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优先购买权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6:13:11 380 人看过

我国法律规定优先购买权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

1、股东对其他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2、共有财产中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

4、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可以在购房五年以后进行市场出售或出租,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

一、房屋转让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吗?

房屋转让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我国法律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二、出租人私自卖房构成侵权吗

出租人私自卖房是构成侵权,出租人私自卖房的行为侵害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3.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4.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上述情形出现时,出租人就不构成侵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三、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被侵犯如何处理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被侵犯应当要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出卖房屋的、或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后通知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构成对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侵犯。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赔偿房屋差价损失,但承租人请求赔偿剩余租期租金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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