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后可以设立居住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6 09:46:38 365 人看过

一、房屋抵押后可以设立居住权吗

在房产抵押期间,权利设定者仍可为他人设立居住权,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居住权的设立并不具备对抗抵押权人有效行使抵押权的效力。

若设立居住权导致房产价值降低,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为此种行为予以制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房屋抵押后出租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房屋抵押后出租合同依然是有效的。我国法律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屋抵押后可以设立居住权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四百零五条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19: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房屋居住权应该怎样设立
    房屋居住权应该无偿设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一、使用居住权合同一般有哪些条款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居住权的内容主要是指居住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等权利;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等。二、离婚后有没有公婆居住权呢?《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是由
    2023-06-22
    169人看过
  • 船舶可以设立两个抵押权吗
    船舶可以抵押的,抵押船舶要签订抵押俩,同一船舶可以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其顺序以登记的先后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十九条同一船舶可以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其顺序以登记的先后为准。同一船舶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权人按照抵押权登记的先后顺序,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依次受偿。同日登记的抵押权,按照同一顺序受偿。一、诉前扣押船舶的程序(1)向海事法院提交诉前扣船的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借贷合同、船舶抵押合同及债务人因过错未能履行借贷合同的证据,申请扣押的船舶只能是被抵押的船舶。(2)海事法院接到扣船申请后予以审查,认为符合扣船条件并有合理依据的,则在48小时内作出准予扣船的裁定、发布扣船令,并责令船舶所有人提供担保。(3)为防止错误扣船,抵押权人申请扣船时还应按海事法院决定的担保种类、方式和金额提供担保,否则,海事法院将驳回其申请。(4)抵押权人支付扣船申请费,执行扣船的其他费
    2023-02-28
    459人看过
  • 抵押权设立后房屋转让合同的效力
    抵押权设立后房屋转让合法的,如果符合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的以下条件,即具有法律效力: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另外,我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一、担保合同效力的认定是怎样的担保合同效力的认定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担保合同有效:1、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内容真实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3、主合同有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2023-03-22
    198人看过
  • 耕地可以设立抵押吗
    为了适应三权分置后土地经营权入市的需要。《民法典》对禁止抵押财产范围进行了修改,即禁止抵押的财产删除了“耕地”也就是说,耕地也可以作为抵押的标的物。一、关于抵押担保被查封的房产被查封的房产不可以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二、不能作为质押物的有哪些不能作为质押物的有: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
    2023-03-23
    349人看过
  • 申请房屋抵押权和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2、房屋所有权证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设立抵押,应提交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44、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或最高额抵押权抵押合同)5、主债权合同(或一定期间将要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证明材料)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7、抵押的房产如有出租需提供承租人与抵押人同意抵押与出租的告知证明8、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夫妻身份证、婚姻证明。(共有房屋所有权人和共有人需同时到场共同申请;委托的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9、其他必要材料:①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法人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抵押的文件;②集体企业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的同意抵押文件和已报其上级主管机关备案的证明。③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企业还需提交公司章程(复印件)、董事会
    2023-03-22
    449人看过
  • 居住权的设立可以是口头吗
    一、居住权的设立可以是口头吗居住权的设立不可以是口头形式。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房子是否有居住权租房子没有居住权。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租房子对所租房屋也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但这并不同于居住权。居住权包括下列内容: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
    2024-02-14
    282人看过
  • 设立居住权可以随时取消吗
    一、设立居住权可以随时取消吗居住权不可以随时取消。居住权只有在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才会消灭。除此之外,不可以随时取消居住权,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如果居住权人想要提前取消居住权,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申请,并获得法院的批准。在获得批准后,居住权人需要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以正式取消居住权。因此,设立居住权是一项严肃的法律行为,需要谨慎考虑,并在设立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居住权设立的方式居住权的设立有以下三种方式:1.订立书面合同并登记。住宅所有权人与他人订立居住权合同,再依照居住权合同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合同中可以约定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尽可能清晰地确定权利义务关系,避免纠纷的发生。
    2024-02-28
    290人看过
  • 居住权夫妻单方可以设立吗
    婚后的房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对房屋的处置,重大决定等需要夫妻双方协商共同来决定。在房屋设置居住权,就属于关于这个房屋的重大决定,需要夫妻双方来共同决定。当然,如果一方在房屋设置居住权的行为,另一方已经事先知道或者是后来知道了但是没有表示反对,也是有效的。一、婚前个人房屋婚后所得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是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房屋租金不是孳息,它是由市场的供求规律决定,并且与房屋本身的管理状况紧密相连,其获得往往需要投入更多的管理或劳务,是一种经营行为。当事人将个人所有的房屋出租,因对房屋这类重大生活资料,基本上是由夫妻双方共同经经营管理;包括维修、修缮,所取得的租金事实上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后的收入,因此,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婚姻期间取得的租金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二、有贷款的房子离婚要怎么分割按揭贷款房离婚时房产分割,应具体分
    2023-03-13
    494人看过
  • 居住权可以通过遗赠设立吗
    一、居住权可以通过遗赠设立吗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居住权是可以通过遗赠这一形式得以确立的。然而,居住权的设立过程实则相当于进行一项遗赠行为,在此过程中,作为遗赠人的您必须在得知自己被赋予了居住权之后的60日之内,向他人传达出明确的接受该居住权的意愿,否则将被视作自动放弃此权利。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您选择以遗嘱的方式来设立居住权,那么登记并非其设立的必要条件,但是,未经过登记的居住权并不具备公示性以及公信力,无法对善意的第三方产生对抗效果。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遗产继承程序启动之后,尽快完成相关登记手续,以便确保您的居住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
    2024-07-25
    338人看过
  • 民法典设立质权后可不可以再抵押
    一、民法典设立质权后可不可以再抵押民法典规定设立质权之后可以再抵押,对于以及设立了质权的动产,可以再次进行抵押,因为抵押权不需要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对于又有质权又有抵押权的抵押财产其变卖或拍卖所得的价款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清偿。《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二、设立质权后再抵押产生纠纷怎么办1.查阅合同和法律规定:首先,应查阅涉及的合同和相关的法律规定,了解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质权和抵押权的设立和效力。2.确定权利优先顺序: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抵
    2024-01-06
    299人看过
  • 房屋居住权设立给任何人有效吗
    一、房屋居住权设立给任何人有效吗在探讨房屋居住权设立给任何人是否有效的问题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房屋所有人确实有权为他人设立居住权。这一权利并非随意行使,而是受到法律规范的保护与制约。具体而言,设立居住权是一种法律行为,需满足一定的法律要件。1.设立居住权应当基于房屋所有人的真实意愿,并且该意愿应当是明确、具体的。这意味着房屋所有人在设立居住权时,必须明确表明其意图将房屋的居住权授予特定的个人或组织。2.设立居住权应当遵循法律程序。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设立居住权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并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房屋居住权并非可以随意设立给任何人,而是需要在满足法律要件和程序的前提下,基于房屋所有人的真实意愿进行设立。只有这样,所设立的居住权才具有法律效力。二、房屋居住权设立方式房屋居住权的设立方式主要包括两种:书面合同方式和
    2024-08-02
    408人看过
  • 承租人在房屋抵押后是否可继续居住
    若需出租的房产已设定了抵押权,则该租赁交易仍能得以继续进行。在此情形下,只要房产被设置抵押权的时间恰好为租户依据租赁协议所实际享用房屋的期间之内,那么便不会对原租赁协议的法律效力构成任何不良影响,且租户仍然可以继续享有租金收益等租赁合同中所赋予他/她的各项权益,并且进一步承受作为租户应负之责及合同条文中所规定的所有义务。《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024-08-06
    295人看过
  • 居住权可以设立几个人
    法律综合知识
    一、居住权可以设立几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并未明确指出居住权可以赋予几名自然人,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居住权仅能设立一份,例如,房产所有者可将居住权授予一对夫妇二人共享,如此便涵盖了两名住户,然须注意的是其所享有的仍属同一份居住权。此外,居住权自完成登记之日起正式生效,一旦为该等住户办理了居住权登记手续,则无法再次进行居住权的申请与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居住权可以继承吗居住权是按照合同等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以满足生活居住需要的用益物权。居住权具有专属性,依附于特定人的身份而存在,故不得转让、继承,并因居住权人死亡而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的力量
    2024-04-30
    339人看过
  • 地役权和抵押权可以同时设立吗
    一、地役权和抵押权可以同时设立吗按照一物一权原则,一个标的物上只能成立一个所有权,不能同时并存两个所有权,同时也不得成立两个在内容上相互矛盾和冲突的其他物权。对于一个标的物之上可以并存多个他物权,法律非但不应禁止,而且应予以鼓励,因为这有助于物尽其用,最大程度上发挥物的价值。抵押权与地役权同为他物权,可以同时设立。二、抵押权与地役权应受物权的优先效力的限制物权的优先效力是指同一标的物上有数个利益相互矛盾、相互冲突的权利并存时,具有较强效力的权利排斥或先于具有较弱效力的权利的实现。物权的优先效力包括对外的优先效力和对内的效力两个方面。对内的优先效力基本规则如下:1、所有权和他物权并存时,他物权优先。2、他物权并存时,原则上讲究“先来后到”,谁成立在先,谁的效力优先。抵押权和地役权同为他物权,因此两者的顺序应受上述规则限制。具体有以下情形:1、抵押权先登记设立的,地役权的设立应经抵押权人同意,
    2023-06-15
    25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已经设立抵押权,可以出卖房屋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2-02
      设立抵押权的房屋可以出售,但抵押权人需要同意转让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优先偿还抵押债权。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房地产可以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或出租。抵押房地产转让或者出租所得价款,应当提前向抵押权人清偿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偿还。
    • 居住权设立后,房屋是否还可以进行过户?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12-03
      房产设有居住权后,虽然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办理过户手续,但居住权人仍不得进行租赁经营活动,除非双方当事人另有明确约定。居住权是指权利主体出于满足日常生活居住需要,依照合同规定或遗嘱安排,在他人拥有所有权的住宅上设定的对该住宅的占有和使用权利。作为用益物权,居住权具有独特的性质,居住权人仅能享有对房屋即权利客体的占有权和使用权,而无取得收益的权利,因此无法利用此项权利从事诸如出租等盈利行为。 根据《民
    • 土地使用权与房屋设立的住房居住权可以转让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2-30
      房屋设立的居住权不得转让。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和使用他人所有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自登记时设立并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得转让。
    • 房屋居住权如何设立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09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 公民可以对设立居住权房屋进行转卖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3
      1、设立居住权的房屋进行转卖的,不影响居住权的行使。 2、居住权是在房屋管理局(登记机关)登记成立的物权,不能转让或继承。即使业主出售房屋,拥有居留权的业主仍会有一段时间的居留权。新主人不能催人或租房子。因此,二手房购买者应该注意,购买房屋后,不仅要查询房屋的所有权、租赁、司法查封或抵押情况,还要查询房屋的居住权登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