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办理是什么要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8 19:53:24 205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方可申请: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2)符合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本村村民。

二、办理机构

惠来县国土资源局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四、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五、办理材料

原件

原件核对,复印件盖章

原件

原件核对,复印件盖章

原件

原件

原件核对,复印件盖章

原件核对,复印件盖章

原件核对,复印件盖章

原件核对,复印件盖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3: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管理相关文章
  • 连南瑶族自治县农村村民住宅用地是什么流程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连南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10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批文;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
    2023-05-28
    61人看过
  •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程序是怎样的?
    乡镇政府负责审核和批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规划,按照最新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政府审核批准,建立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管理机制。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重心在基层,县乡政府承担属地责任,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行业管理,具体工作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承担。乡镇政府负责审核和批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规划。按照最新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政府审核批准,建立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管理机制。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重心在基层,县乡政府承担属地责任,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行业管理,具体工作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承担。 农 村 宅 基 地 管 理 机 制 是 怎 样 的 ?安徽农村宅基地改革政策是怎样的?安徽农村宅基地改革政策主要体现在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以及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等方面。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
    2023-09-29
    232人看过
  •  农村村民住宅土地使用年限管理办法
    该段内容讲述了住房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根据土地用途的不同有不同限制,住宅用地的最高年限也为70年。如果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期限届满,土地将自动进行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减免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住房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根据土地用途的不同而有不同的限制,但住宅用地的最高年限为70年。如果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期限届满,土地将自动进行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土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最 高 年 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由土地用途决定。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最高年限为40年,居住用地的最高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的最高年限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的最高年限为5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的最高年限为50年。因此,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是按照土地
    2023-09-11
    479人看过
  •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批准申请方式是什么
    许可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3、《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4号);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2004]27号令)。申请方式:书面申请许可证件名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批复收费标准:不收费许可时限:20个工作日许可程序:一、受理受理责任部门:区(县)国土资源分局业务受理部门条件:(一)申请人主体资格: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子女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无房分居;3、现有宅基地(包括1982年以前划定的老宅基地)按所在区县规定的建房用地标准无法扩建。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予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二)申请的宅基地应是经依法批准的集体建设用地,如占用农用地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三)符
    2023-06-17
    261人看过
  • 农村村民一户宅基地面积要求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能超过多少?各省(区、市)要适应农民住宅建设的特点,按照严格管理,提高效率,便民利民的原则,改革农村村民建住宅占用农用地的审批办法。各县(市)可根据省(区、市)下达的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的计划指标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实际需要,于每年年初一次性向省(区、市)或设区的市、自治州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后由县(市)按户逐宗批准供应宅基地。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和未利用土地的,由村、乡(镇)逐级审核,批量报县(市)批准后,由乡(镇)逐宗落实到户。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统一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和宅基地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不得批准。农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
    2023-05-05
    232人看过
  •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如何申请
    一、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二、现场勘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三、填申请表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四、村委会审查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五、审核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六、审批县人民
    2023-05-05
    409人看过
  • 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标准是什么
    现在随着国家发展,越来越多利于百姓的生存而正在发展。如修建道路,办旅游区等。像这些往往都会不小心占到农村村民的房子或土地。那国家占用了村民的房子或土地,那有相应的赔偿吗?那肯定是有的。其中如果是要拆迁房子的话,那就要赔偿这个房子所占地的基本价格加上这个房子在如今的房价然后再乘上这个房子所占的面积,差不多就是这个房子应该得到的赔偿。有人问那里面的家具呢?那就是你自己搬走或变卖或送人,都是你自己处理了。然后还会补贴你一点基本的房屋重置费。这时又要看这个被拆的房子具体是用来经营的还是住的。如果是经营的话,那就会根据当地同行业经营的房价来赔偿和一些因停业而导致经济损失的费用。对于被征用的是土地的话,那国家还会赔偿你所种植的农作物的基本损失。如果农作物还没成熟,还是青苗的话,那也是要赔偿的。总得来说,国家会赔偿好的,不会多收你一分。一般都是根据市场情况来的,所以农民也不会存在亏不亏的说法。但是,有的
    2023-06-18
    367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是什么,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需要哪些条件
    一、农村宅基地是什么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这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二、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需要哪些条件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年满20周岁的本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设新房分户缺少宅基地的(包括男方到女方落户的);2.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或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等原因需要搬迁的;3.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4.城镇居民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宅的;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三、农村宅基地可继承吗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可以继承。但是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与房屋一同继承。根据《自然资源部对十三届全国
    2023-06-22
    216人看过
  • 农村村民建筑住宅不能占用什么
    农村村民建住宅,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农村村民建住宅,可占用一般耕地等农用地,但不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如果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住宅,那是不允许的,是违法的;如果占用一般耕地建住宅,那要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从现实情况来看,在农村,占用耕地建住宅的比较多。需提醒大家的是,耕地分为一般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当前,各类土地的规划情况掌握在自然资源部门,每个地块是哪种地类不能仅凭自己的视觉和经验判断。要知道自己拟建住宅楼的地块是建设用地、一般耕地还是基本农田等,需要事先申请信息公开或要求自然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现场察。耕地上是不可以建房的,但是有些人没有通过审批就直接建房,相比较现在,以前的管控宽松一些,建了也不会去强行拆除。拿不到宅基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等证件的,属于违建行为,但大部分也不会被拆除。但现在情况不同了,如今
    2023-06-23
    407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审核
    申报资料:1、村委会书面申请;(1份)2、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复印件1份,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村主任签字)3、房屋买卖协议4、《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书》(一式3份)5、受让方(含全家)户口本复印件及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6、转让方宅基地使用证,以及转让方注销宅基地使用证的书面申请;7、张榜公示照片;办理条件:受让方必须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1、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2023-06-10
    469人看过
  • 要求:农村宅基地审批指南
    1、首先写明申请人信息。2、申请事项:申请农村宅基地以新建住房。3、写明事实和理由:1、申请人现住的房屋,还是以前父母建的简陋瓦房,至今己近50年,虽经过多次整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修修补补既难解决漏雨漏风问题,也影响房屋外观,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4、结尾:此致xx镇xx村村民委员会。宅基地审批申请书申请人现住的房屋,还是以前父母建的简陋瓦房,至今己近50年,虽经过多次整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修修补补既难解决漏雨漏风问题,也影响房屋外观,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我现居住的房屋一共五间,90多平方米,由我兄弟两家和我父母共计三家共同居住。我们兄弟都已成家,两家共用人数已经达到14人,人均住房面积仅有5平方米左右,现在的房屋根本就住不下,为了改善现有的住房状况,必须建新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023-07-03
    100人看过
  •  农村住宅用地由哪个机构核准?
    农村宅基地申请规定:1.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2.农村村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需经县级政府批准。农村住宅用地需经县级政府批准。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自愿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经过审核后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住房、厨房、禽畜圈舍、厕所和庭院等的用地。符合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情况,具体如下: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2、农村村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
    2023-11-25
    158人看过
  • 珠海软件园路1号高新区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本村村民属于被征地农民,符合“一户一宅”的,以户主为代表(户主为申请人)向村委会提交书面用地申请。符合新分户条件的,凭结婚证等资料,或30岁以上未婚的,也可申请。2、申请人应满足历史以来没有申请取得宅基地的条件,且拟申请的宅基地必须在农村留用地或旧村场用地范围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办理材料原件,1份,纸质文件原件,1份,纸质文件原件,1份,纸质文件复印件,1份,纸质文件符合新分户条件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和村委会出具的分户证明(1份);适婚村民申请的,提供未婚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各1份,纸质文件原件或者复印件或公示照片,1份,纸质文件原件,1份,纸质文件盖章复印件,1份,纸质文件原件或盖章复印件,1份,纸质文件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无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2、受理:高新区更新办审查资料是否完全、资料齐全
    2023-05-30
    460人看过
  • 农村信用社贷款审核要求
    一、农村信用社贷款审核要求1、有合法的身份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地常住居民。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有按期还款的能力。3、有合法有效的贷款证明文件。4、有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贷款,或者是有认可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是自然人作为担保人。5、农村信用社其他要求。二、农村信用社贷款需要的资料1、借款人如实填写的个人贷款申请表;2、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3、农户贷款要求提供家庭财产情况说明;城镇居民的借款人及其配偶所在工作单位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合法稳定收入证明或收入说明;4、财产共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5、以保证形式担保的应提供保证人资信证明和保证人同意担保的证明文件;6、以抵押、质押形式担保的,应提交抵(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抵押物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质物权利凭证、资产评估报告、必要的保险证明;7、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三、
    2023-06-14
    436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关于土地权属、利用、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等的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总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工作,如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土地调查和统计工作;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地利用规划... 更多>

    #土地管理
    相关咨询
    •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如何审批?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1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批手续。
    • 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管理办法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7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六条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住宅建设用地: (一)因无住房或现有住房用地面积明显低于法定标准,需要新建住宅或扩大住宅用地面积的; (二)因国家或者集体建设、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与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拆迁安置的; (三)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需要安置的; (四)向中心村、集镇或者农村住宅小区集聚
    • &&&农村村民建住宅不得占用什么土地
      辽宁在线咨询 2024-05-10
      农村村民建住宅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建住宅,可占用一般耕地等农用地,但不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如果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住宅,那是不允许的,是违法的;如果占用一般耕地建住宅,那要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从现实情况来看,在农村,占用耕地建住宅的比较多。
    • 农村村民建住宅,申请使用宅基地程序是什么,使用宅基地程序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0
      农村村民建住宅,申请使用宅基地程序:一、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二、现场勘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三、填申请
    • 农村衬民建住宅如何办理用地手续?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6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土地,应依照以下程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会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的用地申请进行讨论。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