县、区)农村有宅基地并自建住房的; 3、被执行人的一处住房用于出租、出借的; 4、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连续一年以上未居住的; 5、一处住房系执行案件债务所指向的标的物的;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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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一套住房可执行的3个条件都有哪些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02唯一一套住房可执行的3个条件如下: (一)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须的居住住房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抚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